“失控奔驰高速狂奔事件”鉴定结果出炉,车主该承担什么后果?

汽车议族

大概在3月中旬的时候,来自焦作的薛先生经历了一个生死时速。


据薛先生所述,他当时驾驶着奔驰C200L,在高速路上行驶,还开启了定速巡航系统。


定速巡航系统,简单来说,就是车辆会按照车主设定的车速行驶。对于车主来说,不需要一直踩着油门来控制车速,整个开车行程会轻松不少。


但是,定速巡航系统却失控了,车也停不下来。


这就导致薛先生驾驶的奔驰车以120公里/时的速度,在不减速的情况下狂飙了1个多小时。



这期间,他曾尝试过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等,来迫使车辆降速。最后,在豫陕交警的全力营救下,薛先生才得以脱险。


但是,有不少人对于这件事情的感觉是: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01


最近,奔驰失控这件事情迎来了一点小反转。


5月26日,薛先生收到了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意见书里认定,薛先生当日驾驶的那辆奔驰车在相关路径行驶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失控的情况。


这份意见书有两种解读方式。


第一:涉事车辆没有失控,也就是说薛先生的言论有假。


那么,对于薛先生来说,首先,在高速上超速行驶就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


其次,其相关言论也对奔驰公司造成了声誉的损害。据刑法规定,损害他人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要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还有专家表示:只要奔驰公司愿意,可以把薛先生告到倾家荡产。


虽然不知道专家在说什么,但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第二:意见书鉴定不够全面。


正常情况下的鉴定是不能100%的模拟事发时的所有特定条件的。


所以,这个意见书只能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车辆不会出现失控的情况,但是不能100%的证明车辆不会失控。




之前丰田,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件,最后还是召回了在中国市场的所有主力车型。


所以,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谁也不能轻易就下定论。


02


对于我们普通驾驶人来说,热闹看罢,有两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不单单是奔驰,其他装有定速巡航技术的车辆的车主们,最好去专业的机构检测一下,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当然了,开车之前的日常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经常驾车的人,车险是一定要购买的,尤其是商业险,可以适当多购买一些。


特别是高档车型,意外事故造成的维修费用过大,倒不如少花点钱买份大保障,相当于玩了把杠杆。


车险的学问,其实也有很多,大家可以适当了解一些,以防买保险不成,反被忽悠。


比如说,一些车险推销员会大力推荐你购买全险,说全险里面包括盗抢、划痕等险种。


但是说实话,这些险种一般都比较鸡肋,他们给你推销这些,无外乎是推销员的提成高而已。


事实上,多花点钱把三责险、车损不计免赔的额度提高点才是最实在最有效的。这样,即便是不小心遇到一些意外,几十上百万的保险也能帮你解决后顾之忧。


另外,对于常年载客的家轿,座位险也是比较实用的,能弥补车险“保车不保人”的缺憾。



懒先生理财

从3月14日事件发生以来,持续两个多月的“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奔驰车主薛先生收到了检测机构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发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如果鉴定为真,那么则无疑意味着奔驰车主薛先生在这一事件中撒谎,那么由此引发的奔驰名誉受损以及浪费大量警力等行为,车主又该承担什么后果?

“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还原

此前薛先生称自己驾奔驰C200L在连霍高速开启定速巡航后失控,途径三门峡东站公诉高速路段突然发现定速巡航无法解除,只能驾驶车辆以以120公里时速“飞驰”。薛先生报警后,在交警和奔驰售后的帮助下,这辆失控的奔驰车终于在一百多公里外停了下来。

而按照薛先生的说法,当时他尝试过刹车、挂N挡等多种方式减速,都失败了,最终靠打开车门的方式成功降速。

而由于事件比较离奇,又恰巧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前夕这种敏感时刻,“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开始在网络持续发酵,引发各路网民广泛关注。而著名作家同时也是职业车手的韩寒表示,“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较为可疑,并提出了自己的5点质疑。尤其是在发生如此惊心动魄的失控事件以后,被协助停车后的车主还依然选择继续开车抵达目的地,更让韩寒表态换做他自己“是不敢的”。但薛先生一直坚称没有撒谎,为此还登上了央视节目回应。

真的没有撒谎吗?若车主撒谎该承担什么后果

检测报告显示,薛先生的奔驰车在连霍高速行驶过程中,排除脚垫卡滞导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开启状态下ABS制动防抱死系统或ESP车身电子稳定系统起作用的可能性,确定驾驶员至少未采取通过将电子挡杆拨入N挡的方式进行强制关闭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的客观事实,综合认定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此外,对于网友普遍质疑的“关车门降速停车”,检测报告认定,车辆行驶速度高于2公里每小时时,无论驾驶员是否系安全带,打开驾驶员侧车门,车辆均无法减速停车。

车辆既没有失控,也不存在“关车门降速停车”的可能,此次检测报告无疑全盘否定了薛先生的说辞。那么如果车主真的撒谎了,又应该承担什么后果呢?

首先奔驰未必会请饶了他,毕竟正是由于薛先生的说辞让奔驰承受了莫大的舆论压力——不少人都认为奔驰或许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可能会有定速巡航无法关闭的问题。而即便在如今鉴定报告已出的情况下,依然有不少网友认为是奔驰公关鉴定机构所为,可见此次事件对于奔驰的名誉造成了莫大的伤害。据了解,按我国法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给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如果车主薛先生撒谎,那么此前他报警就是在报假警,骗取警察为其警车开道更是对警力极大浪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的方式,干扰社会公共秩序。一般可以处5到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此严重的后果,显然并不是薛先生想要得到的结果。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当时他是否撒谎了,如今都只能咬定当时车辆确实出现了失控。只是事实并不是一个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即便当时旁边空无一人,但是对车辆的监测终归会真相大白。如果薛先生撒谎,无论他现在说什么,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了。


老司机来侃车

鉴定结果如下:车辆制动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巡航系统正常,无故障!综合认定:奔驰汽车不存在失控的情况!

阿松第一次听到这个事件的第一反应是:定速巡航果然还是不安全啊,看来开车还是要亲历亲为才行,奔驰这样的好车竟然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相信当时你们大家也和阿松的想法一样,可随着鉴定结果的出炉,有人开始认为奔驰汽车无责,司机应该担责的言论,难道真的应该这样吗?我不这样认为。


一、一个巴掌拍不响

大家站在司机的角度考虑一下,如果当你在高速行驶时,你的汽车突然因为不知原因定速巡航失效而失控,你是不是也会非常慌张呢?反过来说,如果这种失控只是自导自演的话,那会是一件多么滑稽的事情!因为这样做对司机本人没有一点点好处,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撒谎始终逃脱不了真相的揭露!而奔驰车主薛先生却表示汽车确实失控,但是也表示认可司法鉴定的结果,这说明什么了呢?

这说明薛先生也很懵!他也解释不了为什么奔驰汽车会在自己驾驶过程中存在失控的情况,所以只能不了了之!而阿松也更加相信在这个过程中,奔驰车一定是发生了薛先生无法控制的情况!

二、奔驰车主要担责?

很多人认为奔驰车主要担责,但是实际上呢?阿松认为,这种事情有可能发生在我们任何人身上。举个例子,你去餐厅吃饭,饭后拉肚子,你势必会认为是吃坏肚子,如果你要求检查餐厅资质,我相信一家正规的餐厅一定会配合你的,如果结果是餐厅资质齐全,卫生安全达标,那是不是你就需要担责呢?

答案当然是不用,消费者有保护自己的权利,薛先生针对奔驰汽车短暂失控,提出质疑,阿松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



阿松的小汽车

据某律师描述这位车主很有可能面临最高两年的刑期,还要单处罚金。现在根据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得出结论是奔驰车辆没有问题,定速巡航没有故障,并且当时驾驶者并没有采取措施来解除定速巡航,并且行车记录仪被人为删除。但凡智商正常的人也不难有自己的判断了。

那么根据车主的行为对奔驰造成的实际影响涉嫌的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客体一般是商业企业等,也可以是个体商户;当事人在主观上为故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受害者声誉发生损失”这这一后果。根据1997年《刑法》,犯本罪的,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这件事情本身来看,车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而且就这个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冲击、牵扯舆论的关注足矣侵害了奔驰这个品牌的声誉。除此以外车主还涉嫌报假警、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交通法规冲卡、违法占用公共资源等多项罪行。如果最终事件坐实刑法和罚金肯定是没得跑的,即便奔驰不过分追究,法律机构也会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毕竟在中国这类案件一旦被媒体和大众所广泛关注就不太可能不被法律公正的处理了。

车主唯一还想翻盘的可能就是提出再次鉴定并有足够的证据推翻之前鉴定的结果,但再次鉴定的结果理论上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即便不通过鉴定,这个事件被广泛关注和探讨以及车主事后的表现也足矣让大众有可客观判断的依据和标准了。

个人觉得车主面临刑法和罚金只是时间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也不会容许如此对社会资源的滥用、公然公开的对法律和良知的无视,对他人安全和权益的损害,从道德层面大众也不会接受这种将广大群众和媒体的智商和同情心进行恶意的绑架行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就做好为此付出代价的准备吧,也省得再有类似可恶的效仿者。


感触汽车影像特效

我觉得完全有可能!我先说一下我的观点:巡航出了故障,刹车没坏!分析:车主第一次轻点刹车,巡航没关闭,这就说明巡航出了故障,关闭不了。然后第二次踩刹车,去有ABS启动的感觉,为什么有这种感觉,那是刹车起作用了!但巡航仍然没能关闭!甚至巡航系统感觉到车子阻力增加,而进一步加大供油量。这种情况是可以复制的,就是取消踩刹车关闭巡航的功能,在巡航状态下踩刹车试试。至于为什么只踩了两次刹车,这个得从心理学上来分析:以前有过巡航失控的报道,车主可能看过这个报道,当他遇到这种情况时,他就潜意识里认为巡航失控了,没办法了。所以就打电话求救。为什么后来没有再踩刹车,跟个人性格有关,也跟当时环境有关。有人遇到遇到困难后,就不会再去尝试。至于120公里时速能开一个小时,也是有可能的。交警说过,他一口气开了30公里也没有遇到阻挡,开上100公里没遇到阻挡也是可能的,毕竟是晚上。怀疑者,我只问你一个问题:车主说谎的动机是什么?最后说一句,单纯的巡航不能关闭,事后去检测,怕也检测不出来了。


无意3130


河南人薛占山2018年3月14日报警谎称其所驾奔驰车自动巡航故障,在高速公路狂奔一小时后,被警方媒体人当成出警成功处置消息曝光,此事件是否涉及法律问题,成为目前社会大众热议的焦点。对此,谈谈看法。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要对任何一例案件的证据和案情,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此次薛占山事件,从法律上来讲,并不构成犯罪,原因如下。

首先 对于涉及损害商品声誉罪和商业信誉罪问题。薛占山报警谎称奔驰车巡航系统故障,是对警方一人所言,并无扩散该谎言,并没有达到刑法所述捏造谣言对不特定人发布的要件,也不构成造成商品声誉受损的情节。薛的谎言只不过是为其在高速行驶通畅,便利,节时为目的,并无为造谣中伤奔驰而获利之目的。所以,薛案根本不适用此罪。

其次 关于以危险方式驾驶车辆罪,刑法221条。国家2018年已在刑法修正案将此并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款中。


危险驾驶车辆罪,主要是针对酒驾和公路追zhuo驾驶和飚车。而薛以120公里时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并无超速,高速通过收费口时由于是警方允许通过并实施安全保护情况下安全通过,车辆驾驶排除了任何危险。另外,由于薛编造的是车辆故障的谎言,出高速后复驾到成都也并无危险存在,因为车辆并无故障,也形不成危险,所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适用该案,因此也不适用此罪。

充其量,薛只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按报假警处罚拘留10日了事。说明薛在办此事前,是和法律界人士密谋的有计划有予谋的事件。


妙手文

个人觉得并不会有什么后果!只要姓薛的咬定是定速巡航失灵!除非他自己良心顶不住了!这个事件,事后鉴定是一个方面,现在结果出来了,没毛病!这个我们得相信!但另一方面,谁又能断定定速巡航绝对不会失灵?失灵有两种情况,一是定速巡航启动不了!二是定速巡航取消不了,也就是停不下来!如果有最具法律的权威人士出来说,从设计,硬件,软件,性能上绝不可能出现第二种情况,那么结合鉴定结果,车主必须承担报假警的法律后果!可事实是,汽车这种融合这么多科技的产品,出现临时的突发的故障是经常有的,事后检测却一切正常,并且不再发生。就象我的车,在倒档时会突发怠速不稳,如加油门就闷死,顺它,也就10秒以内恢复正常,有时两三个月发生一次,有时半年以上都不发生,到4S店检测,一切正常,该清洗的都清洗了,可该来时还是照来不误!你能说车子没问题?看以前的资料,定速巡航失灵不是没发生过!只是这次有很多疑点,如果真失灵,车主为何不愿提供最能直接证明的行车记录?经历了这样的惊悚考验为何还能如此淡定的再上高速去成都?所以可以断定薛报了假警,但法律需要证据,无据之判就是亵渎法律,这件事只有薛自已心里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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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如果媒体有一点点专业精神,而不是为了炒作,这件事情不可能影响之大,传播之广,媒体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檀说车》在此事发生以后,当时就做了专门的视频,对此事与以揭露。如果我们的媒体都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冷静的去分析的电视一结露,怎么可能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现在事实真相出来了,媒体又事后诸葛亮!马后炮!又该是媒体出来蹭热度的时候了,在事情发生以后,作为媒体你们都争相的蹭热度,跟风报道,甚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不是从专业的角度来分析,从维护市场的角度去揭穿这个小儿科骗局,(当然,由于不专业吃不准,怕分析错了无法收场),现在就请不要再出现了,不要再出来丢人了。媒体每一次面对的态度,都决定你在受众心目中的位置和信誉。 请所有的朋友们关注一下汽车媒体在当时对此事的态度,以此来衡量其是否专业。同时搜索《老檀说车》的视频,看一下老檀当时是如何分析的,如何对此事下的结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是警方对“报假警”的一般性处理。既然司法鉴定已经作出,涉事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几乎已经确认薛某“谎报警情”,考虑到事件影响之广,同时高速行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这也面临非常严重的形式处罚。作为受害方的奔驰也可以提起诉讼,从经济上让其倾家荡产。也绝不是“批评教育”可以解决的。

专业公正的国内第一汽车节目,《老檀说车》值得您的信赖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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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檀说车

鉴定结果认为奔驰当时不存在失控情况,意味着薛先生有撒谎的嫌疑,至于撒谎的动机是什么,确实也很难揣测,所以整个事件依然扑朔迷离。

现在各方都还没表态对这个事件如何处理。薛先生坚称自动驾驶无法解除,奔驰表示认同鉴定意见,现在只有警方还没有表态,可能正在对事件进行研究,毕竟这样的事谁都没有遇到过,法律关系是什么还需要专门的研究。警方处罚需要证据,那么这份鉴定书能不能作为证据呢?个人感觉交警无法依据这份意见进行处罚,还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解答。

如果舆论没有进一步发酵,这件事情最终可能会不了了之。

因为薛先生如果坚称他的车辆出了问题,这件事还将陷入旷日持久的鉴定中,等下一波鉴定下来,群众的参与热情就更低了;奔驰公司现在可能也在静观其变,毕竟大家都认为这件事薛先生在撒谎,对奔驰公司的信誉损失几乎就不存在了;最难办的可能是警方,查,还是不查,这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


徐德文

档位都是电子控制,刹车也有许多电子介入,比如定速解除,HOLD功能,刹车辅助,基本上可以说车子很大一部分是电脑控制的,这样就很难说在哪个环节不会出现莫名其妙的BUG, 只是再测试的时候没有再现或触发而已。

可能的BUG出在定速巡航时,车辆抛尾侧滑后,ESP或ARS介入,程序获得了刹车控制权,因为定速的原因,程序判断逻辑混乱,控制权没有及时释放。为什么没有再现故障呢?侧滑姿态复杂,逻辑判断分支多,再测试时并没有进入这个分支,失控现象没有再现。

这种小概率BUG,即使测出来,奔驰也不会承认,会在修车保养的时候默默地为你升级电脑系统。

本人同款车上月修车,修保险杠,取车时4S说有一个项目没有做完: 升级行车电脑,为什么升级呐?我没有问,大家应该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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