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益如何实现?退出机制后能分到钱吗?

农交君之前也提到过农民如何入股、入股后的意义,但是有些朋友还是不太了解这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具体农民在里面有什么权益,到底自己在这个机制里面是个什么角色?进去了具体要干点什么?这个机制又是谁来组织?等等都有疑惑,所以今天就来解决这个疑惑。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益如何实现?退出机制后能分到钱吗?

农民股份的权益有哪些

1、占有权

农民在入股机制后,可以参与管理决策,享受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有关部门会以户为单位向其出示股权证书,另外建立农村集体股权台账管理制度,将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变更、交易以及成员名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归档管理,并在县主管部门备案。所以说这些档案都是查的到的,赚没赚钱都会有数,万一组织内部出了矛盾都是有帐可查。

2、收益权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经成员认可并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对收益分配中集体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等作出具体规定,把农民对集体股份的收益分配全落实到位。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益如何实现?退出机制后能分到钱吗?

3、有偿退出权

明确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建立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机制。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应由成员自愿提出申请,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或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合理设置作为受让方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股份比重的上限,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的条件、收购的价格、收购资金的列支、收购股份的处置办法等内容。收购资金可以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中列支。所收购的股份可以追加到集体股中或转让给其他成员,也可以用于核减相应的总股份数。

4、继承权

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本组织成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办法,重点探索具备法定继承人资格但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继承集体资产股份的规则,以及继承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性的影响。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益如何实现?退出机制后能分到钱吗?

合作社组织的法人代表是谁

这个现在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问题相当混乱,对于其法人地位的定性,专家们另外,可以肯定的是合作社一定是独立法人(非自然人),因此,将有法人代表人(社长)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合作社法人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因此,应符合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成立,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在这里面扮演的角色,就是出资方,同时也可以出力方,也是掌权的一方,不然怎么说合作经济促进就业,具体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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