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臨洮“高考”重要通告

臨洮縣招生委員會

關於2018年高考中考期間考試環境

綜合治理的通告

城區各建築施工單位、文化娛樂場所、個體經營攤點及全縣市民:

為切實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在考試期間給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學習和休息、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縣環境保護局、教育體育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文化廣播影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決定:在兩考前及兩考期間(2018年6月 5 日至6月8日,6月15日至18日),對縣城內各類環境噪聲、經營行為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在城區進行建築施工的單位、個人和文化娛樂場所及房屋裝修作業的家庭,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環境噪聲防治措施。位於各考點附近,會造成噪聲汙染的建築工地、個人、文化娛樂場所、房屋裝修作業家庭必須在高考(6月5日至8日)和中考(6月15日至18日)期間,嚴禁在夜間21時至次日7時、中午12時至14時之間施工營業,在考試期間(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必須停止施工、營業,違反規定的由縣執法局、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環保局、文廣局、工商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城區內各處廣場舞、廣場活動在高考和中考前及考試期間(6月1日至9日、6月15日至18日)必須停止活動;各網吧在考試期間(6月5日至8日、6月15日至18日)必須停止營業,違反規定的由縣執法局、環保局、公安局、文廣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考試前和考試期間嚴格控制機動車輛噪聲擾民,夜間不得在居民住宅區進行產生噪聲汙染的運輸裝卸作業,考試期間不得在考點附近逗留、鳴號、鳴笛等,違反規定的由環保局、公安局、執法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考試前和考試期間,各機關單位、學校、社區要嚴格限制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考點附近經營的商鋪和經營攤點商販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其它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對違反規定的高音廣播喇叭予以強制拆除,並由縣執法局、環保局、公安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和使用時間,中考、高考期間禁止使用影響考生複習、休息的超標噪聲源。違反規定的由縣執法局、環保局、公安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城區各機關單位、賓館、家庭及個人嚴禁在高考和中考期間(6月5日至8日、6月15日至18日)燃放煙花爆竹,影響考生休息和考試。違反規定的由縣執法局、環保局、公安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城區各燒烤及流動食品攤點在高考和中考期間(6月5日至8日、6月15日至18日)不得外出經營,違反規定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局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考試期間影響考生休息和考試以及損害考試工作人員、考生身體健康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舉報電話: 2247027

公安局舉報電話: 110

住建局舉報電話: 2243725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電話: 12331

環境保護局舉報電話: 2245449

文廣局舉報電話: 2242252

教育體育局舉報電話: 224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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