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大愛”與基督“聖愛”的文化比較

文/吳曉紅

在中華幾千年的燦爛文明史上,以“博愛”、“仁愛”為精髓的中華“至愛文化”,歷來為無數先賢所倡導也給炎黃子孫以薰陶。植根於中華傳統“至愛文化”的媽祖大愛精神是社會發展進步中一股不可忽視的積極力量,而基督教的“聖愛”精神是西方文明的思想精華。“大愛”與“聖愛”各有所長,各有所短。本文擬從文化的視角對二者進行比較,旨在更科學地認識“大愛”與“聖愛”,找出兩種思想對人類文明發展可能會產生的積極影響,從而為人們在跨文化交流中建立一種和諧的人際關係提供幫助。

媽祖“大愛”與基督“聖愛”的文化比較

一 “大愛”與“聖愛”產生的文化淵源不同

中華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大家庭在繁衍發展過程中形成的以漢民族文化為代表,又吸收各少數民族和外來文化,兼容幷蓄,和而不同的文化體系,既具有地域特徵和民族特性,又具有時代特徵。歷史上無數的聖哲先賢的思想是這一文化體系的主流,在中國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識形態領域中佔據著正統地位,對中國文化具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儒家思想中最為核心和代表性的是“仁愛”思想,其將“仁”與人的本質結合在一起,孔子認為“仁”是做人的根本原則,“仁”即“愛人”,“仁者愛人”的對象不僅超出了血緣宗法關係中的人,也超越了血緣宗法之愛。儒家這一“仁”的思想是從最基本的倫常情懷出發的,但必須以“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為本。既肯定了人們對現實生活與倫常感情的需要,又顯然有一個超越小我,超越家國的指向,因而仁愛具有超越個人到天下的意義。孔子的“仁”愛體現了以人為本的道德精神和高尚情操,因此,他的“仁”的學說中蘊藏著大愛精神的萌芽,我們可以說大愛精神是我國曆史文化中與生俱來的人文精神,具有民族特質。

與孔子同時代的墨子則在保留孔子之“仁”的“愛人”基礎上,提出了“兼相愛,交相利”的主張,他認為所謂兼愛包含平等與博愛的意思,要求君臣、父子和兄弟都有在平等的基礎上相互友愛,“愛人若愛其身”,並認為社會上出現強執弱,富侮貧,貴傲賤的現象是因天下人不相愛所致的。因此,墨子的“兼愛”學說體現出“等同人我,天下一家”的大同理想和博愛精神。

此外,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倡導“道法自然”的思想,老子把“道”引入對人的認識之中,他認為,人的本性同道一樣,無為自化,自然而然,人與天、地、道具有同等的位置。老子強調,聖人和統治者不應有偏私之心,要隨時以百姓的思考和需求為自己的思考與需求,即“聖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道家所倡導的這一道德原則也是大愛精神的合理組成部分。

傳說中的媽祖聰明靈慧,悟性高,從小受到中華傳統文化的薰陶,自幼就養成了向善的道德意識,仁愛善良是她的天賦秉性,她將救人於危難視為自己應盡的道德責任和道德義務,媽祖的大愛精神並不是單純的繼承哪一家的學說,而是取各家之長,揚長避短,提取其中最聖潔最純真的愛的精髓,因此具有堅實的文化基礎和悠久的歷史淵源。

媽祖“大愛”與基督“聖愛”的文化比較

西方基督教的“愛”是其賴以生存的基礎,“愛”在基督教義中佔據核心地位,《聖經》中的愛有四種:親情(Stergo)、友情(Philia)、愛情(Eros)、聖愛(Agape),而聖愛(Agape)是最高的。“聖愛”在希臘文化中是指為了對方而慷慨地付出,又可指誠愛、敬愛、專一的愛和原則的愛,所以基督的“聖愛”思想可追溯到古希臘文化,古希臘語言和文化的廣泛傳播對猶太文化產生巨大的影響,“猶太教聖經被翻譯成希臘文,以供忘記了母語的希臘化猶太人之用”。基督教就是在這種影響下產生的。古希臘人強調人際之間的“愛”,即“友愛”(英文為friendship and love),亞里士多德在其倫理學中,對“友愛”這個範疇進行了深刻地分析,認為“友愛”是城邦團結發展所必須的。這種愛突破了血緣氏族的侷限,而把“愛”的範圍擴大到整個城邦,出現了公民之間平等的“友愛”,家庭中的親情只是“友愛”的一種。古希臘中“愛”的文化語境,無疑有利於基督教倫理思想的抽象提升,有利於猶太教“憤怒的”上帝,轉化為基督教“愛”的上帝。

古羅馬文化繼承並發展了古希臘的文化,公元前後在古羅馬占主導地位的學派是晚期斯多亞學派,它對正在興起的基督教以直接的影響。斯多亞學派主張自然法思想,認為“邏各斯”或“自然法”是宇宙的主導原則,世界是理性的,人是世界理性的一部分,每個人都受同一世界理性的支配,因此,“人都是神的兒女,相互間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思想打破了城邦時代對奴隸和外邦人的種種偏見,後來直接被基督教所吸收。既然自然法是普遍的,人類社會也應該是統一的,斯多亞派因此還提出了世界主義的國家學說,主張“真正的國家或理想的法律都是沒有民族界限的”,“任何人都可以取得公民權”。這種突破狹隘的民族界限,把所有人都放入視域的思想無疑也是有利於早期基督教“博愛”思想形成的。

二 “大愛”與“聖愛”的實質不同

“大愛”精神是一種人文精神,是人們對人類自身的價值、前途和命運的自覺關愛,是人類在自身的社會實踐中,逐步自覺於時代傳承發揚起來的高度負責與無私奉獻精神以及平等和諧的友愛精神。媽祖生平有許多傳說敘述了她的善舉,據《天后志》記載的有十五則,據《天妃顯聖錄》記載的有十六則,如“禱雨濟民”即媽祖烈日中應邀祈雨,解除莆陽大旱;“掛席泛槎”即媽祖以草蓆代舟,幫船民飛渡兇濤;“化草救商”即媽祖將稻草化為大杉,扶濟商舟脫離海難;“靈符回生”即媽祖憑藉藥草和符咒,巧手救治疫民;“伏機救親”即媽祖伏在織機上拯救溺海父兄等等。媽祖這種普世的大愛精神植根於廣大農村,具有廣泛的平民性,她生前的善舉彰顯了她忠義孝悌、樂善好施、扶危濟困、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懲惡助善的美德。對社會大眾而言,媽祖大愛無疆的精神是一種人文關懷精神,她將救人於危難視為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從不計較報酬,將生死置之度外。因此,媽祖的大愛精神可以說是“其對自身的價值、前途和命運的自覺關愛、高度負責與無私奉獻精神”,是建立在人與人的關係之上的愛。

“聖愛”是基督教思想的核心理念,在《新約全書》裡包含三個層面的意義:一是上帝對世人的愛;二是世人對上帝的愛;三是人與人之間的互愛。這三者是一種因果關係:上帝即神創造了愛,並將愛賦予人類;上帝愛人,使人體驗到聖愛進而影響人們的行為,願意以愛回應神的愛,進而博愛他人。人們接受聖愛就能夠體驗到並分享到聖愛,這樣就有愛的動力,提升自己去愛他人,人對上帝的回報體現在人與人的相互關愛的過程中,所以基督的聖愛是建立在神人的關係之上的愛。

三 “大愛”與“聖愛”所蘊含的現代意義不同

媽祖的大愛精神與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脈相承,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媽祖的大愛精神順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在當時生產力落後、科技不發達的情況下,人們在社會生產活動中特別是從事海上海事活動中,面對自然災害等種種磨難,特別希望有一種至高無上、無所不能的超自然力的神靈來護佑他們。媽祖作為仁愛慈善、救苦救難的化身,向人們伸出了援助之手,幫助其消災解困,這就有形無形中給人們注入了強大的精神力量,鼓舞人們去征服自然,為創造美好生活而奮鬥。其次媽祖的大愛精神與我們當今構建和諧社會所倡導的精神實質是一致的,她的親和力和認同感使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更易為群眾所接受,特別表現在一批又一批的臺灣同胞,懷著對媽祖的崇敬之情,從繞道到直通,從民間到官方,從幾個人到幾千人,如潮水般湧向湄洲媽祖廟朝聖,開啟了兩岸交流。臺灣同胞從朝拜媽祖到尋根認祖,再到訪親探友、參觀旅遊、投資興業,經歷了一個曲折而又可喜的過程。兩岸同胞年年齊聚一堂,同謁媽祖、共享平安、互相祝福,以共同的語言和心願,表達炎黃子孫血濃於水的親情。媽祖大愛精神不但成為連結兩岸民眾心靈的紐帶,而且是架通五洲四海的連心橋,目前已有20 多個國家和地區建有5000 多座的媽祖廟,信奉者近2 億人。再次,媽祖大愛精神還具有潛移默化的社會教化作用,千百年來,人們心中的媽祖是至真至善至美的社會道德楷模,反映媽祖優秀品質的傳說故事從鄉里四鄰不脛而走,傳遍四面八方,凡是有華人的地方,幾乎都有媽祖的宮廟和信眾,人們在拜祭媽祖時,一方面祈求媽祖保佑,一方面以媽祖為鏡子修身養性。受媽祖精神的陶冶和感召,在潛移默化中滋長了與人為善,與世無爭、和平相處的思想。

基督教的“聖愛”精神同樣具有重要的現代意義,基督教作為宗教為人類提供了終極關懷的模式,它針對的是普遍的人性,能跨越國界的。“聖愛”精神在當今世界經濟和文化走向一體化的過程中,再次成為人們共同尋求的一種新的世界觀,它的“愛上帝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的道德精神,在某種意義上為人們找到了一副醫治道德失落感的藥方。通過自我體驗,人們將基督教的精神價值與現代科技文明中的知識價值結合起來,使人們在享受現代高度發達的物質文明的同時,又能滿足高度情感的需要。

最後,差異不等於優劣。對於媽祖的“大愛”與基督教的“聖愛”的不同之處,我們應當承認全球化與現代化背景之下,國家與國家之間、地域與地域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存在的差異,要相互理解和包容這種差異,接受文化的多樣性,把媽祖的“大愛”與基督教的“聖愛”有機結合,從而更好地推進人際之間的跨文化交流,併發揮它們在發展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和諧關係中的能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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