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駕駛員酒後駕駛被交警逮現形

一驾驶员酒后驾驶被交警逮现形

5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在市城區濱江路卡點查處一起酒後駕駛行為,該名酒駕司機險些構成醉駕。

當天晚上9時55分,在市城區濱江路卡點,一輛轎車沿市城區濱江路由南向北轉至通德大橋南側時,被執勤交警攔停在了路邊。“駕駛員,請你熄火,接受我們例行檢查。”面對交警詢問,該車駕駛員緩緩將車窗搖下,一股濃濃的酒味頓時從車內竄出。聞到酒味後,交警立即拿出酒精測試儀準備對其進行檢測。“交警同志,我是喝了點酒,但不多。”見交警執法態度堅決,該車駕駛員主動承認自己喝酒的事實。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該名駕駛員酒精含量為79.9mg/100ml,屬飲酒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該駕駛員受到了記12分,罰款19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該駕駛員酒精含量僅差0.1 mg/100ml就構成醉酒駕駛了。”據現場交警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如果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的,就屬於醉駕,將直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此,市交警部門也呼籲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不要酒後駕駛車輛。(呂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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