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诉状须谨慎 一字之差也不行

立案是开启诉讼的第一扇门,而这一环节诉状的书写是重中之重,一纸诉状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诉讼的进程。看以下的案例或者情形,你还敢小看写诉状么?


书写诉状须谨慎 一字之差也不行

1.陕西某公司起诉被告“天津三和XX公司”,可因为写诉状者的一时疏忽,被告名字写成“天津市三和XX公司”,多了一个市字,导致主体错误,驳回起诉。原告本想2017年年前结束的案子,只能排到年后,费时费力又费钱!

2.刘某起诉赵某排除妨害纠纷案,赵某性别为“女”,但诉状中写明性别为“男”,最终只能驳回起诉。

3.原告或者被告不是适格主体:比如:有人告党支部,但党支部并不是适格主体;再比如:自己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被告是个体工商户,那么以自己名义起诉或者起诉经营者,这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以上两情况也是驳回起诉。

4.案件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或者有前置程序才能诉讼,直接诉讼法院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驳回起诉。


1.注意原告、被告身份信息的书写,尤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一点也不能错误,否则对应的被告就可能是另外一个人或者不存在了。

2.起诉前明确原告、被告是否是适格当事人。常见的民事案件中,个体工商户应该以其字号作为诉讼主体,而不能以自然人名义。

3.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约定仲裁的案件,应该先仲裁后起诉,若你没有经过仲裁机构仲裁,不要直接起诉哦!

书写诉状须谨慎,一字之差也不行。以下附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只针对民事)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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