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平仄的特殊形式
这里所说的平仄上的特殊形式,指的是个别
腹节下字(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不合于“二四六分明”口诀的句式,所以称它们为平仄上的特殊形式。它有两类,我们先来看第一类:
就是腹节的两个字平仄互换;本是“平仄”,现在改为“仄平”。在这种情形之下,头节上字(有方框的字处)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若不避免仄声,则用普通形式)例如:
这种特殊形式多数用于尾联的出句,这也是诗人的一种风尚例如:
唐人这种特殊形式,宋人用得最多,律诗的四联几乎用尽,例如:
此种特殊形式,一般人都认为本句拗救(叫“特拗”):腹节上字该平而仄,是拗;腹节下字该仄而平,是救。
但是,这种形式常见到惊人的程度,连应试的排律也允许用它,它可以认为是句式2的另一式: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是任人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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