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公交司機醉駕肇事 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酒後駕車本來就很危險,屬嚴重違法行為,何況你駕駛的還是公交車,真是對自己和乘客太不負責任了,幸好沒有造成人員重大傷亡”。日前,常德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辦案民警蔡行、戴曉磊在拘留所對醉酒駕車上路的公交司機張某進行訓誡。

常德一公交司機醉駕肇事 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5月28日早上7時40分左右,一輛牌號為湘JY06××的公交車在人民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常師附小對面的站臺靠邊時將一名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小女孩擦傷。接到群眾報警後,常德交警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蔡行、戴小磊迅速趕往事故現場。辦案民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公交車司機一身酒氣,涉嫌酒後駕駛。民警及時協助受傷的小女孩送醫後,將駕駛人控制。經查,駕駛人名叫張某,現年52歲,準駕A1A2車型,現為常德市公交總公司代班司機。據張某交代,出事的前一天晚上22時左右,他和兩個朋友吃宵夜過程中喝了不少52度白酒。民警對其抽血檢驗結果顯示,張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137.5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屬於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嚴重違法。

目前,駕駛人張某已經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後續處理還在進行中。同時,交警部門將案件已經抄告張某所服務的公交公司,要求公交公司加強內部管理,以此為戒。

交警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尹躍坤錶示,張某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即使重新考取駕駛證後,也不能駕駛營運車輛。也就是說,張某將終身禁駕營運車輛。同時,根據相關法律,張某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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