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民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看这里为您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行为。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时,只需按政策规定支付由个人自负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长期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是什么?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是:

(一)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已领取社会保障卡

(三)就医地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四、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

(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三)本人异地《户口簿》或居住证

(四)参保地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由用工单位直接在网上申请制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没有管理单位的人员在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制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社区或村委会申请制卡。申请制卡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符合社保卡标准的电子照片,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证明材料。

领取社保卡之后,持卡人需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合作银行各级营业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

社保卡经卡鉴权后,方可在异地就医使用。有单位的异地就医人员,由单位经办人持卡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卡鉴权;没有单位的人员由本人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卡鉴权。

六、参保人员在哪里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省、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单位职工在省、市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其他参保人员在县(区)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答:办理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等六省(区、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就医;办理其它省(区)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需要选择一个市级统筹地区作为备案登记目的地,在该市(地区)按规定选择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就医。

八、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三个目录”)。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九、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只需要承担符合医保待遇政策规定的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就医地经办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的清算。

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答:不需要。参保人员可以委托代办人办理,但需提供参保人签名的委托书。

十一、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就医住院能否不办理备案手续就享有直接结算?

答:不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是“全国漫游”,必须先办理备案手续,后住院结算。

十三、在哪里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答:参保人员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网站http://si.12333.gov.cn实时查询。

十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咨询电话

答: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职工医保: 0943-8312112

0943-8226908

居民医保: 0943-59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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