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還錢or暴力催收,誰的錯?

目前,多種借貸方式充斥著這個浮躁的社會。銀行、小額貸、網貸等,總有一款適合你,呈現出借錢容易還錢難的境況。而一旦逾期之後,面臨的就是無休止的催收。

不還錢or暴力催收,誰的錯?

有人會說:"你借錢的時候怎麼不想想還不還得上"。看到這種說法,是不是覺得說的很有道理,但是誰能保證人生在世就沒個急用錢的時候,除了那種從一開始就想做老賴的人,誰都想還錢,只不過一時手頭緊,雙方協商下給彼此一個時間和空間,好讓債務人有時間來工作還錢,要不然雙方都達不到預期的目的。

不還錢or暴力催收,誰的錯?

還有人會說:"催你活該,誰讓你不還錢的""我不使用暴力,你能還錢嗎?"首先,關注的第一點是"暴力"。是的,確實是欠錢了,但是就可以以此為理由來不分晝夜撥打電話,用一些汙穢的言語騷擾親戚朋友;砸門、噴漆、拘禁,搞得債務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麼來說,經過這一系列的暴力催收,該沒錢的人還是沒錢,本來能緩過來的人基本也是廢了。難道債務人的生命終點才是暴力催收的最終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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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是"正常債務",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對民間借貸的利率有明確的約定。這時候會有人說:"誰叫你借高利貸了、你不知道高利貸違法嗎?"誰哪知道借1萬,要還10萬。再者說了,債務人借不借錢和高利貸始終是非法債務的事實有關係嗎?合法的債務和正常的息費,肯定是要還的,其餘的部分還是按法律程序進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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