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訴訟費用如何交納?

我們知道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那麼,對於案件的管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麼,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訴訟費用如何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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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訴訟費用如何交納?

廣東指針律師事務所黃穎律師解答:

針對您敘述的問題,回答如下: 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離婚的法定條件是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黃穎律師普法:

1、從級別管轄上來講,一般離婚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對於在當地影響較大的離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當事人是當地黨政主要負責人,受訴人民法院審理有困難或不便審理的案件,當地基層人民法院可以報請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或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由相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理。

2、離婚訴訟通常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原則”,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轄。

(1) 一般情形;

(2)軍婚訴訟:a,夫妻雙方都是軍人的,其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b,夫妻雙方有一方是軍人的,軍人對非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c,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文職軍人的,即軍隊文職幹部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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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穎律師補充:

3、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七種情形:

(1)對不在國內居住的人起訴離婚的;

(2)對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蹤的人起訴離婚的;

(3)對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起訴離婚的;

(4)對正在被監禁的人起訴離婚的;

(5)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

(6)夫妻雙方均為軍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職軍人,即現役軍人的,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7)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被告無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4、離婚訴訟管轄的特別規定(涉外離婚規定):

(1)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在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另一方居住在國內的,不論哪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居住但未定居,已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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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穎律師補充:

二、起訴離婚訴訟費用如何交納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要交納訴訟費用。訴訟費用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納的因進行民事訴訟所需的費用。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所需的費用。案件受理費,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起訴或者上訴時,原告或者上訴人應根據一定數額或一定比例向人民法院預交的訴訟費用。

起訴離婚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指定的銀行交納規定數額的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按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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