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条件都以档案为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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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社保小达人。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退休条件都以档案为准合理吗?

特殊工种的认定是需要严格审核的,因为这涉及到一个提前退休的问题。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在认定特殊工种的时候必须要查看劳动者的职工档案,主要是看其工资表、调资表上所填写的工种是否为特殊工种的岗位。

也许很多人从事的特殊工种,但是档案的工资表和调资表上所填写的工种并非为特殊工种,那我们就无法认定为他从事的为特殊工种工作。正如我们都知道的,凡事都讲究证据。如果你只是个人说,我们是无法相信的,只有拿出证证明材料来我们才能认定。


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 累计交费满15年
  3. 达到特殊工种所规定的最低年限。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为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什么样的工作是特殊工种?

  1.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
  2. 从事井下和高温作业累计满八年。
  3. 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八年。

如何办理特殊工种呢?

特殊工种的办理是由劳动者向单位书面申请,并由单位向劳动部门进行办理。如果单位不存在可,也可以由劳动人本人向劳动部门申请。

具体流程是,单位向上级劳动主管部门申请,上级劳动部门确认后再递交市级劳动部门申请,最后给予公示。

在审批特殊工种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资料就是劳动者的个人职工档案,如果劳动者档案丢失或者是资料不全,则有可能无法认定为特殊工种,就无法申请提前退休。


在本题中,题主的劳动档案写着为轻工,但是后来从事了特殊工种,如果在档案中没有记载的话,也是无法认定为特殊工种的。只有档案中写了且符合条件我们才有可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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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达人



退休条件以档案为准,具有合理性,但也有缺陷。先说合理的地方,我们知道档案尾随人的一生,记载着当事人学习和工作的轨迹,具有真实和不可更改的属性。因此,用档案鉴定当事人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资级别,具有毋容置疑的合理性。但档案又受一定条件的制约,难免有缺失,仅靠档案中的晋级表来甄别当事人的工种,确有无法弥补的缺陷。这与档案的生成和归集有关,在当年一切都信赖组织的心理状态下,谁知道现在要依靠档案来证明自己从事的工种。人没有前后眼,谁也没有想到。因此,我特别理解您的心情,因为我曾从事劳资工作,在这里着重向您谈谈晋级表是怎样生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象您这样的情况?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定级表为普通工种,后来却从事特殊工种。别人不相信,我信。当年有一个口号,我是一块砖,任凭党来搬,工种变动是常有的事,但工资晋级却不是每年进行。为什么工种变动后,在以后的晋级表上没有反应呢?首先当然是谁也不知道以后要靠这个解决提前退休的问题。另外,也有的职工报怨,自已明明从事了很多年的持殊工种,晋级表却反映其没达到提前退休的年限。这两类疑问,在此一并回答。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职工参加工作后,经历不同年限的学员期后定一级工,工资平均为28元左右(有地区差),一年后定二级工,工资平均为35元左右,尔后就基本不动了。八十年代开始工资普调后,经历了两次40%的晋级,后因爭议大又停止了。九三年企业职工实行工资套改后,没再进行普遍晋级,仅是对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每年下达3%的晋级指标,企业通常几年合并使用。职工晋级是皆大欢喜的事,每次国家下达职工晋级政策或指标后,领导和职工都希望尽快办好。职工晋级要对接原晋级表,填写一式三份表格,且不能有错。企业有好几百号人,在没有电脑的情况下,靠劳资一个人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批。因此,通常抽调几个字写得比较好的人员来帮忙。一个人分一叠老晋级表填写,除了新晋级部份按要求填外,其他部份基本上都按老晋级表内容照抄。因此,问题就不知不觉地产生了。劳资人员自己填写的因知道工种情况,基本上都会顺手改过来。其他人员填写的,除特别明显的会问一声,其他基本上都是照抄不误,无形中留下了难以弥补的缺憾。导致现在按晋级表鉴定特殊工种,除定级就是从事该项工种外,定级以后更改为从事持殊工种的,很难获得劳动部门认同。有的是年限不够(从事多年以后才逢晋级改为特殊工种),钻到空隙中去了(从九七年庆香港回归人均加100元后,企业放开工资管制),后来再没晋过级。或者是象您这样,在晋级表上根本没有反映,在历次加级中都没能改过来。但凭心而论,这也决不是谁诚心要害您,只是当年谁也没想到会出现凭晋级表鉴定工种的状况而己。

遇上这样窝心事能否补救?要趁早发现。本世纪初,我所在公司一批从煤矿调来的职工,经劳资部门排查档案,也发现其晋级表大都反映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不够,经请示领导和劳动主管部门,让他们回煤矿寻找佐证材料。在原煤矿的支持下,他们复印了大量财务部门存档的工资表,上面均列有本人姓名、井下津贴天数、本人签领字样,并加盖了煤矿公章及财务章。劳资部门将复印的工资表整理,每年取头尾两张归入本人档案。后来,他们到龄后都如期按煤矿井下工种提前退休了。因此,您应该寻求企业的帮助,努力找出从事特殊工种的佐证,没有井下补贴,或许还有粮食补贴、特殊工种证、体检表什么的旁证。实在没有,您恐怕也只有自认晦气了。

纵上所述,尽管档案中晋级表鉴定特殊工种有诸多缺失,但在目前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唯有档案可以作为核准退休的参照物,除此而外,我想不出还有更好的办法。当然,以后都按缴费年限作为计发退休或养老金后,也就用不着核查档案了。


退休条件都以档案为准,合理吗?参加工作时档案就记录工种为轻工,可是我以后从事的是特殊工种,可是办理退休时按档案记录为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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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退休条件都以档案为准合理吗?

当然合理了!

国家劳动局在你参加工作时,就要为你建立个人档案;这里面记载着每位入职者的:个人的户籍身份、文化程度、入职批文、从事的单位、行业工种、工资调增、评功评奖奖励的“荣誉”、违纪的处理、工作调动情况、以及后来的破产买断情况,个人社保参加情况(电子档案)只有完善的系统手续,到退休时给你核算养老金时;有条不紊地给你按个人原始档案记载内容,给你办理合法的退休手续。



你讲的情况,那时(1996年未实行社保前,后改制下岗)你参加工作时;所在单位在你每次调资表中,就选择一项;比如:操作工、电工、修理工、保管员、业务员、会计……等等。说实话,那时谁都不关心个人的档案怎么填写;只关心这次调资我调了多少。还有大家的工种不稳定,除有技术的,经培训有证上岗的“电工”、锅炉工、驾驶员、……外,有些岗位换来换去;很难有人连续在一“特殊岗位”干到退休。其实这也是过去的工人,没想到后期下岗;还要缴十五年以上社保,还有“特殊岗位”提前五年退休之说。

记得那时(1990——2000年时)在单位,如一位老工人到龄退休时;还与单位还争阴历、阳历出生……就怕提前退下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那时退休按工龄长短:分20、25、30、35、40年以上,可计算退休金应原工资的65%、70%、75%、80%、85%以上来计算。

而现在进入社保,只有社保实际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社保缴费档次来核算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加“过渡性养老金”。你不参加社保费,就是工作几十年都是零;在社保窗口办不了退休手续。

象你这种情况,必须有原始档案记录“特殊岗位”;有劳动局发放的上岗证(培训结业证),提供企业十年的工资发放证明(复印件)……等等;十分繁琐麻烦,就是找全了一年半载都在复审中;这是真的,社保部门严谨认真;不露一点空子。(我一朋友,下岗的;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工,就为工资表跑了半年;批下来,前后花了近两年)

供参考。


树下酒仙

办理退休手续除了个人档案作为历史记载的依据,年龄与与身份证不符的,以最早的档案表格为准。如信息不全,可以档案馆的原始档案招工表认证你的入职时间,可以单位的工资底册中特殊工种岗位领取保健津贴时间认证你的特殊工种年限。如果说这样都不合理,只凭你的口述就合理吗?退休年龄时所有重新由任何部门开出的证明材料均无效,就是防止弄虚作假。补充档案信息的原件复印全部需要盖上单位和档案馆骑缝章和签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或【复印件出自永久性档案某卷某页】,否则社保会不认可。如果档案中没有记载,又无法找到证据来认证,尽管是单位建档的失误,但最冤的还是你。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退休确实效益个人档案为主。这是国家的一个规定,谈不上什么合理不合理,强制性的一个规定。所以说每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这个规定去执行。

退休时,查阅个人档案的目的主要有。一,要查阅你的真实出生年龄是多少?因为认定真正的退休年龄。是以你个人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为依据。所以说个人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假如说你的个人档案与你的实际年龄不相符。最终还是要依据个人档案当中,的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

二,如果你是特殊工种,那么特殊工种是可以办理提前五年退休的。这方面是更要查询你的个人档案。图书工种必须要从事若干年以后,才能享受提前五年的退休申请。那么这些特殊工种工龄的认定,就要从你个人档案的记载中去认定。

所以说个人档案,对退休人员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千万不可以敷衍了事,把他不当成一回事儿?不然到时候退休的时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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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达人工作在电力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二)、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该工种岗位上累计满9年;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四)、而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何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档案上没有记载你从事特殊工种行业,而是填写的轻工种行业,你可以找单位领导协商解决,况且同你一起参加劳动的不止你一人。可以找其他同事证明。也可以出示特殊工种操作证。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附:特殊工种操作证《样本》


闲云野鹤84816546

你好!退休条件都以档案为准合理吗?你刚参加工作时档案记载的工种是轻工,后来转为特殊工种,但办理退休时以职工的档案记载为准,于是你就不能按特殊工种的待遇退休了,因为档案上没有特殊工种的记载。

听了你的介绍我觉得很难于相信,一个企业的管理怎么会这么马虎,一个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十几年,竞然会在档案上没有记载。退一步说,就算档案上没有记载,难道连其他证明也没有吗?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时,除了必须符合特殊工种名录所规定的工种要求和连续工作年限外,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除了要向人事劳动部门提供职工档案外,还可以提供劳动合同、特种工作作业证明、你领取过的特殊工种补助工资表、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从事过特殊工种的文字资料,全部都可以带去给办事人员看,办事人员一定会秉公处置。因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档案只是用来证明职工退休年龄的重要依据,而不是用来办理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唯一证据。像你遇到的这种情况,如果你除了档案之外,其他什么证明材料都拿不出,也只有顺其自然了,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什么证明材料都没有的情况下,档案才是合法的重要证据哟。


叶公来帮忙

办理退休必须有人事档案。个人人事档案记载着个人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习经历,奖罚情况,增资及工种和职务变动记录等等。特别是退役军人,上山下乡知青人事档案尤为重要。

你参加工作时的工种记载是轻工,后工作需要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单位在给你调资时,增资晋级表中有岗位或工种名称的记载。如果档案中缺少特殊工种资料,可以通过原始的月工资发放表和考勤登记表或员工调令通知书以及员工增资汇总表等等核准查实。所以,退休条件以档案不存在合理和不合理的问题。人事档案是退休备有的依据。可以说,你人事档案资料不全而已。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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