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新加坡稅務局2018年4月26日向新加坡所有金融機構發出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開始報告2017年度有關CRS涉稅的金融賬戶信息,該次行動進一步推動新加坡正式進入CRS的信息接收和蒐集的實操階段,並規定所有金融機構對於CRS賬戶的報告必須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提交稅務信息的工作。

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新加坡CRS最新進程

鑑於這是新加坡首次開始有關CRS涉稅信息的接收和報告的實操工作,為了確保提交資訊的準確度,新加坡稅務局建議金融機構最好在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涉稅信息資料的提交工作,以便稅務當局有足夠的時間分析和判斷數據的準確性。

對於零申報的客戶稅務信息,新加坡稅務局建議金融機構直接提交電子申報,稅務當局不接受此類零申報賬戶的紙質申報。

另外,為了此次金融機構順利執行CRS涉稅信息的報告程序,新加坡稅務局在2018年4月25日同時也發佈了有關金融機構執行CRS申報工作的操作指引。在該操作指引特別註明和強調,中國和馬來西亞最近已經正式被列為新加坡需要交換2017年度CRS涉稅信息的國家。

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在這次5月31日新加坡稅務局收集所有非居民金融賬戶和非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並做好排查分析後,新加坡將在2018年8月31日開始,正式與105個國家遵循在世界經合組織OECD的CRS操作指引第二版的指導下,按照CRS交換的CAA協議模式展開涉稅信息的交換。

其中,和中國稅務當局的交換,成為這次新加坡CRS涉稅信息交換中,中國高淨值人群有新加坡海外資產配置關注的焦點和熱議的話題。

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新加坡與美國的博弈

新加坡在過去一直被國際社會視為重要的避稅港之一,因其僅次於瑞士嚴謹的《銀行保密法》備受國際高淨值人群的普遍歡迎,使得新加坡在金融服務和財富管理方面一直在國際社會享有口碑,但也遭到國際社會稅務當局的對其避稅和反避稅工作的指責和詬病。

2016年《紐約時報》就曾大篇幅報道有關新加坡瑞士銀行就美國籍華人HSIAO先生在中國工作而將賬戶開設在新加坡瑞銀的藏匿事件的調查報告,當時美國國稅局IRS特別調查組要求新加坡瑞銀提供HSIAO先生在新加坡瑞銀2001年到2011年所有的銀行賬戶記錄而一再遭到拒絕配合,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關注。

直到2016年8月,新加坡瑞銀終於妥協,向美國國稅局IRS提交了HSIAO先生所有的銀行賬戶信息。自從HSIAO先生事件之後,新加坡開始加快反避稅本地立法的進程,積極開展和準備有關美國FATCA法案和世界經合組織CRS的涉稅信息的交換工作。

新加坡FATCA法案最新進程

2018年4月16日,新加坡稅務局正式通知所有新加坡金融機構向新加坡稅務局提交有關美國納稅人涉稅信息就FATCA法案下的報告,並規定該次正式報告的截止日期也是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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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了確保此次FATCA法案下,有關美國納稅人信息的準確性和排查工作的有效進度,

新加坡稅務局同樣建議金融機構在2018年5月15日前提交所有美國納稅人2017年度的金融賬戶信息。

該信息的報告形式可以採取新加坡稅務局已經開發實施的國際信息交換門戶IDES實施,該信息門戶收集的資訊可以將FATCA法案要求的資料電子報告和交換至美國國稅局IRS。如果金融機構沒有任何美國納稅人的賬戶信息,仍然需要通過IDES系統提交零申報的表格或者紙質FATCA零申報表格報送到新加坡稅務局。

新加坡稅務局特別強調,對於CRS和FATCA兩個涉稅信息的申報工作必須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否則新加坡稅務局將對遲報和漏報的金融機構採取強制性措施。新加坡在國際反避稅行動的工作力度明顯大幅度增加。就最近新加坡稅務局針對CRS和FATCA的通知和表態,世界經合組織和美國普遍表示歡迎。

在執行FATCA法案方面,新加坡在2018年2月5日也強力要求金融機構提交美國納稅人賬戶信息,並在2018年3月1日正式開放IDES門戶網站,可以順利電子轉換和批量轉換美國納稅人信息至美國國稅局。在FATCA法案要求下,新加坡要求各金融機構不但要提交美國納稅人的每一個賬戶信息,還要提供非參與FATCA的金融機構接受美國納稅人付款的信息,更為嚴謹。

新加坡CRS的影響

早在今年2018年初,新加坡就緊鑼密鼓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必須嚴格執行CRS操作指引,在2018年3月31日前註冊CRS申報的金融機構信息,並在2018年1月12日發佈了有關新加坡首次交換CRS涉稅信息的國家名單。

當時的名單並沒有中國在列,然而,在2018年4月9日,新加坡發佈交換CRS信息的105個國家的名單,將中國和馬來西亞增加為需要交換2017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何時間存在的涉稅信息的國家,在中國社會引起普遍反響和震動。

其實,隨著2018年5月的到來,許多國家的稅務主管當局都按照OECD的既定時間,在本地立法基礎上開始了CRS涉稅信息的收集和接收工作。香港稅務局也在最近開始正式接收所有金融機構提供的涉稅信息,並開始首次排查和分析,之後將按照既定進程在2018年8月31日後與配對的國家和地區的稅務主管當局交換CRS涉稅信息。

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中國高淨值人群在全球化資產配置過程中,新加坡和香港是首當其衝的目的地。在過去幾年,在新加坡配置信託和香港購買保險是中國高淨值人群的國際資產首選。面對CRS涉稅信息的交換,人們自然而然非常關注具體資產配置是否會被穿透申報的問題,特別是新加坡信託一直是不少財富管理領域首先推薦的架構之一。新加坡信託尤其在新加坡稅務當局在其CRS涉稅信息的操作指引後的問答中對於控權賬戶和控權人申報的定義成為許多財富管理領域人士熱議的焦點。

當然,新加坡信託其實在過去幾年來也一直是中國稅務當局關注的重點話題和研究的重點領域之一。

另外,中國國家稅務總局也根據《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細則》同樣在2018年5月正式開始了有關2017年度100萬美元以上高值賬戶的涉稅信息收集和接收工作。

中國也同時進入CRS涉稅信息收集和接收的實操階段。

新加坡CRS正式進入收集涉稅信息實操階段將與105個國家交換信息!

CRS涉稅信息交換的全球反避稅行動正式在2018年5月進入歷史轉折性的實操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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