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讲究以“理”服人

教育讲究以“理”服人


一、“道理”

我们班主任在进行班级管理时会经常反复地跟学生说一些做人做事为人处事的道理,这是我们班主任必须要贯彻始终的应尽的责任,但在实际管理中有很多班主任都觉得说得越多越不起作用,甚至还会引起学生的反感或厌恶,抱怨班主任太婆婆妈妈,各种道理一旦遭到学生的拒绝就很难再渗透到学生的心里了,那剩下的就可能是学生们的我行我素拒“理”千里之外了。

有时候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道理不是通过说教或灌输被学生接受的而是通过体验或感悟而悄然进驻内心的,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以各种活动为载体,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通过具体的情境去体验式地感悟,喜怒哀乐皆为理,这样得到的“道理”就会深入人心甚至会刻骨铭心。

我们班主任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应该不失时机地开展相应的活动以求学生在活动中生成相应的“道理”,哪怕时间再紧张都不能忽略。如果说当班主任责任重大,那就体现在通过有效的活动将各种道理潜移默化地踏雪无痕地潜入学生的内心,并让它们伴随学生一生,不因为学生离校了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或影响就结束了。

我们不能灌输“道理”而要渗透“道理":我们不能将“道理”通过说教抽象化而要将“道理”通过活动具体化。

二、“情理”

我们班主任在进行班级管理时“道理”跟学生说了不少,说一千道一万,但学生似乎无动于衷,没有起到什么效果,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上面所说的之外,可能还与“情理”缺乏有关。当今的教育基本上已经演变成了功利性的教育,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分数至上”而不懈努力着,至于其他都是次要的或无关紧要的。

对于“道理”最方便最快捷的方法就是说教了,说了就觉得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了,哪管学生听没听,还是抓分数和成绩要紧,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以达到相应的“道理”生成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更谈不上“情理”了。

“情理”是我们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必不可少的教育因素。尽管“道理”不能通过说教,但若在说教时能发自内心地使用“情理”因素也能有一定的效果,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不能板着面孔硬生生地说教,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以相应的活动为平台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以求自我感悟仍是最为重要的。

即使如此,我们所开展的各种活动都要符合“情理”,也就是说应该是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也是必要的活动,而不是为了达到某一个“功利性的目的”开展一些“就近式的活动”。没有“情理”作基础的“道理”是“无理”;没有“情理”作基调的“活动”是“无力。

三、“法理”

我们班主任在进行班级管理时都会依据一些宏观或微观的“法理”去根据班级特定情况制定若干规章制度,然后信心十足地贯彻执行,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有时往往会遭遇到或大或小的阻力,最后有可能一改再改甚至改得面目全非或者干脆弃而不用。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跟我们依据“法理”制定的“班规”不无关系。“法理”虽然有规范或约束的一面,但它的核心却只是“人性化的自然渐进渗透”,据此制定的“班规”当然也应该充分体现这一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遭到抵制或抵抗。

班规的制定要从班级学生的实际身理和心理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班级的实际教育和管理的需要出发。如果是从班级的实际教育和管理的需要出发,那就会限制或压抑学生的种种实际需求;如果是从班级学生的实际身理和心理的需要出发,那就会照顾或满足学生的种种实际需求。

非人性化的班规大都是统一性地限制学生的行为、思想和品质,以期达到人人遵守,个个守纪,甚至还会伴随有详细的违规惩罚措施。非人性化的班规所带来的结果往往是不可避兔地总是有一部分学生不断地违规并且不断地接受惩罚,久而久之,不仅班上的学生甚至是班主任都会对所制定的班规的有效性产生怀疑,暗自苦笑。无视“法理”的“班规”是生硬的、冷酷的,从长远来看,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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