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推出人才新政“金十條”激活新舊動能轉換“新引擎”

泰安推出人才新政“金十条”激活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

在大力引進培養高精尖缺人才方面。人才新政“金十條”提出,實施頂尖人才集聚、高端人才培育、智匯泰山興業、引才特別支持等“四大人才計劃”。以項目扶持、創業扶持、股權投入等方式,對全市新舊動能轉換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新引進或自主培養的頂尖人才和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的綜合扶持。對全職引進到泰安的“兩院”院士等層次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從事科學技術研究並帶動我市產業發展的,給予500萬元生活補貼。對自主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及我市自主申報入選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人選的,按國家或省補助、獎勵額度給予1:1補助或獎勵。建立完善與駐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人才共建共享機制,支持聯合申報“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等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對柔性引進的高精尖缺人才,經評審認定,命名為“泰山特聘專家”,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對實施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對海內外名校博士到我市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進行研究的,給予最高9萬元補貼。在全市範圍內調劑300個事業單位編制,作為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實行動態管理。中介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為泰安每全職引進1名“兩院”院士、“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通過專業人才服務機構引才,每引進1名年薪總額在30萬元以上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給予企業最高10萬元的引才費用補助。

在支持人才發展載體建設方面。人才新政“金十條”提出,構建創業創新、成果轉化、多元投入等“三大平臺”。對園區、企業參與建設、運營的創業孵化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對自主申報新建的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省級以上載體平臺,國家級、省級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鼓勵建設“人才飛地”,支持建設離岸研發中心(機構)、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和市外孵化器,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採取校地共建科技產業園、科研基地、智慧谷等方式,建設成果轉化平臺,對運行良好、成果轉化效益明顯的,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支持駐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平臺面向社會開放,按服務效能,給予最高100萬元扶持。對國內外知名大學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強企業等在泰安設立或共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泰安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總部或研發機構,引入核心技術並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給予最高5000萬元扶持,對省以上應用型大院大所在泰安建立分支機構的,實行“一事一議”,給予專門政策扶持。市政府出資設立6億元規模的招才引智基金,用於招才引智的政策獎補、創業創新的支持扶持、人才發展環境的優化提升等。提供人才創業貸款擔保補貼,給予每個企業最高貸款額度300萬元的部分擔保費用補貼或貼息;鼓勵國有融資性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人才創業項目提供創業貸款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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