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黨錮之禍—君子(黨人和太學生)何以鬥不過小人(宦官集團)

東漢末年,朝廷內部宦官專權,先後爆發了兩次官僚士大夫因反對宦官專權而遭禁錮的政治事件,史稱“黨錮之禍”,這個事件發生在桓、靈二帝時期,時間跨度約十年,前後共兩起三波。

東漢黨錮之禍—君子(黨人和太學生)何以鬥不過小人(宦官集團)

“清議”

公元159年,漢桓帝因不滿外戚專權,聯合宦官單超等人合一舉消滅了外戚梁氏。單超等五人同日封侯,從此,宦官獨攬朝政。他們利用手中的政治特權謀取私利,侵佔土地,擴展勢力範圍。這不僅加深了人民的痛苦,激起人民強烈的反抗,而且引起大地主出身的官僚以及一般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不滿,他們痛恨宦官阻塞了他們作官的道路,影響了他們的權位。於是,官僚士大夫把抨擊的矛頭對準了宦官。他們評論朝政,褒貶人物,猛烈抨擊宦官集團,史稱“清議”。

第一次“黨錮之禍”

隨著衝突的不斷加深,士大夫與宦官的鬥爭漸漸從一般清議轉為實際鬥爭。公元166年,士大夫李膺捕殺與宦官勾結、教子殺人的方士張成。宦官乘機指使張成弟子牢修(xiu)誣告李膺等人蓄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共為部黨,誹訕朝廷。桓帝於是下令郡國逮捕“黨人”,李膺和太僕杜密、御史中丞陳翔等200餘人均被收捕。次年,經過太學生賈彪活動,藉助尚書霍諝(xu)、外戚竇武之力,“黨人”始得“赦歸鄉里”,但仍“禁錮終身”。這是第一次“黨錮之禍”。

東漢黨錮之禍—君子(黨人和太學生)何以鬥不過小人(宦官集團)

第二次“黨錮之禍”

但是鬥爭並沒有隨著士大夫暫時的失敗而告終,兩方的鬥爭繼續進行。公元172年,宦官又指使司隸校尉段熲(jiong)逐捕“黨人”和太學諸生千餘人。公元176年,宦官更是挾持漢靈帝下詔各州郡,凡“黨人”的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和五服以內的親屬,一律免官禁錮。是為第二次“黨錮之禍”。

“黨錮之禍”全過程大抵如此,雖然事情過去了1800餘年,但這個惡性事件並不是歷史上的孤例。馬克思曾經說過:“一切歷史事實與人物都出現兩次,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喜劇。”可是,黨錮之禍在東漢兩次出現,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還是悲劇,或者說是慘劇。類似“黨錮之禍”事件,不僅在中國歷史上時常發生,而且每次都是悲劇,這既令人扼腕嘆息,更值得反省叩問。

官僚士大夫的反宦官鬥爭,在當時有一定的正義性。“黨錮之禍”發生後,宦官勢力增長,政治黑暗,階級矛盾日益尖銳。

嚴格地說,外戚也好,宦官也好,即使在封建專制時代,都不具備掌握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但是,由於他們的特殊身份,容易與皇帝親近,故而能竊取權力,把持朝政。即便權力來路不正,只要一朝權在手,也把令來行。尤其是對於宦官來說,一旦掌握本不屬於自己的權力,更是抱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態,肆意弄權,膽大妄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再說天下是皇帝的,哪怕搞得烏煙瘴氣、洪水滔天,也與我無關;因此,宦官專權的時代都異常黑暗。

所謂濫用權力,當然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所以,這些人一旦有了權力都不願意接受監督或約束。宦官擅權,本來名不正、言不順,故而面對士大夫與太學生的議論與抨擊,他們會感到壓力很大;尤其是面臨權力被剝奪的時候,他們會趁機找藉口報復,變本加厲地打擊政敵。而最有效的打擊,莫過於讓政敵閉嘴或永遠閉嘴;永遠閉嘴,就是將其人殺害,甚至株連滅族;閉嘴,就是剝奪其人話語權,將他從體制內清除,放逐出去,終身禁錮。

東漢黨錮之禍—君子(黨人和太學生)何以鬥不過小人(宦官集團)

君子(黨人和太學生)何以鬥不過小人(宦官集團)呢?

問題在於,君子講規則守法度,即便是“打黑”,也要走程序,以事實為依據,依法辦事。比如,竇武想解決宦官問題,先徵求太后意見,太后沒有同意,他便猶豫不決;當他決意行動之後,他下令抓捕宦官鄭颯,交給北寺獄審訊,查出宦官曹節、王甫等人的罪行,上奏朝廷予以法辦。這麼做,自然是君子所為,卻因此貽誤時機,給對手反撲的機會。

反觀小人,他們無所顧忌,不守法規,不擇手段。君子試圖依法“打黑”處置小人,而小人卻利用“黑打”收拾君子;“打黑”終究不及“黑打”,君子完敗於小人。

宦官集團如此“黑打”,無非是借恐怖威懾,禁錮人們的頭腦,封閉人們的嘴巴。的確,通過捕殺黨人和太學生,有效地遏制了社會輿論,“群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風順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九》)。這種萬馬齊喑、小人得勢的局面,正是宦官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對於東漢王朝來說,黨錮事件嚴重傷及國本,為它的滅亡埋下了大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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