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桩官司只为墙 法官调解泯恩仇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是发生在清康熙年间的故事。前不久,在稷山县也有两家邻居因墙打起了官司,并且一度矛盾激化。

把房给我修好

2018年3月28日稷山县王某将邻居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将他的房屋屋脊修理恢复原状。原被告因为一件琐事翻起旧账,矛盾爆发。李某一气之下,把王某的房脊给拆了一截。虽然李某承认错误,但是又固执地认为事出有因,坚决不同意修复。

把墙给我腾出

2018年5月14日李某来到法院,这次他成为了原告,而王某变成了被告。要求王某立即拆除其南房后墙,并判决被告南房后墙所占土地归原告使用。

积怨已久

原来前不久村里要修建下水道,两家因预留下水口位置产生矛盾。加之早在2008年,王某旧房翻建时,双方就曾因墙的归属问题打了一架。这次又起纠纷,李某一气之下掀了王某的房脊。王某要求李某修复,李某要求王某把墙还给他。

法官巧调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生活中街坊邻居之间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关键要靠双方相互体谅,相互谦让,这样才能大事化小,和谐共处。如果不能调解结案,只怕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深,甚至会引发刑事案件。薛艺霞法官走访邻居了解相关情况,又到现场勘测丈量,做到了心中有数,紧接着要做艰难的调解工作了,双方都认为是小事,不值得打官司,但是“不蒸馒头蒸(争)口气”,就是要论个高低。一次调解不成,薛艺霞法官又多次电话分别沟通。从情理上给双方当事人讲了邻居关系的重要性,并给他们讲“六尺巷”的故事,说服当事人要懂得退让,方显大气;知道包容,方显大度,邻居之间多份理解就少一些误会,多些包容就少一些纷争。双方最终被法官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动,矛盾化解,怨气消除,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李某主动提出了撤诉,不再要求王某腾房,二人冰释前嫌。(丁艳珍 黄回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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