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沒打贏,收律師費合理嗎?

律師樊雷

其一,首先我們要跳出一個誤區,就是律師不是包打贏。我們打官司的時候 為啥請律師呢?因為律師可以提供一些專業建議,可以從專業角度去整理收集證據,開庭時可以更專業的把你的觀點告訴法官。


其二,真正專業的律師會盡力維護當事人利益,但是不會拍胸脯跟你保證一定可以贏。畢竟判案的法官也有自己的想法。要是你遇到的是吹自己有門路,跟法官關係好,包打贏的律師,那完了 你遇到的多半是騙子。

其三,回到題意上,一般律師除非籤的風險代理協議,否則不管輸贏都是要支付律師費的。這就和醫生治病,不管好沒好,都要掛號一樣,因為付出了勞動。


律師獨角獸

一,當事人與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是否簽署正規的委託代理合同並就律師收費進行了明確約定。如果已經簽署合同,並且符合收費約定明確並且符合有關律師收費辦法的具體標準,則收費屬於合理。如果未簽署正規合同或者對收費標準約定不明,具體收費存有爭議,律師本人或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存有一定責任,收費問題需要協商或者訴訟解決,則不存在合理性問題。

二,依據有關規定,律師不允許對案件結果進行不切實際的虛假承諾或保證,不得以此招攬案源。因此,如果律師前期進行過此類承諾之後敗訴,律師存有一定責任,可能涉及執業處罰。

三,如果受託律師對於案件事實,證據及法律風險進行明確闡釋,當事人已經明確知曉,最終即便敗訴,當事人依然需要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

四,律師費包含了律師的勞動付出,可能體現在案情分析,證據收集,調查詢問,訴訟調解,談判協商,立案繳費,開庭舉證,質證辯論,整理案卷,申請上訴,材料送達,退費收款等活動中,這其中包含了體力勞動也有腦力付出。律師費不是保證金,是等價交換不是巧取豪奪。

五,律師收費有明確標準,律師接案有規定流程,律師辦案有法律約束。委託律師辦案可以寄予希望,但不能寄予不切實際的幻想,律師也不能一味取悅當事人而跳出規則之外,遵紀守法是底線,嚴循職業操守亦為底線。

心存敬畏,方得始終。

心存信念,方得信賴。



柳基偉律師

你好, 不管官司打贏,還是輸, 律師都會收取合理的費用,是應該的,也是合法合情的。因為律師要為委託人去搜集證據或線索,準備資料,填寫文書等,要跑腿,花時間.動腦筋。為委託人創造有利條件, 爭取最大利益, 或者說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不管官司的結局是輸是贏, 但是他們付出了努力, 況且每位律師都會盡力用專業的法律知識為委託人答辯, 盡力地去維護委託人的權益, 把不利的事物轉變有利,把有利的事物變得更加有利。再說.律師收費是有《律師法》和《價格法》作為依據的。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四條規定: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的收費標準在這裡不多說了,項目標準很多。所以說哪怕官司打輸了,律師收取費用是合理的。可怕的是當今有些律師,弄虛作假,心藏鬼胎, 既吃原告又吃被告,兩方都吃。有的是雙方律師,狼狽為奸,暗中勾結,串通一氣, 偷偷協商給一方讓步,讓其中一方勝訴,然後拿到更多的報酬來分髒。這才是正真的不合理, 也是最可怕的合理。借題多說一句,今後有事找律師一定要自己信得過並且信譽好的律師。


本人姓劉名兵

‖ 律師收費的規定

官司沒有打贏,律師也可以按照代理合同的約定收費。根據規定,律師收費有兩種基本方法,一是按標的收費,二是按結果收費。前者,官司沒蠃也要收費;後者,官司沒贏不能收費。

因此,合理與否,一看雙方約定,即看雙方約定的收費方式。二看約定是否合法,即收費方式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律師收費是有規定的,比如,經濟案件風險代理的收費比例不能超過標的額的30%,工傷賠償等案件不能風險代理等。


法海一粟

官司輸贏的本質是你的行為是否合法?你的行為合法性是否有事實及證據支持?律師的工作就是儘可能地弄清事實、查找證據以向法院證明你的行為是合法的。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行為合法,律師聽了你的陳述也認為你的行為合法,接受委託後盡力開展了工作,結果是因為你對事實和法律的認識錯誤導致你錯誤地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最終輸了官司,你說律師該不該收費呢?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可其中一個關鍵事實你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律師也沒有線索知道這個關鍵事實,然後盡力開展了工作。可對方在法庭上以這個關鍵事導致你輸了官司,你說律師該不該收費呢?

打官司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類似於前面影響官司輸贏的關鍵事項可以說是防不勝防、數不勝數。通常情況下,律師以欺騙的方式獲得委託賺取代理費才是應該被遣責的。


不糊塗時塗糊不

法律糾紛官司上什麼是輸和贏?如何判斷?刑事被告人大多都被定罪判刑,他就是輸了,難道就不能收費嗎?案件裡的被告,大多也承擔民事責任,也不能收費?律師服務收費,當事人購買的是律師的法律服務行為和知識報酬,而不是主要針對案件處理結果的所謂輸贏。有律師介入服入,此罪重輕罰或者是少判幾年,民事案件的原告取得主要訴求結果或最佳處理糾紛結果自己所追求的效果,或被告少賠少擔責或不擔責等,都是法律服務的價值所在,一句話輸和贏能判定嗎?


雲淡風清57899813

這有點涉及到律師的職業敏感問題了!一般官司都收2K墊底兒費!不管勝敗。其後逢十抽一!提10%的純利!但負責任的講,律師懂的,要證據說話!如果跟您說,您的官司勝不了!這官司您還打嗎?您這2K。他怎麼掙到手?律師穩掙不賠!到結果,你勝了!抽10%!你敗了,掙2k!跟開牌館差不多!


二子的父親

攤上官司請律師代理是十分必要的,律師按規定收取代理費是合理的,與輸蠃無關,還有一種協議式的風險代理,也就是贏了官司按案件標的的百分比O~30內收費,不蠃不收,也有可能律師要求先付些車馬費等,請律師要“貨比三家”,最好是名氣大、從業長的為佳,從業長的都會與公、檢、法的上上下下孰悉,既使在正常情況下也是孰人好辦事,另外,"包贏″的律師與不告知風險的律師最好不要請。


滏水漁家

再也不要對法院,對律師抱有任何的希望,對他們敬而遠之才是對自己生命財產的有效保護.因為現在的中國這個世界生命和財產是相輔相成的。法院和律師也是相輔相成的。單位和個人的經濟也是相輔相成的。他們的經濟要自負盈虧,要創造收入,有時候,他們的內心也像普通人一樣,為了利益而不擇手段,為了收入有時候要開拓業務發展業務,沒有案卷,創造案卷,開坧案卷這應該是我們弱勢群體普通老百姓應該躲避的。要像防範犯罪分子一樣。要避免剛出泥潭又落入陷阱的尷尬境地。


乾杯180726080

律師代理訴訟,應當根據案情,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按照律師職業規範為當事人服務,法律禁止律師向當事人承諾訴訟輸贏。除了風險代理合同,委託人即使官司輸了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如果律師履職失誤,當事人可以請求律師賠償相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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