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交辦信陽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9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阳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9批)

1

信陽市商城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00033號

反映情況:信陽市商城縣李集鄉姜棚村有一家黏土磚廠違規生產十餘年,焚燒高硫煤炭排放大量有害氣體,煙囪冒著滾滾濃煙汙染空氣,森林良田受到損毀,對當地生態環境破壞嚴重。來信人講述該廠西姜棚村仙人村黨支部書記楊成松非法持有乾股,私下與易姓商人簽訂長期承包合同。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信訪人反映的李集鄉姜棚村磚廠實名為商城縣李集鄉姜棚新型建材廠。該建材廠於2010年開始建設,2011年建成並投產經營。

1.反映“黏土磚廠違規生產十餘年”問題屬實。該建材場申報頁岩磚生產,未取得“新型建材”資質,環評批覆原材料為頁岩、煤矸石、粉煤灰等,實際生產的磚塊主要由黏土、頁岩燒製而成,原材料及摻兌比例存在違規行為。

2.反映“焚燒高硫煤炭排放大量有害氣體汙染空氣”問題基本屬實。2017年6月以前,該建材場未安裝脫硫除塵設施,廢氣直接排放,存在汙染空氣行為。2017年6月,該建材廠安裝了“溼式脫硫塔”,檢測結果表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濃度均低於參考標準。

3.反映“森林良田受到損毀,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問題基本屬實。該建材廠佔用姜棚村林地面積112平方米,未經批准擅自在李集鄉姜棚村清塘組取土,取土面積8927平方米,其中佔用基本農田13.2畝,取土方量31244立方米,對當地生態環境有一定影響。

4.關於反映“仙人村黨支部書記楊成松非法持有乾股,私下與易姓商人簽訂長期承包合同”問題不屬實。李集鄉紀委成立了案件調查組,分別在6月11日、12日前往李集鄉姜棚村進行調查,未發現反映的違規違紀問題。

處理和整改情況:

1.責令該建材廠停止開採,沒收無證開採取得的違法所得金額124976元,並處罰款162468.8元。將此案件移交公安部門調查處理。同時要求其6月19日前恢復破壞的基本農田,退還群眾土地。

2.商城縣林業局對李集鄉姜棚新型建材廠下達了《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商林罰決字〔2018〕第10號),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九十日內恢復原狀,並處罰款1120元。

3.商城縣環境保護局對該建材廠法定代表人進行約談,並下達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整改驗收合格前嚴禁恢復生產。

問責情況:

1.對負有屬地管理責任的李集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吳祥書給予誡勉談話;

2.對李集鄉國土所所長劉亮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對李集鄉姜棚村黨支部書記楊成松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對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商城縣環境監察大隊中隊長沈鑫和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商城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汪健給予誡勉談話。

2

信陽市光山縣

受理編號:

410000201806100008號

反映情況:

1.信陽市光山縣孫鐵鋪鎮劉杜村,當地村霸採砂,河道汙染。

2.孫鐵鋪鎮江灣村村委書記周業剛賣山存在貪汙。

調查核實情況:

1.關於反映的孫鐵鋪鎮劉杜村村霸採砂河道汙染問題部分屬實。該砂場已於2018年3月8日關停。

2.關於反映的孫鐵鋪鎮江灣村村委書記周業剛賣山存在貪汙問題屬實。經調查,周業剛實名為鄒業剛,是孫鐵鋪鎮劉渡村原村支部書記,其賣山貪汙問題已經光山縣紀委立案查處,於2016年給予鄒業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處理和整改情況:嚴格按照河道採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河(湖)長制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頂風采砂等違法違規行為。

問責情況:無。

3

信陽市光山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090058號

反映情況:信陽市光山縣馬畈鎮汪鄉村陳崗組永林沙場超範圍到陳崗組河道採砂,河水現在變成泥漿,運輸過程中損壞道路,汙染環境。曾向鎮政府及信訪辦反映過該問題,一直未解決。村民在村道路設路障,沙場負責人報警,村民被公安部門逮捕拘留已經三個多月了。

調查核實情況: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1.關於反映的“永林沙場超範圍到陳崗組河道採砂”問題不屬實。經調查,永林砂場營運期間在規劃區域內開採河砂。

2.關於反映的“採砂使河水變成泥漿和破壞道路”問題基本屬實。

永林砂場於2018年3月16日關停,關停前確實存在採砂使河水變渾、運砂致道路破損及產生揚塵汙染現象。

3.關於反映的“道路設障、沙場負責人報警、村民被公安部門逮捕拘留”等問題屬實。自2016年以來,永林沙場有14萬方河砂堆積在河道和河岸邊。村民陳曉兵在道路設置路障,收取永林砂場過路費,導致河砂無法銷售和運輸,永林砂場業主陳平新報警,村民陳曉兵被當地公安部門逮捕拘留。2018年6月8日,該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

處理和整改情況:

1.嚴格按照河道採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河(湖)長制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頂風采砂等違法違規行為。

2. 6月10日,對永林砂場附近水質進行抽樣監測,檢測結果顯示不超標。

問責情況:無。

4

信陽市溮河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090039號

反映情況:信陽市溮河區沿河道中鐵領秀城福月園樓下,每天晚上有人使用高音喇叭唱歌。

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反映的情況屬實。2018年6月11日17時,信陽市溮河區環境攻堅辦巡查隊和溮河區五星辦事處執法隊對溮河北路中鐵領秀城福月園小區附近區域展開排查走訪,在該小區附近廣場發現兩處露天KTV攤點,每個攤位均有擴音設備不停播放音樂,為市民提供收費唱歌服務。由於擴音設備音量較高,且經營時間較晚,距離中鐵領秀城福月園小區居民樓較近,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處理和整改情況:

6月11日,信陽市溮河區五星辦事處執法人員分別對兩位攤主現場下達了取締通知書,並對當事人進行政策宣傳和批評教育。兩位攤主均表示願意接受批評並立即搬離,保證今後不再公共場所架設唱歌設備影響周邊居民。溮河區五星辦事處對福月園周邊市場經營秩序進行整治,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問責情況:無。

5

信陽市羅山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090097號

反映情況:信陽市羅山縣尤店鄉王灣村在淮河岸邊採砂,因為督察組來檢查,當地政府治理河道,徵收村民的沙子填平河道,但是沒有給村民賠償金。

調查核實情況:

1.反映“羅山縣尤店鄉王灣村在淮河岸邊採砂,因為督察組來檢查,當地政府治理河道”問題部分屬實。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對淮河段亂採河砂屢禁不止問題的指示精神,信陽市於2018年5月24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河砂禁採、旱砂場關閉和河道生態環境修復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全市範圍內淮河干流段永久禁採,其他河流(水庫)全面禁採,全市所有旱砂場一律依法關閉。2018年5月底前全市範圍河道內採砂船隻等設備一律撤出河道。6月15日前,已吊上岸的採砂船隻全部處置到位。反映的治理河道問題屬實,但不是因為督察組來而進行河道治理。

2.反映“徵收村民的沙子填平河道,但是沒有給村民賠償金”問題屬實。經調查,羅山縣尤店鄉在河道治理過程中,徵用了沿河村民的砂石,用於河道治理和修復。在徵用前,羅山縣尤店鄉對被徵用河砂的人員信息進行了初步登記,羅山縣紀檢監察、水利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等部門對砂堆的所有人、砂堆方量及來源進行了摸排、登記。待河道治理工作完成後,羅山縣政府將對違規盜採、偷採的砂石予以沒收並追究責任,對徵用合法採取的砂石,將按照規定標準予以賠償。

處理和整改情況:

嚴格按照河道採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河(湖)長制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頂風采砂等違法違規行為。

問責情況:無。

6

信陽市羊山新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090093號

反映情況:信陽市羊山新區銀前村東禮灣村一位姓李殘疾人,每車收費80元,讓垃圾車在村裡傾倒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汙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姓李殘疾人名叫李輝,居住在信陽市羊山新區龍飛山辦事處龍欣居委會東李灣組。李輝以維修門前道路為由,將裝修材料、廢石料等建築垃圾約50方傾倒在龍欣居委會東李灣組道路及周邊。但其否認讓別人到此傾倒垃圾修路每車收費80元,查無事實依據。

處理和整改情況:

信陽市羊山新區公安分局傳喚當事人李輝,對其進行訓誡教育。當事人李輝承諾改正錯誤,並承擔清運垃圾、覆蓋裸土等費用,對傾倒的建築垃圾進行清理。公安機關對當事人是否收取傾倒垃圾費用問題繼續偵辦,發現問題及時依法依規處理。進一步加強治安管理和衛生整治,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

問責情況:無。

7

信陽市商城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00022號、D410000201806100017號、 D410000201806100013號、 D410000201806090094號、 D410000201806090090號、D410000201806090089號、 D410000201806090088號、 D410000201806090082號、 D410000201806090037號、D410000201806090036號、 D410000201806090035號

反映情況:信陽市商城縣鄢崗鎮山坎村南窪組有個養鴨場,臭氣熏天,蚊蠅滋生,汙水直排,汙染環境,影響生活。

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該信訪件屬重複舉報,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信訪人反映的養鴨場系商城縣華源種養殖專業合作社,位於商城縣鄢崗鎮山坎村。該合作社於2018年3月建成並從事華英鴨養殖。目前,養殖場曝氣池、厭氧池、氧化溝等汙染防治設施正在建設完善。養殖產生的鴨糞在場區晾曬後外運肥田,部分廢水流入氧化溝,部分流入廠外附近的土坑內,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汙水等對周邊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但

汙水直排問題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令該養殖場立即停業整改。2018年6月1日,商城縣環境監察大隊對其立案查處,並下達《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該養殖場立即完善汙染防治設施,並停止向周邊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2018年6月11日,商城縣環保局對其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責令其15日內完成治理,並處人民幣壹萬伍仟元罰款。商城縣畜牧局對其下達《行政指導意見書》,責令其完善汙染防治設施。目前,該養殖場飼養的鴨子已全部清理完畢,正建設完善汙染防治設施和清理養殖場地。計劃於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在未完成整改或汙染防治設施驗收不達標前禁止養殖。

問責情況:

對負有屬地管理責任的鄢崗鎮環衛所所長曾道勝進行約談;對鄢崗鎮山坎村黨支部書記程磊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商城縣環境監察大隊中隊長劉克銘誡勉談話;對商城縣畜牧局執法隊隊長馮文強誡勉談話。

來源 信陽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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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李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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