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 月入萬元至少省稅70%

好消息、好消息!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 月入萬元至少省稅70%

好消息、好消息!個稅起徵點提至5000元 月入萬元至少省稅70%

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惠及廣大百姓的個稅改革正式進入立法修改階段。

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該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修正,也將開啟我國個稅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提出,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財政部部長劉昆19日受國務院委託就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介紹,此次修法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法保障個人所得稅改革順利實施。修改工作堅持突出重點,對現行個人所得稅法不適應改革需要的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保障改革實施所需內容。對其他內容,原則上不作修改。

據介紹,修正案草案完善了有關納稅人的規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說的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設立專項附加扣除,並增加反避稅條款,朝著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目標邁出重要一步。

草案還擬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約8.3%。

1980年以後,為適應對內搞活、對外開放政策,我國相繼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法、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1993年10月,在對原三部個人所得課稅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合併基礎上,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併發布了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國務院配套發佈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又相繼於1999年8月、2005年10月、2007年6月和12月以及2011年6月對個稅法進行了五次修正,個稅起徵點從800元/月逐步提高到3500元/月。

島城落點

上班族到手工資要多一點了

“今早公佈了一個大消息:個稅起徵點有望上調至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在青島市南區從事創意工作的王女士有些興奮,因為對大部分上班族來說,到手工資要多一點了。

王女士的工資浮動比較大,月工資一般在5000元到12500元之間,“當5000元工資的時候,我就不用納稅了。”王女士說出了3500元以上到5000元月工資的工薪族心聲,終於可以不用納稅了。不過,王女士還是拿出計算器算了一下,當拿5000元工資的時候,能省多少錢,她的社保是422.3元,個人繳納的公積金是540元,這樣當起徵點是3500元的時候,她應繳納的個稅為:5000元減去962.3元再減去3500元,所得數字然後乘以3%,最後應繳納個稅約16元。

按照目前實行的稅率,當王女士有的月份拿到7000元工資時,一個月可省約117元,而月薪達到一萬元時能省下250多元,達到12500元時省下約300元。

對於擬調整的個稅,山東大學財政系主任李華認為,首先,與以往的個稅改革來說,這次個稅法修改不僅僅是費用扣除標準的提高,同時增加了專項扣除,特別是增加了與公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扣除內容,比如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其次,費用扣除標準提高,與專項扣除相結合,可以降低公民的稅收負擔,有利於實現民生的保障,從結構上來講能夠緩解中低收入階層的負擔。

青島經濟專家劉文儉認為,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比較合適。減除費用標準自2011年調整後再沒有調整,這次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上漲幅度約為42%,7年以來年平均6%的上漲幅度較為合理。

對於草案,他還看到了幾點變化,比如為堵塞稅收漏洞,草案擬首次增加反避稅條款,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單位代扣代繳員工個稅要變?他說,根據現行個稅法,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比如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公司,就要代扣代繳員工的個稅,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的公司,也要代扣代繳勞務報酬的個稅。

那麼把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納入綜合徵稅範圍後,將如何繳稅呢?多位稅務專家認為,代扣代繳方式或會保留,只是綜合所得將按年徵稅。個人綜合所得按年徵稅或會參照企業所得稅的徵管方式,先按月預徵,年終再彙算清繳,多除少補。但這一切還尚待修訂後的個稅法實施細則出臺才能明確。

解讀 起徵點上調,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

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考慮“三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因素)的納稅人將不需要繳納個稅,稅負降幅為100%;月收入5000元至20000的納稅人,稅負降幅在50%以上;月收入20000至80000元的納稅人,稅負降幅在10%至50%之間;月收入80000元以上的納稅人稅負降幅在10%以內。

月入1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345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90元,降幅超過70%;

月入2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2620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1190元,降幅超過50%;

月入5萬元者,現有稅制下需繳納10595元個稅;改革後個稅為8490元,降幅約20%;

如果加上下一步出臺的專項附加扣除,稅負還會繼續下降,如月入1萬元者有可能免繳或僅繳納少量個稅。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還調整了經營所得各檔稅率級距,其中最高檔35%稅率的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這意味著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都將從中受益。”談到此輪改革稅率調整,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認為,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為此次個稅改革重點減稅群體,總的來說,收入越低的納稅人減稅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納稅人減稅幅度越小。

增五項專項附加扣除

解百姓後顧之憂

今後計算個稅,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後草案的這一規定,讓很多人想想都感到興奮,要知道國外很多國家都是採取類似做法,此次改革我國也加快了國際接軌。

所謂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我國推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實施初期,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上述五項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

這是我國首次在個稅制度中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概念。“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劉昆說。

張斌說,國外很多國家在徵收個稅時都引入專項附加扣除,讓個稅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負擔情況,更好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功能。我國初次引入的五項扣除中,百姓受益最大的無疑是扣除子女教育和大病醫療等支出,稅負將更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照顧生活壓力較大的特定群體。

加強高收入人群監管

增加反避稅條款堵漏洞

此次個稅修正案草案一大亮點就是增加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

“規定稅務機關做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徵稅款的,應當補徵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劉昆在說明中指出。

據悉,更多加強稅收徵管措施也寫入草案。“此次修法增加反避稅內容,旨在讓納稅人更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對社會更公平。”李萬甫建議,下一步在操作層面應加強社會各方面的聯動配合,不單是稅務部門,要通過各界提供信息支持,各方攜手堵住稅收漏洞,讓納稅更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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