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雍正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雍正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公元1678年—公元1735年),滿族,母為康熙孝恭仁皇后烏雅氏,清聖祖玄燁第四子,是清朝入關後第三位皇帝,1722—1735年在位,年號雍正,死後葬於清西陵之泰陵,廟號世宗,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屬相:馬

父親:康熙帝愛新覺羅·玄燁(康熙皇帝、清聖祖)

生母:孝恭仁皇后烏雅氏(康熙德妃)

養母:孝懿仁皇后佟佳氏

協助登位人:年羹堯、隆科多

政敵:愛新覺羅·胤禩(廉親王允禩)、愛新覺羅·胤禟、愛新覺羅·胤(示我),愛新覺羅·胤禵

兄弟姐妹:有五個同母弟妹(皇六子胤祚(夭折),皇七女,皇九女固倫溫憲公主;皇十二女,皇十四子胤禵,即允禵ti)

排行:齒序為第四子,自然排序為第11子。

生日:公元1678年12月13日(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

卒日:公元1735年10月8日(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即位時間:1722年11月13日

執政時間:十三年

享年:五十八歲

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廟號:世宗

陵寢:清西陵之泰陵

嗣帝:皇四子(第4子)愛新覺羅·弘曆(即乾隆帝) 

公元1691年, 奉父命與大臣女烏拉那拉氏成婚。

生平詳解

爭奪皇位

雍正帝(1678年-1735年),姓愛新覺羅,名胤禛(zhen),滿族,康熙帝第四子。胤禛是德妃所生之子,《清史稿·世宗本紀》上說他“有異徵,天表魁偉,舉止端凝。”他於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被封為貝勒,四十八年(1709年)晉封雍親王。此間諸皇子為謀求儲位,各結私黨,勾心鬥角極為激烈,當時的太子胤礽兩立兩廢,爭奪儲位鬥爭轉入暗處而更加激烈。胤禩因爭奪意圖過於明顯而被康熙斥責疏遠。胤禛表面不問時事,沉迷釋教道教,自稱“天下第一閒人”,與諸兄弟維持和氣,暗中與年羹堯與隆科多交往,加強自己的勢力集團,同時向父親表現孝順,且在治理黃河水患上取得自明初至清初最傑出政績成就,贏得康熙的信任。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新曆:12月20日)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死,他繼承了皇位,次年改年號雍正。“雍”即指雍親王(其即位前的封號),“正”即正統、名正,表示其正當即位。

胤禛雖然即了帝位,但以皇八子胤禩為首的當年爭奪儲位的勁敵,並不甘心自己的失敗,他們散佈流言,製造事端,以發洩憤懣之情,動搖剛剛易主的皇權。雍正帝著手鞏固皇位:

他嚴厲打擊朋黨、政敵。雍正有兄弟多人,雍正對部分兄弟予以堅決打擊。雍正二年七月印製他的《朋黨論》,發給諸王和要員。文中強調臣子要與君王同好惡,指出朋黨的危害。做罷輿論後就立即處置他們: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禵先是降爵為郡王,拘禁湯山,後來派去守陵,再後來降爵為貝子,受圈禁。康熙的皇九子胤禟發往西寧,由年羹堯監視併名其為“賽思黑(討人厭)”,皇八子胤禩被圈禁,改名為“阿其那(俎上凍魚)”。康熙皇十二子胤祹被革職,康熙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禁錮。

排除兄弟方面的威脅後,雍正帝又對倚功自傲或倚親自矜,結黨營私,企圖爭奪九鼎的年羹堯、隆科多開刀。年羹堯歷任川、陝巡撫、總督,有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的功勞。驕縱攬權,用人自專,企圖奪權。雍正三年(1725),雍正調他任杭州將軍,十二月他以92大罪令其自盡。隆科多是皇親貴戚:其姑是康熙的生母孝康章皇后,其姊是雍正養母孝懿皇后。康熙在世時用為一等侍衛,臨終時被任為惟一的傳詔大臣。雍正登基後,隆科多被任命為總理事務大臣、吏部尚書。他恃親自矜,招權納賄,籠絡黨羽。雍正五年以41大罪將他圈禁,六年死於禁所。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雍正

加強皇權

雍正帝在祖先基礎上繼續加強皇權,從兩方面入手:

第一、強化密摺制度,擴大密摺的範圍和內容。密摺起於康熙二十年。密摺有助於皇帝更好地瞭解下情,掌握動態,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實施統治。為充分發揮密摺作用,雍正帝把遞密摺的範圍擴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內容則擴大到生計、風俗等方面。

第二、設軍機處。雍正七年,因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瀉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十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軍機處的大臣由皇帝挑選,由內閣大臣兼任,他們直接聽命於皇帝,跪受筆錄,他們的活動都是在皇帝的監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話記錄的。可見,軍機處本為辦理軍機事務而設,但因它便於發揮君主專制獨裁,所以一旦出現之後,便被皇帝抓往不放,不但常設不廢,而且其職權愈來愈擴大。

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著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

軍機處成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廢止了,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於宮廷之間。皇帝行動所到的地方,軍機大臣也無不隨從在側。但軍機處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不像正式國家機關的樣子。軍機處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為“軍機堂”,初僅板屋數間,後來才改建瓦屋。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僅屋一間半、後來才有屋五間。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政事治理

勤政

與康熙帝一樣,雍正帝勤於政事。他宵衣旰食,夙夜憂勤,按照今日事今日畢的原則辦事。後人收集他13年中硃批過的摺子就有360卷。經過13年的勵精圖治,使滿清帝國各方面在康熙時期的基礎上更上一層樓,為康乾盛世的創建作出了巨大貢獻。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堯和隆科多。年羹堯先後被任命為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赴青海征討厄魯特羅卜藏丹津叛亂,成功後封為一等公,成為實際的西北王。隆科多為吏部尚書、步軍統領、兼理藩院,賜太子太保銜,被雍正尊稱為“舅舅”。兩人都顯赫異常,但未過幾年,即被雍正整肅。年羹堯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時雍正興起文字獄打擊兩人勢力(汪景祺案和錢名世案)。對於隆、年的死因,有人指出是由於年、隆位重之後過於驕奢、行為不檢,加上結黨營私,觸犯了皇權的大忌,為雍正所不容。但雍正早年過於寵信放縱,隨後又殘酷打擊,被史學家所批評。另有人與雍正得位傳說聯繫起來,認為隆、年參與此事,知道太多而被“兔死狗烹”。

雍正皇帝雖說為了登上並鞏固自己的帝位用了許多殘忍的手段,但以治國而言他是一個出色的帝王,並使清朝的盛世能夠從康熙一直延續到乾隆時期。

雍正一朝寵信四位臣工:李衛(安徽人)、田文鏡(福建人)、張廷玉(安徽人)、鄂爾泰;其中李衛和張廷玉為漢人,田文鏡為漢軍旗人,足見雍正確實瞭解也重用漢人。

中央體制:雍正一朝,整頓吏治,在中央創立密摺制度監視臣民,並設立軍機處以專一事權。

經濟政策:在稅制上推行“攤丁入畝”,“廢除賤籍”,“火耗歸公”等制。

民族政策:廢除西南少數民族原本的土司制度,改行“改土歸流”加強對少數民族的統治及同化。此外,雍正亦宣稱“朕以外國之君,主中國之事”,嚴防漢族士大夫階層離心。

海禁問題上,開始嚴格執行海禁,後來考慮到閩福百姓生計困難,同意適當開禁;雍正二年降旨準廣東人移民臺灣。但對外洋回來的人民仍有戒心。

立儲制度:改善秘密選儲制度,即皇帝在位時不公開宣佈繼承人,而將寫有繼承人名單的一式兩份詔書分別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後和皇帝身邊,待皇帝去世後,宣詔大臣共同拆啟傳位詔書,確立新君。這樣使得使皇位繼承辦法制度化,也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諸皇子互相傾軋的局面。

信仰喇嘛佛教:與達賴喇嘛交往密切;達賴喇嘛特頒大佛像贈雍正;現存放於北京雍和宮:達賴喇嘛也讚揚雍正已修為“佛爺”,雍正也著作學佛經籍數部。

雍正在位期間,勤於政事,自詡“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他在位期間每年唯有自己生日當天才會休息一天,其餘每天都挑燭工作至凌晨一兩點。他一生中在大臣的奏摺中總共批閱超過千萬字,過勞死的說法甚為可信。

雍正朝年表大事記

雍正元年(1723年 癸卯)

實行攤丁入畝 開始除賤為良 八月,羅卜藏丹津起義 重用田文鏡,鄂爾泰,李衛 秘密建儲

雍正二年(1724年 甲辰)

開始耗羨歸公制度 鎮壓羅卜藏丹津起義 頒發聖諭廣訓 授農頂戴 設八旗井田 雍正帝禁礦

雍正三年(1725年 乙巳)

安輯棚民 京畿營田 十二月,年羹堯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九十二條

雍正四年(1726年 丙午)

年羹堯 賜自盡 將允禩集團一網打盡,同年九月,允禩死於獄中 整肅吏治清虧空

開始改土歸流政策 推行保甲制 推行耕田法 設觀風整俗使

雍正五年(1727年 丁未)

五月幽禁隆科多 清俄訂布連斯奇條約 推行宗族制 設駐藏大臣

雍正六年(1728年 戊申)

隆科多死去 清俄簽訂恰克圖條約

雍正七年(1729年 己酉)

設軍機房 建立“廷寄”制度

雍正八年(1730年 庚戌)

怡親王允祥病故,雍正帝恢復其名為“胤祥”

雍正九年(1731年 辛亥)

設宣諭化導使

雍正十年(1732年 壬子)

將軍機房改名辦理軍機處

雍正十一年(1733年 癸丑)

頒發《硃批諭旨》

雍正十二年(1734年 甲寅)

古州苗變

雍正十三年(1735年 乙卯)

雍正帝暴死,葬於清西陵之泰陵,廟號世宗,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弘曆即皇帝位(滿清入關後的第四任皇帝,雍正帝第四子,公元1736-1795年在位。屬兔,生於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卒於嘉慶四年正月初三,終年八十九歲,葬於河北裕陵(今河北省遵化市西北)。)

整飭吏治

順治、康熙都重視吏治。雍正帝仍然重視。他說:“夫吏治不清,民何以安?”為改善吏治,他對官員實行“吐故納新”。雍正賞識執法嚴,作風雷厲風行,嚴猛行政,有開拓氣魄,政績顯著的官員。胤禛還是皇子時,曾囑託內務府員外郎鄂爾泰替自己辦些私事,被拒絕。胤禛即位後非但沒有打擊他,還讚揚說:“你擔任郎官,拒絕皇子的要求,執法嚴格,我很高興。”後來鄂爾泰青雲直上。再如田文鏡、李衛在河南、浙江清查錢糧做得好,被譽為“模範督撫”。

“姑息養奸”、“貪庸不肖”,因循貪婪的官員,雍正帝則堅決排斥。雍正初年,山西、湖南、浙江等省就革掉許多這樣的官員。在湖南,州縣官65人在一年之內就革除了30多人,個別省革除十分之九。清除敗類對純潔官吏隊伍自然有很大作用。

康熙末年財政嚴重虧空。康熙四十八年戶部存銀五千多萬兩,六十一年僅八百多萬兩,存銀下降這麼多,原因是虧空。經查,戶部虧空二百五十萬兩,江蘇從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元年虧空八百一十萬兩。雍正元年起到九年,雍正帝雷厲風行地進行了一場錢糧大清查。規定凡是虧空,三年補齊。他組織了一個得力的領導班子,由康熙十三子怡親王允祥總理事務,皇舅隆科多、大學士白潢、尚書朱軾會同辦理。清查虧空首先在中央進行。虧空的主要原因是官吏的貪汙中飽。雍正帝勒令貪欠官員賠償。康熙十子敦郡王允、內務府堂官李英貴家產被抄歸公。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進行。清查不力的官員,則予以調查處理。江西巡撫裴律因清查不力而被審問,查出他本身就有貪汙,被參劾。對於貪官一律治罪。河道總督趙世顯、過去經常給康熙帝寫密摺的蘇州織造李煦等貪官都被抄了家。清查使財政好轉,一年後就有了贏餘,雍正末年存銀增至6000餘萬兩,同時懲治了一批貪官汙吏。

下面提到雍正帝制定的耗羨歸公政策也有助於官吏的廉潔。

銳意改革

雍正帝即位時已經45歲,思想成熟,對朝廷內政外交好壞方面的情況已有相當深刻的瞭解,哪些需繼承,哪些需變革也胸有成竹。在位13年間,他繼續執行先王正確政策,發揚光大;以往積弊則堅決革除,支持創新。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雍正

雍正帝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一、“攤丁入畝”

雍正元年,雍正帝從直隸巡撫李維鈞之請,實行丁銀攤入田賦一併徵收的原則,改變過去按人丁、地畝雙重徵收標準,減輕了無地和少地的農民負擔。到乾隆時,這一政策推廣到了全國。

二、“耗羨歸公” 

清初沿襲明制,各地徵收錢糧,加收“火耗”(碎銀加火鑄成銀錠時的折耗,亦稱耗羨)。實行中,官員任意加派,一兩可加至數錢。因不在上交正額之內,官員從中任意侵貪,成為官場公行的陋習。康熙帝曾說,清官也取火耗。康熙末年,各地官員以火耗為名,肆意橫徵中飽,已無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錢糧時,山西巡撫諾眠與布政使高成齡在雍正二年奏請將該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庫,以二十萬兩補完該省虧空,除公用外,分發給地方官員,稱為“養廉”。雍正帝指出,歷來火耗皆州縣徵收而加派橫徵,侵蝕國帑不下數百萬。原因是各州縣徵收火耗分送上司,種種饋送,名目繁多,州縣肆意貪汙,上司曲為容隱,這是從來的積弊,應當消除。他採納山西官員的建策,說“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何如上司撥火耗以養州縣。”(《世宗實錄》卷二十二)州縣養上司是公開的非法賄賂。上司撥州縣便成為合法的“養廉”,即官俸的補貼。山西實行後,各省相繼仿效,以火耗補完虧空的錢糧,並分撥州縣養廉。一七二七年,又命各省督撫,就該省情形酌議具奏,著為定額。這一改革形成制度,稱為“養廉”,又稱“耗羨歸公”,即由上級官府依定額髮給官員。以後火耗一分為三:一份給地方官養廉,一份彌補地方虧空,一份留地方公用。這樣,既增加了財政收入,又有助於廉政。

三、改土歸流 

雍正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了改土歸流的改革。雍正四年,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取消土司,改派可以隨時任免的流官。改土歸流對於減輕對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的壓迫和剝削有幫助,對清朝實施全國性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有重要意義,但清朝在推行改土歸流時過度強調使用武力,對一些地區的反抗採取了殘酷的武力鎮壓,也給西南部分少數民族人民帶來了災難。

四、廢除賤籍

雍正帝在人權方面有一項重大改革,那就是削除賤民籍。賤民指奴僕、娼優、隸卒、樂戶、惰民、蜑戶(以船為家,以捕魚為業,不能上岸居住的漁民)等。他們社會地位低下,不能與一般人為伍,不能讀書,沒有參加科舉考試的權利。雍正元年,山西、陝西因明建文末年未依附朱棣而被編入“樂戶(官妓)”籍的後代,雍正命令摘除其“樂戶”籍,使其成為民戶,同年九月,他下令除掉紹興曾反對朱元璋的那些人後代的“惰民”籍,使其成為民戶,五年四月下令免除粵東“蜑戶”籍,使其成為民戶。他們的賤民籍除掉後,提高了社會地位。

五、秘密立儲

雍正帝在皇位繼承上有一項重大創新,那就是秘密立儲。鑑於康熙帝在預立太子問題上的失敗,雍正帝於元年八月宣佈密建儲位法——將他的繼承人弘曆的名字寫好,雍正御筆《夏日泛舟詩》軸放匣中,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駕崩後從匣中取出宣讀。又以密旨藏於內府,以備核對。這個方法,避免了皇子爭權而引起的激烈鬥爭。後世幾代都效法他。

六、設軍機處

另外還有廢除腰斬,開放洋禁等等

發展農業

雍正帝繼續執行先王發展生產的政策。他像前輩君王一樣鼓勵開荒,興修水利。康熙六十年至雍正十二年,全國田地從735萬頃增至890萬頃,疏浚了衛河、澱河、子牙河、永定河。其他水利工程已完成的有直隸營田工程、浙江和江南海塘工程,修建了黃河、運河堤岸。

雍正帝繼續蠲免錢糧政策。據《清史稿·世宗本紀》,他在位13年,免了12年災區的賦稅和一些地區的漕糧。

軍事成就

雍正帝繼續執行滿洲的擴張政策。康熙帝三徵噶爾丹,噶爾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於雍正元年支持青海和碩特部首領羅卜藏丹津糾集20萬人進攻西寧反清,雍正命年羹堯、嶽鍾琪率兵討伐,大勝,青海完全歸入滿清帝國版圖。

雍正五年派遣策凌為首席代表與俄國簽訂《布連斯奇條約》,第二年又簽訂了《恰克圖條約》,劃定了清俄中段邊界,穩定了清俄邊界局勢,促進了清俄邊界地區的經濟發展和貿易。

大興文字獄

滿清的文字獄並非始於雍正,但在雍正執政時期,文網之密、文禍之重的確超過他的列祖列宗。在其臨御的13年裡查辦的文字獄就有14起(其中處死案中人的案件有5起),數量甚至超過了其父康熙在位61年文禍的總和。

比較重大的文字獄事件主要有:錢名世案、汪景琪案、査嗣庭案、陸生楠、謝世濟案、曾靜、呂留良案。雍正前期文字獄以清理政敵集團及朝廷內朋黨為主,是屬於朝廷上層內部政治爭鬥藉口。曾靜案以後轉向一般文字獄。

雍正朝名臣

愛新覺羅·胤祥(1686—1730),清康熙帝第十三子(實為22子),滿洲正藍旗人,敬敏皇貴妃章佳氏所生,努爾哈赤裔孫。弟兄間,惟與雍親王胤禛關係最密。胤禛繼位,即封為和碩怡親王,總理朝政,又出任議政大臣,處理重大政務。胤禛念國儲關係民生,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命王領戶部,管理三庫事。胤祥以“國家休養生息,民康物阜”為務,針對前朝財政積弊,清理天下賦稅,稽核出納,量入為出,致府庫充盈,國用日裕。天下浮糧,害民甚劇,在胤禛支持下,竭力剔除,僅江南之蘇、松,浙江之嘉、湖,江西之南昌,通計每年減除60多萬兩,直省正供蠲免多達數百萬兩。 三年(1725),總理京畿水利營田事務,將直隸分作四區,區設專官,負責疏浚河渠,築堤置閘,區分疆畝,經劃溝騰,千里之內,沮洳汙菜,都化作良田。江南水道,多致淺塞,因其倡導興修,數十州縣,河流暢通,幾千頃良田,悉獲灌溉之利。因官吏徵求、苛索,兩淮鹽政一直不振,自總理戶部,便力加整飾,取消一切浮費,由此商力日蘇,鹽務漸見起色。 七年(1728),準噶爾部策妄阿刺布坦、噶爾丹策零父子反清,朝廷決定對西北兩路用兵,奉命參與帷幄,籌劃建立軍機處,出任首席軍機大臣,全權籌措兵馬糧草以及各類軍需之轉輸。以所領度之儲備充足,調度得宜,而屢博獎諭。 一心濟人利物,為國為民。經其奏準,寬免了雍正三年以前天下“積逋”,恢復了一切“詿誤”。存心忠厚,聽斷公明。曾奉命訊鞫大案,審訊中,不用重刑,堅持以誠感人,以理服人,重證據,不輕信口供,雖涉及人眾,而不株連無辜,使數十件大獄,件件處理平允。 精於騎射,每發必中。詩詞翰墨,皆工敏清新,可惜遺存甚少。臨危不懼,猝變不驚,曾隨康熙圍獵,猛虎突出林間,直面撲來,面不改色,從容操刀,一擊而斃,見者無不稱其“神勇”。他如漢侍衛之管理,守衛圓明園八旗禁兵之督領,養心殿用物製作,雍邸事務,諸皇子事務,雍正陵寢,凡宮中府中,事無鉅細,皆其一人籌劃料理,而且“無不精詳妥協”,甚合皇上心意。 蒞事八載,精白一心,從不居功,又極謙抑,如此事君,皇上待他也非尋常,死後令享太廟,諡號曰“賢”,以褒眾美,並以“忠敬誠直勤慎廉明”八字,冠於諡法之上,以示寵褒。還特於奉天、直隸、江南、浙江各建祠宇,以昭崇報,並將其名字改回胤祥,這是滿清一代臣子不避皇帝諱的唯一事例。

鄂爾泰(1677年—1745年)清滿洲廂藍旗人,西林覺羅氏,字毅庵。康熙舉人。任內務府員外郎。與田文鏡、李衛併為雍親王(即世宗)的心腹。雍正三年(1725)遷廣西巡撫,次年調任雲貴總督,兼轄廣西。在滇實行改土歸流,在西南各族地區設置州縣,改土司為流官,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統治。後任軍機大臣。世宗死,受遺命與張廷玉等同輔政,總理事務,加至太保。乾隆十年(1745)以病解職。鄂爾泰六歲入學,攻讀四書五經,八歲開始作文,練習書法,十六歲應童子試,次年中秀才,十九歲補廩膳生,二十歲中舉,即進入仕途。二十一歲襲佐領世職,充任侍衛。此後官場蹭頓,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三十七歲時,才出任內務府員外郎。雍正元年(1723)正月,他被任命為雲南鄉試副主考,五月,被越級提升為江蘇布政使,成為地方大員。雍正三年又晉升為廣西巡撫。在赴任途中,雍正帝覺得他仍可大用,改封為雲南巡撫,管理雲貴總督事,而名義上的雲貴總督楊名時卻只管理雲南巡撫事。所以,鄂爾奉在西南開始官職雖為巡撫,而實際上行使著總督的職權。雍正四年十月,鄂爾泰獲得總督實職,加兵部尚書銜,六年改任雲貴廣西三省總督,次年得少保加銜,十年內召至京,任保和殿大學士,居內閣首輔地位。後又以改土歸流之功晉封伯爵。同年,因清政府在西北兩路用兵,他出任三邊經略,赴陝甘前線督師,數月後回京覆命。十三年,貴州改土歸流地區土民起義,雍正帝以其對此經理不善,削伯爵,但對他信任如故。雍正帝死後,鄂爾泰出任總理事務大臣。乾隆間元年為欽點會試大總裁,除大學士職務以外,他又兼任軍機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經筵講官,管翰林院掌院事,加銜太傅,國史館、三禮館、玉牒館總裁,賜號襄勤伯,乾隆十年(1745)病逝,享年六十六歲。

田文鏡(1662-1732年12月24日),漢軍正黃旗人,監生出身,康熙末年任侍講學士,雍正朝授兵部尚書銜,兼河東(河南、山東)總督。康熙元年(一六六二年)生,監生出身,二十二年(一六八三年)出仕縣丞,久淹州縣官,五十六年(一七一七年)始為內閣侍讀學士。雍正元年署山西布政使,二年出任河南藩司,同年升本省巡撫,五年七月晉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六年十月為河南山東總督,七年加太子太保,八年兼北河總督。十年(一七三二年)十一月,以久病請解任,八日(12月24日)去世,十五日(12月31日)批准,二十一日(1733年1月6日)命予田文鏡祭葬,諡端肅。 田文鏡監生出身,曾任久淹州縣官、福建長樂縣丞、內閣侍讀學士。雍正元年(1723年)出任山西布政使,因他清理積壓的案牘,使吏治為之一新,雍正遂評他“忠誠體國,公正廉明”。雍正五年(1727年)七月晉河南總督,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為河南山東總督,管兩省之行政;政事幹練,以刁鑽刻薄聞名,結合清官與酷吏於一身。治理地方期間,治盜極嚴,轄境幾乎無盜賊,同時督責諸州縣清理賦收,開闢荒田,限期極嚴。各州縣稍有怠慢,會立刻遭到懲罰。李嶽瑞《春冰室野乘》曾載,田文鏡幕客鄔思道,為田文鏡寫密褶參隆科多“寵遇日隆”。後來二人以事齟齬,鄔憤而辭去。“自此文鏡奏事,輒不當上意,數被譴責”。田復重金聘回鄔思道。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八日(12月24日),田文鏡以病卒於河南。 

馬齊(1652—1739)字秀水,富察氏,滿洲廂黃旗人,米思翰子,滿清大臣。由廕生授工部員外郎。內閣侍讀學士。康熙二十四年,出為山西布政使,擢巡撫。馬齊入覲,上褒其居官勤慎,勉以始終如一。久之,上命九卿舉督撫清廉如於成龍者,以馬齊及範成勳、姚締虞對。尋命偕成龍、開音布往按湖廣巡撫張汧貪黷狀。初命侍郎色楞額往按上荊南道祖澤深,並令察汧,色楞額曲庇,不以實陳。馬齊與成龍覆按,具得汧、澤深貪墨狀,並色楞額論罪如律。其侄女是乾隆帝元后孝賢純皇后。世宗即位降敕褒諭,加太子太保,乾隆四年,病篤,高宗諭謂馬齊歷相三朝,年逾大耋,舉朝大臣未有及者,命和親王及皇長子視疾。尋卒,年八十八,贈太傅,諡文穆。子富興,襲爵,進一等伯。十五年,加封號曰敦惠

張廷玉(1672 年—1755 年),字衡臣,號研齋,安徽桐城人,滿清保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軍機大臣、太保, 封三等伯,歷三朝元老,居官五十年張廷玉,康熙進士,雍正朝保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軍機大臣,加少保銜, 張廷玉像後加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長期和清廷對抗的蒙古準噶爾部煽動青海和碩特部首領羅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為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決定出兵征討。因戰事緊急,軍令需要迅速處理和嚴守秘密,所以,即令在隆宗門內設立“軍機房”,嗣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按照旨意,張廷玉就軍機處的性質、官職、職能、紀律等方面都作出了嚴格規定,其中涉及到檔案的地方就達多處,如:軍機處參予官員奏摺的處理和諭旨的撰擬;軍機章京負責謄寫、記檔及日常工作;軍機處設《存記簿》,“奉旨存議”事務,一律登記;“密事有件”,密封存檔,屆時拆閱辦理等。這一整套嚴密的規章制度,不僅加強了皇權統治,避免了政出多門以及失、洩密現象的發生,而且更重要的是統一了辦文機構,保證了檔案的齊全、完整與安全,為利用和編撰方略(志)提供了方便。 張廷玉為人謹小慎微,謹守「萬言萬當,不如一默」。故雍正讚揚他「器量純全,抒誠供職」稱其為「大臣中第一宣力者」。 曾參與編纂《平定朔北方略》《御選詠物詩》《佩文韻府》,並充《明史》《四朝國史》《三朝實錄》《大清會詩作典》《治河方略》《皇清文穎》《玉牒會典》總纂官

隆科多(?—1728),滿洲廂黃旗人,佟佳氏,康熙的孝懿仁皇后之弟,佟國維子,康熙理藩院尚書兼步軍統領,雍正朝吏部尚書加太保銜。隆科多 字竹筠,佟國維之子,與雍正養母佟佳氏一族。被雍正皇帝公開稱為“隆科多舅舅”。康熙皇帝晚年的諸位皇子之間撲朔迷離、明爭暗鬥的皇位繼承人大戰中地位非同一般,是康熙、雍正兩朝皇權交替之際最為關鍵的核心人物之一。公元1727年,隆科多與沙俄談判邊境問題,即將成功,但由於結黨營私,並私藏玉牒,抓到罪證立即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隆科多41條大罪。 公元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於禁所。

年羹堯(1679-1726),字亮功,號雙峰,滿清帝國高級將領。漢軍廂黃旗人,同進士出身清代康熙、雍正年間人,進士出身,運籌帷幄,馳騁疆場,曾配合各軍平定西藏亂事,率清軍平息青海羅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戰功。得到雍正帝特殊寵遇,真可謂位極人臣。但他恃功自傲,終被雍正帝削官奪爵,列大罪九十二條,於雍正四年(1726年)賜自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