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标的额7000余万元合同诈骗案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标的额7000余万元合同诈骗案。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标的额7000余万元合同诈骗案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标的额7000余万元合同诈骗案

据介绍。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3年,被告单位北京隆泰汇力经贸有限公司、北京隆泰汇力经贸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被告人北京隆泰汇力经贸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周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货款709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单位、周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周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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