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的公示关于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梅市司[2017)24号)精神,通过自下而上、自主申报、单位推荐的形式,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梅州市学艺中学等35家单位为候选先进单位,钟劲锋等34人为候选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梅州市司法局提出。

联系人:黄秀明

电话:2308029

邮箱:mzspf@163.com

附件: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

梅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梅州市司法局

梅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梅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附件

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

一、先进单位

梅州市学艺中学

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梅州市司法干部学校

梅州市市直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兴宁市教育局

兴宁市团市委

兴宁市第一中学

兴宁市罗浮中心小学

兴宁市永和中学

五华县南山小学

五华县兴华中学

五华县教育局

五华县高级中学

五华县司法局

五华县公安局

平远县梅青中学

平远县司法局

蕉岭县田家炳实验中学

蕉岭县关工委

丰顺县汤坑中学

丰顺县公安局

丰顺县小胜中心小学

共青团丰顺县委员会

大埔县虎山中学

大埔县家炳第一中学

大埔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大埔县教育局

梅县区宪梓中学

梅县区华侨中学

梅县区普法办公室

梅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共青团梅江区委员会

梅江区龙坪小学

二、先进工作者

钟劲锋(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科职员)

侯建筠(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陈禄康(梅州市公安消防局宣教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尚舞(梅州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焕钦(兴宁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李海霞(兴宁市妇联妇儿工委办主任、权益部部长)

罗岸屏(兴宁市教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

何文琦(兴宁市司法局法宣股科员)

练祥芳(兴宁市华侨中学校长)

余贵珠(兴宁市第十小学校长)

周金禄(五华县河东镇下一村村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黄景芳(五华县龙村镇镇关委常务副主任)

刘习坤(五华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股股长)

丁文茂(五华县志愿者联合会副理事会长)

陈玉珍(五华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曾焕章(五华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肖洪海(平远县教育局局长)

黄振兴(平远县关工委主任)

吴春伟(蕉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中队长)

李冬兰(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科长)

罗丽娜(丰顺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谢锐(丰顺县汤坑中学校长)

曾旺周(丰顺县司法局宣教股负责人)

陈裕欣(丰顺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

何松华(大埔县关工委常委副主任)

陈小慧(大埔县大埔小学副校长)

魏 坚(大埔县三河司法所科员)

魏伊婵(大埔县团县委书记)

吴维权(梅县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广炉(梅县区关工委副主任)

谢 雄(梅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员)

黎永康(梅县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潘 弘(梅江区作新小学校长)

刘颖成(梅江区司法局宣教股股长)

关于梅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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