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評論|普快列車被判取消吸菸區具示範意義

法治評論|普快列車被判取消吸菸區具示範意義

去年6月9日,剛剛考入大學的小李乘坐K1301次列車,在車廂內聞到了刺鼻菸味。雖然乘客是在吸菸區吸菸,但整個車廂都是煙味。小李將列車運營方哈爾濱市鐵路局告上法庭。此案被稱為“國內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25日下午,該案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哈爾濱鐵路局在列車上設置吸菸區的行為違法,判決哈爾濱鐵路局30天內在K1301次車上取消吸菸區,拆除煙具(6月25日《澎湃新聞》)。

對於一審法院的判決,作為被告的鐵路運輸部門是服從一審判決,還是選擇上訴,暫時不得而知。

在這起訴訟中,雖然法院的一審判決並沒有支持乘客提出的賠償、道歉等訴訟請求,但判決要求普快列車在30天之內取消吸菸區,拆除煙具,在全社會推進控煙、禁菸的背景下,這樣的判決結果顯然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這實質上是在提醒和警示鐵路運輸部門儘快對所有列車實現全面禁菸,從高鐵、動車擴充到普快列車。否則,鐵路運輸部門可能還會吃更多的這類官司。

眾所周知,目前鐵路系統禁菸,主要是在高鐵、動車組實行全程全車禁菸。而且,旅客在高鐵、動車上吸菸屬於明確的違規行為,被視為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旅客在高鐵、動車列車組上吸菸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被納入到“黑名單”之中,在一定期限內將被限制乘坐火車出行。

但是,普快列車不但不禁菸,反而設置了吸菸區。正如一審法院所言,普快列車的吸菸區儘管設置在通風處,但列車整體上屬於密封空間,煙依然會飄散到列車其他地方,必然會降低車廂內的空氣質量和乘車環境,大大降低了旅客乘車舒適度。而且,讓不吸菸的乘客呼吸到了二手菸,損害了不吸菸乘客的健康權益。

另一方面,從法律角度說,目前各地制定的禁菸條例,都明確規定禁止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吸菸。普快列車與高鐵、動車一樣,都屬於公共交通工具,在禁菸政策上理應沒有區別,都應納入到禁菸範圍之中,而不是由鐵路運輸部門根據安全因素區分禁菸待遇。

可見,不管是從保障旅客合法權益、為旅客創造舒適的乘車環境角度而言,還是從順應公共場所禁菸的趨勢和要求、執行禁菸條例角度而言,普快列車應當和高鐵、動車一樣,全程全線禁菸,不留缺口,普快列車不能設置吸菸區。因此,鐵路運輸部門應當以“國內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一審判決結果為契機,儘快取消所有普快列車上的吸菸區,按照統一標準對所有列車實行禁菸。(張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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