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本院立案執行後,依法向張愛玲送達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及財產申報表,但其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報財產。
執行案號:(2018)皖0225執恢88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張愛玲
性別:女
年齡:46
住址:無城鎮大巷路銀杏苑小區
身份證號:342623********0083
執行法院:無為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無為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10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5536616079
閱讀更多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