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場和質量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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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深寶規[2018]4號)文件規定,深圳市市場質量監管委寶安局將對寶安區2017年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企業實施獎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報條件
申請寶安區2017年品牌獎勵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註冊地為寶安區;
(二) 2017年度獲得國家或省有關部門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稱號,且該稱號為同一級別首次獲得的企業。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企業獲得國家或省有關部門頒發的品牌認定證書或批准文件;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
(三)企業2017年度信用報告(可登錄深圳信用網、信用廣東網查詢並打印);
(四)企業開戶銀行賬戶資料;
(五)企業社保賬號;
(六)經辦人聯繫方式(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電子郵箱等)。
申請單位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第(一)、(二)項需驗原件收復印件。一式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四、受理部門及方式
(一)受理部門:區政務服務局
地址: 深圳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寶安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20:00;
週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00;
週日:上午9:00-12:00;
(二) 申報方式:直接前往區政務服務局受理大廳遞交紙質申報材料。
五、其他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寶安局諮詢電話:27836244;
聯繫人:賈小姐:
聯繫地址:深圳市寶安區42區翻身路75號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寶安局質量科1306室。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申報
逾期未申報將視為自動放棄受獎勵權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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