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我委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自2013年以来,经过连续几年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工作,我市保健食品安全总体趋势稳中向好,“四非”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为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结合国家九部委“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及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精神,将监管工作进一步延伸,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下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我委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总体要求

集中6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行为、拒绝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为总体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检验、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打击重点

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具体要求有:

1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

2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

3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打击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和添加剂的行为。

4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区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专门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及措施。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和明确岗位职责,将每项监督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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