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挡道起争执 持枪滋事遭并罚

因车辆挡道引发争执,竟然持枪威胁恐吓他人。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8月9日晚,陈某与朋友一同前往歌厅唱歌,出发前,陈某将朋友送给自己的火药枪带上了车。当晚10时许,陈某等人准备驾车离开时,因所驾车辆堵住了停车场出口,紧随其后的姚某、余某要求陈某将车辆让开,陈某不从,双方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经朋友劝说,陈某驾车离开现场。

陈某被打心中恼怒,数分钟后携带火药枪下车返回现场,找到姚某后,当即用枪顶住姚某腹部,并对其实施威胁,余某等人忙将火药枪抢走。陈某、姚某、余某均构成轻微伤。经鉴定,陈某所持火枪具有致伤力,依法认定为枪支。(王钢)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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