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小說里,古代豪傑喝酒都會點熟牛肉,這是爲什麼?

Dawn-遠

吃交通工具的人類

古代中國人很少吃牛肉,為甚麼?因為牛力氣大,負載能力強,對於工業革命以後的推拉機和大貨車!吃牛肉,就有點似富翁把可以生財運輸工具吃掉。此所以,務農的周民族就認為經商的商民太過奢侈!《易.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東鄰指商,西鄰指周。商人用卜來預測未來事,要宰殺牛取其肩胛骨,或宰殺大龜取其腹甲。周人用筮,只需用蓍草而必殺生。

有學者推論古代男人多食狗、女人多食豬,因為屠狗是一門專業,西漢功臣樊噲未追隨漢高祖劉邦起事前,就是「屠狗輩」。家字是寶蓋下的一口豬(豕),所以在古代養豬經常時女人的副業。唐以後國人減少食狗,多了食羊。吃牛對於吃了農業用的汽車、拖拉機,除非是荒年,不吃會餓死。


當代人認為古代豪傑上館子多吃牛肉,恐怕是受了《水滸傳》的影響,金庸武俠小說也不一定吃牛肉,《射鵰英雄傳》郭靖吃,《天龍八部》喬峰也吃,但是《書劍恩仇錄》紅花會群雄則是吃地方特色美食小點,沒有必點牛肉。

至於還珠樓主的小說,筆者於《蜀山劍俠傳》只看了三分一就看不下去,那恐怕是因為看金庸小說太多,受不了《蜀山劍俠傳》的風格。此作雖名為劍俠,但書中人物卻似劍仙,上館子用餐的情節,似乎完全沒有印象,也就更不用說點熟牛肉下酒了。



潘先森說

既然是小說,刻畫人物形象就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好酒配牛肉,幾乎成了武俠小說裡的大俠套餐。

為什麼單單選擇牛肉而不是什麼豬肉、狗肉、雞肉、魚肉呢?

其一,歷史上的中國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是一個以農耕為主的國家,耕牛對於國家的興衰十分重要。簡單來講,耕牛幾乎直接影響了當時的GDP,牛的地位自然與眾不同。甚至在很多朝代,私自宰牛吃牛肉都會受到嚴厲的刑罰。

而英雄好漢多是義薄雲天,天不怕地不怕。選擇吃牛肉,更能體現他們的豪情。


無論是越喝酒越厲害的蕭峰,還是憨直的郭靖,亦或是行者武松、黑旋風李逵,他們的出場幾乎都離不開酒水和熟牛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符合大眾在潛意識裡對於豪傑的想像。(骨子裡敢於反抗,行事中豪氣干雲)

其二,熟牛肉很貴啊。大俠豪傑都是視錢財如糞土、一擲千金的主兒。一罈陳年女兒紅再切三斤熟牛肉,這個標準套餐是相當的豪華啊。普通百姓幾乎是不可能享用的起,而大俠們都是義字當頭,重情義輕財錦,這種套餐更符合他們的身份 。

其三,豪傑大俠們神勇無比,自然需要消費能量高,營養價值高的牛肉。中醫認為:牛肉有補中益氣、滋養脾胃、強健筋骨的功能。(正如我們想像有錢人家頓頓吃燕窩、魚翅一般)如果讓大俠們拿著筷子挑揀魚刺,或者正襟危坐,端著小碗往嘴裡送米飯,你還會看下去嗎?

總得來說,武俠小說中的大俠套餐,主要是為了從側面刻畫人物形象。本來並沒有什麼特殊含義,只是被我們普遍認可,也就成為了一種潛意識裡的文化符號 。

以至於我們只要看到“一罈好酒,再切幾斤熟牛肉”腦子裡的第一反應就是武俠和江湖。


另外,現實生活中,牛肉確實營養豐富,適合食用。

牛肉含有豐富的蛋白質,氨基酸組成比豬肉更接近人體需要,能提高機體抗病能力,對生長髮育及手術後、病後調養的人在補充失血和修復組織等方面特別適宜。寒冬食牛肉,有暖胃作用,為寒冬補益佳品。

夜雨如書

在中國的武俠小說文化裡,經常會看到這樣的場景,俠客們走到酒店裡(一般都是悅來客棧),往桌子上一坐,拍出二兩銀子,高喊一聲“小二,上兩斤好酒,上好的牛肉給大爺也切二斤來吃吃”。彷彿俠客們不這樣說不能顯示出自己的身份,以及豪情。但是事實上真的是這樣麼?


真實情況是,這樣的場景是不可能出現的。

中國從古到今都是一個農耕文明國家,由於其農耕文化的性質,導致耕牛一直都是國內重要的生產資料,而且,由於中國軍事上製造鎧甲和制弓需要用到耕牛的牛角和牛皮,所以牛角和牛皮也是極為重要的軍事資源,所以是不可能隨意殺牛的。


由於耕牛的重要性,因此在很多朝代,一個地方的耕牛數量的增減,往往會成為當地地方官每年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覺得你能很容易的在酒店裡吃到牛肉麼?

古代的各個朝代關於對耕牛、馬一直都有明確的立法加以保護,比如從漢代開始就在國家法律《九章》中的《廄律》篇中,對關於耕牛、馬的飼養、使用、宰殺做了明確的規定。後續王朝的法律依照《九章》做了修改,但是關於耕牛、馬的保護,則一直都沿襲了下來。


等到了唐朝,制定了律法《唐律疏議》中關於耕牛的記載,為:

【疏】議曰:《廄牧令》:諸牧雜畜死耗者......新任不滿一年而有死、失者,總計一年之內月別應除多少,准折為罪;若課不充,遊牝之時當其檢校者準數為罪,不當者不坐。遊牝之後而致損落者,坐後人。

【疏】議曰:“新任不滿一年”,謂任牧尉、牧長、牧子未滿期年而有死、失......

【疏】議曰:系飼死者加一等罪,謂應牧系養之者,收飼理不合死,故加罪一等。雜畜一死笞四十,罪止流二千里。“失者,又加二等”,以其系飼不合失落,故加二等。稱“又”者,明累加,即失一杖六十,罪止流三千里......諸供大祀犧牲養飼不如法,致有瘦損者,一杖六十,一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以故致死者,加一等......官馬不調習......諸官馬乘用不調習者,一匹笞二十,五匹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疏】議曰:依《太僕式》:“在牧馬二歲即令調習......故殺官私馬牛,諸故殺官私馬牛者,徒一年半;贓重及殺餘畜產若傷者,計減價準盜論。各償所減價,價不減者笞三十。見血碗跌即為傷。若傷重五日內致死者,從殺罪。  

【疏】議曰:官私馬牛,為用處重:牛為耕稼之本,馬即致遠供軍,故殺者徒一年半。“贓重”,謂計贓得罪,重於一年半徒。假有殺馬,直十五匹絹,準盜合徒二年,此名“贓重”,及殺餘畜產,除馬牛之外併為餘畜.......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

其誤殺傷者不坐,但償其減價。主自殺馬牛者,徒一年。

【疏】議曰:“誤殺傷者”,謂目所不見,心所不意,或非系放畜產之所而誤傷殺,或欲殺猛獸而殺傷畜產者,不坐,但償其減價。“減價”同上解。主自殺馬牛徒一年,誤殺者不坐。


看看唐朝的法律中關於耕牛、馬飼養調教的律法就可以看出來,古代對於耕牛、馬的保護有多嚴格,官方養牛、馬,養瘦了要受罰,調教不好要受罰,養死了更是要流放挨棍子,然後流放三千里,這在古代幾乎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了。同樣,哪怕是私人殺牛都不行,私人無辜殺牛,要“徒”一年半(就是被官府拉去給官府做苦役一年半)。


因此偷偷宰殺耕牛,在古代是幾乎不可能的,但是在古代是不是牛就不能殺了呢?事實上是可以的,中國從古至今一直都是一個人情社會,因此這些律法裡還是有很多空子可以鑽的。


首先是“老死”,牛是動物,總會老死的,所以當牛到了年歲以後,就會“老死”,雖然老死的牛肉已經老的嚼不動,但畢竟也還是珍貴的動物蛋白質,因此多煮一下,吃還是沒問題的。

另一種是“摔死”,俗話說“人有失腳,馬有失蹄”,那牛走在大路保不齊總會不小心“摔死”,所以當牛不小心“摔死”之後,只要你能及時的報告官府,官府一般也會因為這個原因而判你“誤傷”,這樣就沒有罪了。

【疏】議曰:“誤殺傷者”,謂目所不見,心所不意,或非系放畜產之所而誤傷殺,或欲殺猛獸而殺傷畜產者,不坐,但償其減價。“減價”同上解。主自殺馬牛徒一年,誤殺者不坐。

如果想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你得有一頭你自己的牛,再就是你家跟官府的關係非常好,當然了,要是國內的王公貴族,家裡的牛經常不小心“摔死”這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大家就可以看清楚了,所謂的小店能公開賣牛肉,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又或者是拿其他的肉冒充牛肉來出售。而武俠小說裡這樣寫,只不過是從小說的文學性角度來考慮,其目的是突出角色的性格,所以

這些古代小說裡關於牛肉的描寫,基本上也都是作者杜撰的罷了。


有書博物館

小說這類文學體裁歷史不長,起源於明朝!明朝的那些小說家進行創作時,要顧及當時的環境!

首先是,明朝的皇帝姓朱,與豬諧音!小說類往往讀的人很多,若書中出現“來一斤豬肉”,傳播開了,作者恐怕要去牢裡觀光一下!明朝把豬肉不稱豬,稱為“哼哼”、“彘”等等!為了確保安全,最好避嫌!明武宗朱厚照曾下令民間禁止養豬,結果引起強烈反對,民怨沸騰,那時主要肉食就是豬肉,不得已只好恢復可以養豬!可見那時的豬與皇帝的“朱”有多避嫌最好了!



第二 既然不能在書中吃豬肉,那還能吃什麼肉,既然是高大魁梧的好漢,比如武松、魯智深之類,吃的動物也必須是大型動物,才配得上!古代大型牲畜就剩下牛了,雖然古代對耕牛宰殺有嚴格規定,但是病死老死的牛肉還可以吃的!於是“一斤熟牛肉”就成為了好漢的標配套餐!而後來寫小說的人,尤其是武俠小說裡的英雄好漢,吃肉也沿襲了明朝小說的風格,牛肉就成了標配!


夢話很幽默

武俠小說中喝酒都點熟牛肉多是受《水滸傳》影響。水滸傳中一干好漢們吃酒的標配幾乎就是“切二斤熟牛肉”。

據統計,《水滸傳》中,涉及屠宰、吃肉的場景多達134處,明確指出吃的是牛肉的就達到了48處。

這在宋代真實社會場景中有些誇張。

宋初雖然地方官員曾搞過“牛肉稅”,默許你殺牛吃肉,但得交稅。但到了宋仁宗時期就下令停止了牛肉稅。

牛肉民間肯定吃,但不會那麼公開隨便。估計那時吃牛肉和現在吃穿山甲一樣得偷偷摸摸。

《水滸傳》寫的是造反,和政府作對,朝廷禁止殺牛,好漢們偏偏就吃牛肉,以此來襯托好漢們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所以,書中的吃牛肉,其實是造反精神的一種象徵。也正因如此,梁山好漢們不管是喝酒還是聚會,都少不了大口吃牛肉的情景。

明、清成書的其他古典小說、通俗演義或話本中,明確指出吃的只是牛肉的都很少。比如,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這是與《水滸傳》關係頗深的一部小說)中,只有一處提到吃的是牛肉;西周生的《醒世姻緣傳》中,關於吃食的描寫則沒有一處說是牛肉。

另外牛也是勇力和力量的象徵,吃牛肉長力氣恐怕也是牛肉成為大俠吃酒套餐的原因之一。

後來成書的武俠小說中也多采用了吃牛肉這一說法。

可以想下俠客們到了酒店,一聲打兩角酒,來二斤牛肉。聽著就豪氣。就像說趙子龍自報家門一樣,如果出口是:俺乃石家莊趙子龍。估計對手會笑噴。

大俠如到了一家酒店裡,大叫一聲:來兩角酒,切二斤豬肉,多麼不搭調。

補充下:

中國是傳統的農耕社會,牛是重要的生產工具,歷代朝廷都禁止無故殺牛。

西周時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

在漢朝殺牛要償命,即使你是牛的主人。

在唐朝牛主人擅自殺牛,判徒刑一年。

宋代法律就嚴禁屠殺耕牛,即便因特殊情況要殺,也得向政府報告原因,由政府統一來殺,私自殺牛問題很嚴重。

北宋初年的《宋刑統》中,有“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的法條。也就是殺政府養的牛或者別人家牛的,徒刑(即將罪犯監禁於特定場所,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刑罰)一年半,殺自家牛的徒刑一年。

到了南宋,刑罰更重,“諸故殺官私馬牛徒三年”。即便是致傷致殘,只要影響了正常使用,一律按殺死罪對待。殺死自家養的牛,則要勞動改造一年半,比北宋多上了半年。

元朝則要杖責一百。

明代明文規定宰殺耕牛犯法。

所以大俠們吃牛肉的幾率不會高。


趙燕雲

武俠小說裡,古代豪傑喝酒都會點熟牛肉,這是有很有趣的社會原因的。

牛肉自古以來就被華夏民族認為是高貴的肉類。古代祭祀需要“三牲”代表三種最高貴的動物,三牲有多種組合:馬、牛、羊,豬、牛、羊,鹿、牛、羊等,但無論那種,基本都有牛的存在。

《禮記·王制》有說:“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牛肉被看做是最高貴的肉類。只有諸侯在特定的場合才能殺牛。

對於農耕文明來說,牛是一種最貴重的牲畜,地位遠超豬、羊、驢等牲畜,只有用於馱運和戰鬥的馬可以於他相提並論,自古以來,牛肉就是中原常見的肉類中最貴的。

像武俠小說裡那樣隨處一家酒店就能吃到牛肉,絕對是虛構的。

作為地位如此高的牲畜,在中國飼養起來反而十分困難,中原地區人口稠密,很難找到夠多的牧草供牛食用。因此,大多數耕牛都是多戶並用,而政府也多次下達過保護耕牛的命令。比如早在漢代,《漢律》上就規定“不得屠殺少齒”,意思就是說只能等到牛老了之後才能宰殺。之後的歷朝歷代也都將牛列為特等保護動物,唐宋五代十國法律不管牛老弱病殘都在禁殺之列,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才能殺來吃。 \n元代有“老病不任用者”,明清有“老病不堪為用”。即便是老了、病了,牛主人也不能說殺就殺,宰殺過程還要按照法定標準,經過官方機構審批。想吃到牛肉,你要等到一頭牛老掉或是生重病,同時還要跑不同的部門蓋章才行。

想要吃小牛肉?別做夢了。自古以來偷殺牛的懲罰都十分嚴重,在那個年代,牛的地位甚至比平民百姓還要高。漢代“王法禁殺牛,犯禁殺之者誅”,也就是說,私殺牛吃肉是要殺頭的。漢代之後,雖然沒有那麼嚴酷的法律了,但和有錢就能隨便殺的豬羊相比,殺牛還是要吃牢飯的。

這種規定不是古代才有,直到不久前,還有類似的規定。1955年國務院還專門發佈了相關指示“禁止任何機關和農民私自宰殺耕牛”“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必要的懲罰”。一直到1979年2月份才放鬆了規定。

那麼這些大俠們為何會吃牛肉下酒的原因也就十分明顯了。吃最高貴(也是最貴)的肉,才能體現他們義薄雲天、豪氣干雲的氣魄,這是用來塑造人物形象的一個小側面、小細節。

古代四大名著,就按照《水滸》、《三國演義》、《西遊記》、《紅樓夢》來算,一個是講造反的,一個是講戰爭的,一個是講造反者受招安的,一個是講豪門興衰的。至少三個都是有關造反的故事。造反,自然要和政府對著幹,所以這三個故事裡(好吧西遊記吃素不管他)吃牛肉的情節就很多,尤其是完全將造反的水滸,裡面的大俠好像根本不吃豬肉一樣,頓頓都是“一壺酒,二斤熟牛肉”。

相反,講豪門興衰的紅樓夢就很少提到牛肉,紅樓裡提到最多的肉類是鴨肉,粗略估計頻率是牛肉的10倍以上。這就是因為紅樓不是在和政府對這幹(其實本質上還是在和政府對著幹,結果胳膊沒幹過大腿)。

西遊記講的雖然是和尚的故事,裡面沒有肉類什麼事,但孫悟空被如來佛祖鎮壓之前的結拜兄弟“七大聖”中,牛魔王“平天大聖”是大哥來的!他的其他兄弟有蛟、鵬、獅駝、獼猴、禺狨和孫猴子,一個個來頭都不小。但偏偏牛魔王是老大哥,之後還有大量戲份,更別說各路神仙的坐騎裡也有好幾個牛,戲份也不少。可見在吳承恩的那個年代,牛算是十分高貴的動物。

最後說兩句和題目範圍無關的。

牛吃草,所以古人認為牛肉比較乾淨,而豬由於雜食性,且有拱地的習性,所以一般認為是“髒肉”,這種區別也是牛肉高貴的原因之一。

牛肉相比於同時期的其他肉類,烹調難度更低、肉質更鮮美、更好吃。相比之下,古代直到蘇東坡發明了“東坡肉”後,人們才發現豬肉這種煮不好就又乾又硬的肉原來能夠這麼好吃!而羊肉腥羶味難以祛除,蘇東坡本人更有“十年京國厭肥羜”的詩句鄙視羊肉的羶味,而他身為罪官,要接受監管,自然也沒機會吃牛肉,怪不得他後來就發明了東坡肉!


蒼穹閃光

一說到喝酒吃肉,就想到了《水滸傳》。

那裡面大大小小的英雄到了客棧總是來點牛肉就酒。之後的武俠小說大多是受了《水滸》的影響,弄得喝酒的標配是牛肉。

其實武俠小說裡面的“牛肉”都是騙人的。英雄們點的“牛肉”其實就是“豬肉”。原因如下:

一、時代背景

最早一批白話本小說興盛的時代要數明朝了。四大名著其中有三部寫於明朝。

我們來以《水滸傳》舉例。

《水滸傳》的作者施耐庵(約1296-約1370),大家看看施耐庵所在的年代,正是元末明初。

明朝的開國皇帝是朱元璋!他姓“朱”!在封建社會,皇帝一旦繼位,名字就成了忌諱,不但整個名字不能提,連名字中的字也不能提。名字都不讓提,更何況是姓了。

“朱”和“豬”音同!

那個時候誰要是敢在客棧裡說:“小二,來兩斤豬肉”,我估計他肉還沒吃進嘴裡,人已經被抓去見官了。

所以只能把“豬肉”寫成“牛肉”了。

二、殺牛犯法

那麼為何牛肉不能是貨真價實的牛肉呢?

因為我國古代都是以農耕為主,而牛作為主要的勞動力,它的地位自然是重中之重。

早在西周時期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

諸侯都不能殺牛,更不要說普通的老百姓了。

在那個社會里,你想光明正大的吃口牛肉,那你可要做好住牢房,吃牢飯的後果了。

除了對《水滸傳》的傳承,還有一個原因使武俠小說裡都點熟牛肉,那就是因為武俠小說中的主角大都是綠林好漢,他們都不將朝廷放在眼裡,怎麼能顯示自己對朝廷的不屑呢?那就只能去客棧點幾斤犯法的牛肉吃吃了。

綜上所述,豪傑們吃的熟牛肉基本是都是假冒偽劣的。

如今在武俠小說裡喝酒配牛肉已經成為一種固定搭配,就像我們的餃子就酒一樣。


有書共讀

古代描寫俠士好漢吃牛肉體現的是一種豪情,現實社會極少發生,從古至今到八十年代初,私自宰殺耕牛都是要治罪的,七十年代未有一位鄰居因私宰耕牛判了好幾年。董卓在西涼時少數民族首領來訪,殺掉耕田的牛招待客人,首領眾人感謝其仗義豪氣,來年送於董卓千匹牛馬。三國志有記載!後世文學作品多以吃牛肉來表現豪情,顯得牛氣十足!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氣概!



實際上,宋朝時候因為牛為重要生產資料,官府禁止隨意屠宰。但是到後來雖說不上牛滿為患,但是民間存量牛隻很多,多有私自宰殺吃肉。最後官府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時牛肉價格只有羊肉的二十分之一,實際上是窮人的非法食品。這也是為啥店小二說李逵看著也不像吃羊肉的人。



我覺得就現在來三斤醬好的熟牛肉也要小200塊,再加上一罈20年左右好一點品牌的黃酒5斤裝,也要300塊左右。這麼算下來合計已經500塊了,如果3個人消費再加上點別的配菜,人均要200塊一餐了,這也已經絕對算是不低標準的一餐消費了。應該是藝術誇張吧。尤其是宋代,殺牛是重罪,即便是有錢人自己家的牛,想吃,也要去衙門報備的,找個藉口(比如牛病死了)。小說裡面經常出現隨便哪個酒肆就能來三斤熟牛肉的情況不大可能。



再者說了不點牛肉點什麼?難道要喬峰說:老闆,給我烤半斤羊肉,半斤牛肉,在烤倆腰子,一把魚豆腐,一份韭菜,在來盤麻辣小龍蝦,再來兩捆啤酒,好吧,先點這些吧!不夠再要!所以綜上所述點牛肉是最合適的!


一顆愛你的心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需要明白一個知識,即牛肉是從什麼時候才開始走進老百姓的餐桌的?

首先,中國古代社會是一個男耕女織的社會,而耕種土地就需要牛來進行耕種,因此,牛在農耕時代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國家是禁止殺害牛的,在漢代牛就被立法保護,如果私自宰殺牛就會被判處死刑。直到唐宋時期,牛都在禁殺之列,除非是自然死亡或者病死才可以出賣或者自己吃。物以稀為貴,牛肉自然就十分貴了。牛肉在古代菜單的排名中一般是排在第一位的,其重要性顯而易見。

中國從先秦時期就養成了基本的飲食習慣,這些飲食習慣對後世影響深遠。由於對牛肉基本禁止食用,因而羊肉就成了貴族的主食。除了羊肉之外,古代貴族一般是不食用豬肉的,豬肉被視為貧困百姓的副食品。有個有趣的記載,說宋仁宗愛吃羊肉,但又怕經常吃羊肉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蘇東坡是個很有才華的人,但是他也常常吃不起羊肉,只好食用豬肉,東坡肉就是用豬肉做成的。

武俠小說裡經常寫道豪傑們吃牛肉,可能是因為牛肉比較昂貴的原因,以此顯示豪傑們的快意人生。另外,酒在中國古代一般是官府壟斷經營的,尋常百姓也不可能隨意的飲酒,如果胡亂任意飲酒,還會遭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和牛肉同樣的道理,武俠小說裡經常寫道豪傑們喝酒,估計也是為了顯示豪傑們的快意人生。


夢歸秦淮

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問題,武俠小說裡的豪傑不是總吃牛肉的。

蕭峰在汝州時,身上銀兩用盡,潛入縣衙,偷盜了幾百兩銀子,一路大吃大喝,“雞鴨魚肉、高梁美酒,都是大宋官家給他付錢。”雞鴨魚肉,哪樣也沒少吃,不光喜歡牛肉的。

如果提到豪傑,就一定要讓他吃牛肉,那就不是金庸了。金庸筆下的飲食很豐富,連蕭峰這樣的大豪傑都不必非吃牛肉不可,其他人就更不用了。袁承志、令狐沖、楊過……都不吃。洪七公這樣的大吃貨,就更不吃。金庸筆下,牛肉的地位還比不上獐子。楊過打獵給小龍女吃,是烤獐子,謝煙客找東西來做羹,也是用獐子。

古龍也不是非牛肉不可。胡鐵花這種沒法更豪傑的,非常能喝酒,恨不能醉死在酒缸裡,最喜歡吃的,是快網張三的烤魚。

孟星魂跑去“投奔”老伯,老伯安排律香川給他做飯,做的是蛋炒飯。

《賭局·狼牙》諸葛太平請客,請的是一道大菜——混戰八方。一個木架,一個瓦鍋擺在木架上。掀開鍋蓋,一股肉香,最少有八種肉。

金庸出生世家,海寧人,不太吃牛肉的,汪曾祺老爺子還寫到過,自己的南方女同事連牛肉怎麼做都不知道,那都是几几年的事兒了,金庸都封筆了。

古龍雖然沒有金庸的家學淵源,但實打實是個吃貨,魚羹、紅燒肉、混戰八方,很會吃的,他也寫牛肉,各種做法,不是因為他對飲食沒有想象力,是因為他自己就喜歡吃,死前幾個月,他還連續寫了四篇牛肉湯與牛肉麵的美食小文,刊載於《民生報》。當然越到後期,牛肉寫得越少,畢竟見識多了。

且舉兩個人的例子,證明武俠小說是不老寫到豪傑吃牛肉的。

之所以會有這個印象,要歸功於《水滸傳》。《水滸傳》是明朝人結合歷代話本,想象宋朝人的生活。其中反映出的是明朝北方人的肉食觀念,羅貫中是北方的,山西人。

在明朝,養殖業已經有所進步了,吃牛肉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實宋朝時就不是什麼大事兒,宋仁宗時,浙江人掀起吃牛肉的熱潮,朝廷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隨他們去了,這是其一;

其二是明朝的北方,大量保留了元朝蒙古人的飲食習慣,不讓吃牛肉,不如直接讓北方人別吃飯了;

其三是出門在外,吃牛肉比吃饅頭、餅之類的小麥製品要抗餓的多,牛肉纖維粗,消化慢,飽腹感足,讓小二端來幾碗面,吃完出門走幾十裡就餓扁了,可不一定還能找到飯店,所以還真非牛肉不可,也符合人物身份,這是其三;

其四,我的猜想,羅貫中父親長期在外經商,母親早逝,父親出門在外留些錢給他作生活費,他自己操持飲食起居,大概對吃本身就沒有什麼興趣,也沒錢有興趣,造成了他筆下飲食的單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