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王冲的交通肇事行为转化为间接故意杀人,应区别于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鉴于王冲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且已全部履行,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并综合考虑王冲主观恶性一般等犯罪情节,原判对王冲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属于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并无不当,遂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閱讀更多 長垣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的文章
2018-05-28 20:17:40 長垣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本案由王冲的交通肇事行为转化为间接故意杀人,应区别于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鉴于王冲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且已全部履行,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并综合考虑王冲主观恶性一般等犯罪情节,原判对王冲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属于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并无不当,遂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閱讀更多 長垣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