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女儿溺亡,父亲却在打捞现场说笑玩手机,还称“死得好”,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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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女孩叫可可,今年11岁。父母离婚后,她一直跟着爸爸生活!

6月11日,五河县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一个小女孩失踪。警方遂对出事地点进行排查后,怀疑小女孩落水了,于是连夜组织人员进行打捞!

就在大家紧张的打捞小女孩儿时,这位小女孩儿父亲跑去买烟了!

凌晨过后,救援队找到女孩的尸体,当警方通知这位父亲时,他却在玩手机!

之后赶到现场,这位父亲竟然说出“死得好”!

原来,可可的父母6年前离婚,可可跟了父亲;没多久,父亲再婚。

据可可的外公说,自从可可迎来这个后妈后,孩子的身上到处都是伤口,紫一块、青一块,时常吃不饱饭;

而且,可可的后妈不允许她中午回家,不捡瓶子就会被打。

可可不敢回家就到外面去捡瓶子,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可可就是爬在岸边捡瓶子时,溺水了!

再看看邻居的反映:

廖大爷:可可没有背过书包,冬天没有棉袄、夏天没有衬衫……

陈奶奶:可可平时就拎着个袋子捡别人丢掉的瓶子和废纸,然后去卖

认识可可的学生家长:她见过这个小女孩,身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以及伤好之后的黑疤……

刘大爷:亲眼目睹过可可的后妈用手机砸孩子的头,当时就流血了……


这个世界的确很残酷!有的人生而为人,却不如畜。

生气没有用,还是说说本人在法律上的观点。希望对可可造成伤害的人得到法律的惩罚,以告慰那个已经走远的幼小的灵魂。

一、可可的后妈和她的亲生父亲涉嫌了虐待罪,其应承担犯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何为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经常打骂、限制人身自由、不让进家门、强迫过度劳动,这些都是虐待罪的客观表现,而这些也都出现在可可后妈的行为里,其对可可实施了无人道的虐待无疑。

可可的亲生父亲,是负有保护可可安全的法律义务的,从可可的平时状态来看,其父亲不但没有起到保护她的作用,甚至却是对虐待行为的推波助澜的始作俑者!

可可已经因为虐待行为失去了生命,谁还敢说后果不严重、情节不恶劣?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了虐待罪:

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请执法机关不要以虐待罪属于自诉案件来推诿!

仔细看看上述法律规定,第一款是告诉才处理的。

第二款就不是!该款规定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情形的,不是自诉案件,是正正常常的公诉案件。

是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采取刑事措施的刑事案件。

为什么要立即采取措施?

可可的后妈一家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就已经是人去楼空了。

二、遇到欺凌怎么办?

就题主所述的事件看,不同的人可以采取不同的办法:

可可的外公:你让我怎么说你?外孙女就不是孙女了吗?你看到外孙女浑身是伤,吃不饱饭,怎么就能如此麻木不仁!你告诉你的女儿没有?如果你的女儿不管,为何不要求变更可可的监护权?

可可的妈妈:你没有可被原谅的理由,无论从哪个角度说!

邻居们:这里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遇到此类事情,起码打个报警电话也是应该的呀。

唉!可怜的可可,愿天堂里没有伤痛!




郭广吉律师

“虎毒不食子”


2018年6月11号下午,五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电话称一名叫可可的八岁女童已经失踪半天多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


随后民警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录像的排查,6月11号中午11点多,小女孩在五河县的玉带河附近出现,民警怀疑是可可落水了,随后五河警方及蓝天救援队在玉带河中展开打捞工作,此时已经是深夜,有不少市民都没有散去,打捞牵动所有人的心


6月12日凌晨,小女孩可可的尸体被打捞上岸,亲生父亲漠不关心,一直在低头玩手机,并且说出让所有人震惊的话“死得好死得好”。



可可的身世经历


2012年,可可的母亲邓雨就与张杰(可可父亲)离婚,法院将可可判给了张杰,这时候的可可只有两岁,与邓雨离婚没多久后,张杰就再婚了。





为何落水?


原来是可可中午回家后,后妈不让她进家门,恐吓说道:“不捡可乐瓶就不要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可可听到继母话后非常害怕。因为玉带河这边刚刚举办过龙舟赛,瓶子比较多,可可就来到了这里,但是不小心就失足落水了。





2.陈奶奶说可可平时拎个口袋捡瓶子、捡纸,然后到附近废品收购站去卖,真的太可怜了!




如果好心的市民和可可的母亲能够反映这个问题,那么悲剧可能就会避免。


1.可可的母亲为什么不把可可接回自己住呢?


2,既然外公知道可可受虐待,那么他为什么不伸援手?


3.父亲为什么如此的丧心病狂?


4.继母是一种什么心理?



遇我得福

前有女童被父母虐待,长期挨冷受饿,不得不跳楼去寻找食物,现有女童溺亡,父亲竟在一旁笑着说“死得好”?这一幕幕,不仅仅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扭曲,更是触犯了法律!

道德和人性在这一刻被践踏!

中国的特点是什么?就是重视道德和血缘关系,不要说自己的直系亲属出现伤亡事故,就算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出现了问题,我们都会伤心不已,这是因为血缘把我们连接在了一起,这也是人性和道德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

但是这个案子我们看到的是什么,看到的是一个父亲对自己死亡的亲生女儿说“死得好”,他冷漠的态度让人感觉就像自己踩死了一个老鼠一样,嘴里还念叨着“让你乱偷吃,这次死了吧,死得好!”这一幕真是让我感觉很寒心,这句话的说出,就是对道德和人性的践踏!

我看到有些答主评论说是因为这个父亲重男轻女,不满意女儿的出生,但是我觉得只是用重男轻女没办法解释这个父亲如此恶劣的行为,这件事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警方应当彻底调查父亲在这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因为我曾经在今日头条看到过一个新闻,是一个妻子看到丈夫溺亡,她在打捞现场居然露出了微笑,这个时候警方察觉到这个案子不简单,妻子的态度令人生疑,于是一步一步开展了深入的调查,最后发现这个丈夫是非正常死亡,而死亡的原因是妻子联合情人将其谋杀……所以我非常怀疑这个父亲在这件事里存在着犯罪的行为,这个只能靠警方去调查了,希望早日给我们一个真相!

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故意杀人罪?

看了新闻报道,这个溺亡的女孩在里面经常遭到后妈的打骂,如果女孩伤势严重的话,后妈的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而这个父亲在一旁不闻不问,帮助打骂的话,就会构成共同犯罪,可能有人会担心女孩溺亡了没办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个是不一定的,如果有邻居愿意作证,如果女孩的伤势明显,可以做法医鉴定来固定证据,从而追究他们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女孩是被父母推下水里导致溺亡或者故意把孩子带到水里,看着她被淹又不施展救援,而是在一旁看着她淹死,那他们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李钦宇

人性的悲哀!

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总是不敢轻易落笔,担心自己传错了消息,而助长了社会的坏风气,因为

好事说多了,大家会效仿做好事,坏事传多了,大家会效仿坏事。

不过,看到这样的消息,心情真是沉痛无比!仔细看过这个事件的多家报道之后,尽管我对这个父亲是痛恨之极,可联想到现实,真的有一种悲哀!人一旦被迫地走进了成人世界,就很容易失去童年的那份善良和爱心!这样的父亲是怎么成长起来的呢?



在这里我从如何关爱我们的孩子说几点自己的意见:


1,关注孩子的健康和生命,从自家孩子做起,先爱好自己的孩子,不管你这个爸妈是亲生还是继父母,孩子既然是你家长的一员,就和你有了不可分割的关系,可以说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就如可可的爸爸和继母是否在之前想到过:如果可可一旦出事,不管是有意谋杀还是意外死亡,他们对孩子的虐待也就彰显与众,虐待儿童罪自然把他们会诉诸于法律,现在网络的极度透明化也会让他们无处可藏,如果有自己的亲生儿女,那么亲生儿女也会被人指指戳戳,父母的罪责也会成为儿女身上终身携带的累赘。

退一万步,对孩子的虐待罪名就是不成立,但孩子的死和生前遭到的虐待也会这父母终身受到良心的谴责!因为就这一点就可以让一个人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

如果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好好去爱,他还会去爱什么呢?他的爱还有什么价值呢?


2,年轻人对婚姻的慎重。婚姻不是一时的激情,而是一生的责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是两个思想和多种观念乃至习惯的融合,孩子最好不是激情下的产物,而是一种期待中的天使。如此的婚姻可能会稳固,如此的孩子可能会得到更多的关爱!

对未成年孩子的关爱和保护我们期待社会的关注和措施的完善,但这是永远不够的,这种社会的关爱无法和父母之爱相比。如果孩子有了家庭的关爱和父母亲的爱和保护,社会的关爱和保护自然就不必动用。


3,网络上对可可的继母和父母都在谩骂,这种情绪非常能理解,可也多是泄愤而已,可可已经听不到这么多人任何的一句关爱的言语了!

最好的一种方式是看人正己,我们从这个事件中,看看我们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是否足够?对身边他人的孩子关爱是否也有?我们对身边的亲人关爱是否足够?我们的爱是否需要更豁达一些?


4,我相信随着生活水平和意识水平的提升,这种虐待子女或者继子女的事情是越来越少,但是在比较落后的地区,由于人意识水平的麻木不仁,由于一些重男轻女观念的盛行等,虐待女孩、虐待继子女的现象依然存在着。

要想改变现状,必先改变意识!


天地开阔,但愿更多的父母家庭能更好地关爱我们的下一代!祝愿更多的孩子们能健康阳光地成长!祝愿可可在那个世界能健康快乐无忧地成长!



快乐庭院


不会的,绝对不会!这位父亲一定是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接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才出现了如此异常的反应。这是第一种可能。这种可能我们期待心理专家们进一步解读。希望大家不要过早地对那位父亲如此漠视亲生女儿生命的行为进行谴责,不要在悲痛者的伤口上撒盐。

第二种可能,这种情况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完全是题主道听途说来的虚假新闻,我个人觉得是禁不起推敲的,正常情况下,天底下不会有这种父亲!因此也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但题主提的这一问题也不是没有用,我觉得正好可以借题主提的这一问题做一下学生防暑期溺水的宣传。

尽管学校的老师们年年放暑假前都要做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每一个监护人也不是不说不管,但一到暑假期间就会听到中小学生不幸溺亡的消息。

学生们就要放暑假了,一定要牢记老师们关于防溺水的教导,不识水性,在没人看护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到水边随意玩耍,如意外遇到水灾来袭,要运用掌握的有关知识自救。

祝所有中小学的同学们远离水患,暑假快乐!

话再说回来,在这里必须讲清楚,如果女孩的这位冷血父亲之前真有家暴虐童禽兽不如的行为,希望公安司法机关尽快调查取证,早日让其伏法!以平民愤!


赤橙黄绿青蓝紫518

亲生女儿溺亡,父亲却在打捞现场说笑玩手机,还称“死得好”,你怎么看?

一对禽兽不如的生父与养母,小姑娘来世找个好人家吧!

个人认为这件事有必要好好查一查,不能简简单单得就认为是捡瓶子失足落水的,从这对禽兽视孩子为眼中钉肉中刺的过往行为来看,孩子的意外一定是意外吗?我看未必!就算今天不发生这样的事,孩子迟早也会死在这对丧尽天良的畜生之手!是什么样的禽兽能在自己亲生女儿落水身亡的时候不仅仅无动于衷,甚至还能有说有笑得表示“死得好”?这样的人还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吗?

这个孩子身上发生的悲剧也折射出我们对监护人失职甚至虐待儿童行为管理的无力!这样的悲剧原本可以避免!

孩子是2012年父母离婚之后判给父亲的,从这一天开始孩子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很快生父再婚之后添了个养母,这种虐待更是变本加厉,而且孩子的遭遇早已在当地妇孺皆知,孩子经常遭到打骂,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那是家常便饭,并且经常饿肚子,不仅仅如此,已经上学的孩子连书包都没有一个,大冬天的连袜子和棉衣棉裤都没有!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虐待了,这属于情节相当恶劣的虐待行为!孩子的生父与养母所作所为已经明显违法!

我国刑法第260条有一个关于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相关规定如下: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这一点上孩子的生母也是失职的,孩子虽然没有判给你,但你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仍在,孩子遭受虐待的情况你并非不知道,但是在此之前你做了什么?如今面对媒体哭天喊地又有何用?

在这一点上我们相关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也是失职的,一个街知巷闻的事你们难道一无所知?在这一点上我们真应该学习学习其它国家的先进经验,遇到这种事有必要主动执法!

如果孩子的生母更有担当一点,如果有关机构执法更主动一点,孩子今天的悲剧就能够避免,与其让孩子跟着这对畜生遭受虐待,倒不如解除这对禽兽的监护权,愿意给孩子关爱的家庭多得是!这件事决不能到此为止,一方面孩子的生父与养母要好好查一查,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引以为戒,不要让其它孩子再重蹈覆辙!


心安理得君

此案最大的疑点就在这里,女孩的生父竟然冷血无情到希望自己健康的孩子死去,正常人事情绝对做不出来的也是说不出来的,但是世界之大却真实的出现了这种禽兽不如的畜生,而且还说出这种丧尽天良的话,不得不让我怀疑女孩的死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秘密,甚至不排除他杀的可能性。



女孩生活的环境是父母离异后父亲二婚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女孩的地位可以说,一点都没有,时常被生父和继母虐待毒打,受伤是常有的事,这些事情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可想而知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光从虐待儿童的这个角度来说,这个男的已经是禽兽不如的畜生,这个后母也是蛇蝎心肠的毒妇,就算是女孩真的是死于意外,这两个狗东西也脱不了干系,更何况是否是属于意外死亡还很难说。


从打捞现场这个做为死去女孩的生父没有丝毫伤心难过的表情,反而玩手机笑着说出死得好这种话,后来半夜三更连夜搬走人去楼空,要说没有猫腻,有谁会相信,是做了亏心事连夜逃跑吧!如果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半夜三更连夜逃跑,这种逃跑应该不只是女孩被它们虐待的原因吧,难道它们只是怕别人认为是它们虐待小女孩而导致死亡害怕被追究,责任而逃避的吗?现在女孩的死跟这两个畜生肯定有间接联系,甚至有可能女孩的死跟这两个人有直接也说不定,毕竟长期的虐待女孩的行为已经说明一切。具体结果我们还是要等到经常的调查报告出来。


只是我想不明白,女孩被虐待不是偶然的行为,而是被长期虐待,女孩的生母应该知道吧,为什么不以女孩被虐待的理由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抚养权?再者周围邻居应该也知道女孩被虐待吧,为什么不报警和帮助,难道都是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可见人性的冷漠和自私,个个怕自己惹上麻烦,所以宁愿选择旁观,悲哀的社会,是什么原因让人都变成了这样呢?

再者就是面对家暴和虐童的行为,我们的条条框框的处罚比较轻微和模糊,导致了在处理这种事情上面起到的效果并不大,这也是现在家庭暴力和虐待儿童情况发生的原因之一,毕竟没有震慑力,没有让有暴力倾向和虐童倾向的人害怕,这也是这些人丧心病狂的底气根源,要解决这种事最好的方法还是从打击和处罚力度上去下手。



希望这件事警察尽快把事情调查清楚,还小女孩一个公道,把相关的人抓起来严惩,至少在虐待儿童这件事上就不能轻易放过这对狗男女,不然何以安慰女孩的在天之灵何以服众,何以威慑那些有家庭暴力倾向和虐童倾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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