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牟取暴利,興國一對“準夫妻”鋌而走險,搭檔販毒,害了別人毀了家,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近日,興國縣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決定以涉嫌販
賣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鍾某、吳某(女)。
案情回顧
犯罪嫌疑人鍾某和吳某是一對已辦結婚儀式但未領結婚證的"準夫妻”,吳某曾是吸毒人員。
2018年4月24日凌晨,吸毒人員賴某再次聯繫犯罪嫌疑人吳某購買冰毒。吳某安排鍾某將0.1克冰毒放在興國縣將軍大道一條巷子裡的牆壁縫隙處,再通知賴某去取冰毒。
法條鏈接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檢察官溫馨提醒
毒品不僅危害健康、禍及家庭,而且誘發犯罪、危害社會。毒品犯罪社會危害極大,歷來是刑事犯罪的打擊重點。對販賣毒品的,無論數量多少,都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請廣大市民認清毒品的危害,拒絕毒品,珍愛生命,共同營造沒有毒品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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