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烛,源自上古

洞房花烛,源自上古

洞房:新婚夫妇的房间。花烛:旧式新婚之夜,洞房里点花烛,上面多用龙凤图案等做装饰。洞房花烛是旧时汉族的一种婚俗。即在婚仪中使用大红色的成对蜡烛,点燃于厅堂及洞房之内。因其上多有金银龙彩饰,故称“花烛”。 六朝时已有花烛,南朝梁时用于新,至唐以后,乃成风俗。其起源似与周代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以寄离思有关。南朝梁何逊《看伏郎新婚》诗:“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唐张说《乐安公主花烛行》:“罽茵饰地承周履,花烛分阶移锦帐。”

“洞房”的来历 竟然和尧王有关

很久以前,人们习惯地把新人完婚的新房称作“洞房”。古人就“洞房”咏诗的佳作也不胜枚举。西晋文学家陆机在《君子有所思行》中咏道:“甲等高闼,洞房结阿阁。”唐朝诗人宋庆馀在《近试张水部》诗中写道:“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里更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佳句。可见,“洞房”美称的由来己很久。但何时何谓将新房称作“洞房”呢?

相传,远古时期,陶唐氏尧称王不久。非常关心放牧人的生活。有一天他亲临牧区问苦,忽然传来一股幽香,远处有一位漂亮的女子手执火种飘然而来,尧王惊呆了,问牧民才知是鹿仙女,从此尧王食不甘味,一心惦着仙女,决计下山寻仙。

尧王带领四个大臣访仙于晋南“仙洞沟”,久觅不得。忽见一俏丽梅花鹿悠然从姑射仙洞走来,尧王知是仙女,便迎了上前去,正要接见时,一条大蟒突然窜出,直逼尧王,尧王措手不及。只见鹿仙女己近跟前,用手一指,大蟒顿时颤抖不己,仓惶而逃。

尧王身材高大魁悟,相貌堂堂,仙女窈窕美丽动人,两人一见钟情,一段美好的的神话佳缘从此喜结成了。他们在姑射仙洞完婚,一时祥云缭绕,百鸟和鸣。到了傍晚,结鸾之时,一簇神火突然于洞顶,耀眼夺目,光彩照人。从此,世间也就有了把新娘的房子称作洞房,把新婚之夜称作洞房花烛夜的习俗了。

“入洞房”的来历 传说是轩辕黄帝定下来的

中华民族文明史距今已有五千多年了,人们把结婚仍然称为“入洞房”,尽管人类从洞穴式居住过渡到今天的高楼大厦,但入洞房这一名词至今仍未改变。从来没见过谁把“入洞房”改为“入楼房”。

传说,这是我们祖先轩辕黄帝规定下来的。黄帝战败蚩尤,平息了战争,建立起部落联盟,制止了群婚,结束了野蛮时代,人类文明时代最初就从此开始了。

过惯群婚的人类时代,一下子要改成一夫一妻制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这在五千年前,恐怕也是一场伟大的革命。这对刚刚统一了的部落联盟来说,群婚制度存在着极不利于团结的因素,经常发生抢婚事件,不光男抢女,也有女抢男。新联盟的部落之间,经常为抢婚发生打架斗殴。时间一长,矛盾必然激化,部落之间又有重新分裂的可能。

黄帝为这件事经常愁眉不展。他找来身边的大臣常先、大鸿、风后、力牧、仓颉等人。多次商议如何制止群婚,建立一夫一妻制,大家谁都没有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有一天,黄帝随同一群大臣巡察群民居住的洞穴是否安全。突然发现一家人住着三个洞穴,为了防止野兽侵害,周围用石头垒起高高的围墙,只留下一个人能出进的门口。

这个发现立即引起黄帝的兴趣。当天晚上他就召来身边所有的大臣。黄帝说:“我有个制止群婚的想法,说出来让大家都议论一番,看行不行”。众臣都叫黄帝快讲。黄帝说:“今天咱们看了群民们居住的洞穴,我想,制止群婚的唯一办法,就是今后凡配成一男一女夫妻,结婚时,先聚集部落的群民前来祝贺,举行仪式,上拜天地,下拜爹娘,夫妻相拜。然后,吃酒庆贺,载歌载舞,宣告两人已经正式结婚。然后,再将夫妻二人送进事前准备好的洞穴(房)里,周围垒起高墙,出入只留一个门,吃饭喝水由男女双方家里亲人送,长则三月,短则四十天,让他们在洞里建立夫妻感情,学会烧火做饭,学会怎么过日子。

今后,凡是部落人结婚入了洞房的男女,这就叫正式婚配,再不允许乱抢他人男女。为了区别已婚与未婚,凡结了婚的女人,必须把蓬乱头发挽个结。人们一看,知道这女人已结婚,其他男子再不能另有打算,否则就犯了部落法规。”

黄帝讲完这个主张,立刻就得到常先,大鸿,力牧等人的支持。众群建议叫仓颉写个法规,公布于众,这个主张很快就得到各个部落群民的支持拥护。人们都争着为自己儿女挖洞穴(房)、垒高墙,凡儿女们一婚配,举行仪式后,就把他们送入洞房。群婚这一恶习就这样逐渐消失了。

“度蜜月”的来历

但是,千百年来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彻底改变过来。也有一些群民一时不习惯一夫一妻制夫妻生活。据说,有一对狩猎能手,男的叫石礅,女的叫木苗。两人由双方家长说好婚配。举行婚礼后,双双送入洞房。生活了不到十天,石礅开始觉得整天只陪伴一个女的,有啥意思,还不如群婚好,喜欢哪个就陪哪个,一天可找两三个。木苗也觉得入了洞房不自在,整天陪着一个男人过,实在没乐趣,不如群婚自由自在,看上哪个男的就相爱几天。过几天不喜欢了再找别的男人,多自由,由于两人都产生不愿过一夫一妻制生活的念头,有天晚上,趁着深更夜静,两人双双越墙,各自逃跑了。

石礅和木苗都逃进了大森林,一时找不见有人烟的地方,心越急,路越迷。身上又没带狩猎工具,生怕野兽侵害。天亮后,又渴又饿,两人不知不觉地又走到一起了。为了保存生命,两人只好相依为命。整天摘野果,采蘑菇充饥。因迷路,一时走不出大森林,真不知如何是好?他俩意识到,眼下谁也离不开谁。有一天,两人实在又渴又饿又累,双双躺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一群蜜蜂在他两头上嗡嗡盘旋。石礅折了一根树枝,左右乱打,驱散蜂群。

不料蜜蜂发怒,把两人蜇得鼻青脸肿。石礅发现蜂群是从树缝里钻出来,取出随身带的击火石,他叫木苗拾干柴,迅速点燃一堆大火,他俩从火堆里抽出火棍,朝着大树身上裂缝,一个劲燃烧。刹那时,蜜蜂烧毁了翅膀,再也飞不起来。火焰从树缝伸进去烧毁了蜂巢,蜂蜜从树缝渗流出来。

开始,他两人不知流出是什么东西,只是闻着芳香扑鼻,石礅用手蘸了一点,放进嘴里用舌头一舔,非常香甜。他又叫木苗尝了一次,二人断定无毒,赶忙拾了一些树皮,把流出来的蜂蜜全都盛起来。两人只好整天在森林里采蘑菇,蘸蜂蜜充饥。就这样在大森林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月,幸亏被黄帝手下狩猎能手于则发现,才把石礅和木苗救回来。

小两口在大森林里经过一个多月折腾,担惊受怕,整天提心吊胆,只怕野兽前来袭击。谁也不愿分开,谁也离不开谁,夫妻感情越来越深,才真正懂得了爱情的滋味。回到部落后,石礅和木苗再也没有分开,小两口从此建立起一个幸福家庭。这就是“入洞房与度蜜月”的来历,一直流传至今。

闹洞房的来历

闹房习俗看似简单,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影响力。从影响的范围来说,可谓遍及全国各地;从存在的时间来看,则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直到近现代仍流行。由于这一习俗以新娘为主要逗趣对象,故又称“闹新娘”、“耍新娘”,旧时还称为“戏妇”。

闹房习俗始于汉代先秦时期,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杨氏引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的记载:“今嫁娶之会, 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从中可知,闹房从其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关于闹房习俗的来历,我国民间有两种说法:

闹洞房借众人驱邪避灾

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只见那女人已先到了,并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 “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可见,闹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

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南北各地均有。新人入洞房前,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就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后,驱房内邪气依然十分重要。诸如在东涨,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并歌曰:“一砍妖,二砍怪, 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学者研究说,“听房”习俗,实质上也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

新婚闹洞房验证合格的大丈夫

关于闹房来历的另一种观点认为,闹房首先在北方出现,而且开始时主要是新郎,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剽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世界上有些落后的民族以自残和被虐来表明男人资格, 甚至拿猎取到的人头作为信物求偶,恐怕同出一义。闹房在古代保留了这一原始习俗。

“洞房花烛”常伴“金榜题名”时

中国古代长期的一种风俗。唐朝时,每逢朝廷举办科举考试,各地的秀才们便赶往长安。发榜那天,参加应试的秀才都挤着去看榜,凡中了进士的,便凑钱一同来到当时长安城景致最好的曲江池畔,举行“同年”大会。同时,当朝天子也会御驾来到曲江池的紫云楼,为新科进士们赐宴。教坊里的名妓、名乐师等也前来表演以示庆贺。

唐代新科进士之所以吃香,是因为进士非常难考。每次开科考试,全国各地报名应试的秀才都达数十万人,而经过乡试、会试,最后录取的进士不过几百人,因此,考上的也就显得特别“金贵”,所以在新科进士举行“同年”大会这天,城里的丽女美人,倾城出动,涌向曲江池边,自寻意中人。如果相中了,再要父母找个媒人去提亲,而且大多是当即举行婚礼。王公勋贵以及一般官僚,则借机在新科进士中为女儿挑选如意郎君,也同样是当即拜堂,被称为“洞房花烛”。作为一国之君的皇帝,也忘不了利用向新科进士赐宴之机为自己的女儿挑选驸马。不过,皇帝女儿挑选的一般都是进士群中的第一名———状元郎。

可见,由于众多的新科进士大多都会被人选为女婿,“金榜题名”与“洞房花烛”也就联在一起密不可分了,而且延续了上千年。

洞房花烛夜:古代新娘为何身穿开裆裤?

“洞房花烛夜”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不同,形式也就随之变化无穷。不论如何变化,都与性启蒙有关,以至于“启蒙”不“启蒙”并不重要,毋宁说与性有关。

传说明朝时有一婚俗:洞房床上反铺一条花席,需要新娘把它翻过来。此时,新娘一边翻席而在一旁的闹房者边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有关洞房花烛夜的最文明的荤段子版本了。在这样的场合,黄色笑话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的了,色情灯谜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很多羞涩少女在一夜之间成长为凶悍少妇,这些闹洞房者的性启蒙可谓是功不可没。

明末清初,李渔在其色情名著《肉蒲团》中将“看春意(春宫图)、读淫书、听骚声”称为闺房三乐而大肆宣扬。有关“骚声”的说法实在有点过于开放。但毕竟还仅仅是“听”,生怕当事人发现,有些地区闹房居然闹到了“调戏”的程度。明朝时期,四川一地流行的《新房曲》,实在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遗憾的是,此曲并未完全流传下来。不过,可以想像,后面的话一定是更加不堪入耳。更有甚者,便是发展到了动手摸的程度,被摸者自然是新娘,而新郎总有千般不悦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其实,闹洞房不过是一种性启蒙和性教育方法,其它的性启蒙和性教育方法还有压箱底的“嫁妆画”,也就是所谓的“春宫画”。而“春宫画”因其图画形式更易接近而受到普遍欢迎。春宫画在与平民有了更广泛的沟通后,渐渐达到艺术的高度。明代大画家唐寅、仇英亦技痒难禁,创作过很精致、艺术性很高的春宫画。除了“春宫画”之外,还有一些母亲为出嫁女儿准备的随身用品。如开裆裤、妆粉之类的洞房专用的神秘用品。

由于古代大多是父母指婚,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没有见过对方,所以第一次见面时就要脱光衣服实在有些尴尬。女方父母以此开裆裤作为嫁妆,让女儿在第一次房事时可以减少心理障碍。这也让男方在第一次时不会因为女方脱光衣服了感到太兴奋而早泄,或者因为害羞而难以正常发挥。

妆粉是古代女子化妆用的必需品,而女子做新娘时更是不能离开的随身用品。古代的妆粉,有两种成份,一种以米粒研碎后加入香料而成,故粉字从“米”,从“分”。另一种是糊状的面脂,俗称“胡粉”。因为它是化铅而成,也称“铅粉”。

春秋战国时期的女子已开始铅粉扑面、黛黑画眉把自己变媸为妍。宋玉之《大招》中即有“粉白黛黑,施芳泽只。长袂拂面,善留客只。”之说。《韩非子》也云:“故善毛嫱,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当然,最有名的话还是出自《战国策》中那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在古代,除米粉、铅粉外,妆粉也有用其它物质制作的。如在宋代,有以益母草、石膏粉制成的“玉女桃花粉”;在明代,有以紫茉莉花籽制成的“珍珠粉”;在清代,有用滑石及其它细软的矿石研磨而成的“石粉”等等。粉的颜色也从原来的白色增至多种颜色,并掺入了各种名贵的香料,使之更具迷人魅力。

古代和妆粉配套的主要化妆品是胭脂。胭脂亦作“焉支”、“燕支”,它是一种红色的颜料,也是妆面的主要用品,类似今天女孩子们用的腮红。古代新娘用胭脂化妆不仅可以让自己焕发神采,更可以遮盖一下初为人妻的一脸羞色。

洞房花烛 民间传说故事

传说很久以前,新婚之夜人们考虑到新娘初次和男人同床共枕,非常害羞,所以在洞房里面从不点灯,新郎、新娘直到第二天天亮后才能看清对方的模样。说起“洞房花烛”的由来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

从前有个富家子弟田秀才,饱学诗书,能文善对,算得上是当地的才子之一。这一年,田秀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邻村的张姑娘订下婚约。张姑娘出身书香门弟,在父兄的感染和熏陶下,从小就喜欢学习四书五经。由于她聪颖好学,才思敏捷,长大后能作文写诗,出联对句,亦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才女,她与田秀才的婚约可谓门当户对。

话说这一年八月十五这一天是田秀才大喜之日,许多亲朋好友前来贺喜,喜庆的场面一直延续到玉兔高升方才结束。田秀才安排好亲朋好友,来到了漆黑一团的洞房,正要和新娘亲热,却听坐在床上的张姑娘说道:“且慢,相公既是秀才,理应博学多才。现在我出副上联你来对,对得上我们夫妻同眠,对不上咱们各睡各的。”

田秀才知道张姑娘是个才女,但他自恃自己是个秀才,并没有把张姑娘的话放在心上,满不在乎地说:“那就请娘子出联吧。”

那知张姑娘早有准备,随口说出了上联:“你们秀才经常在阁楼里挑灯夜读,我就以此出个上联请相公对:点灯登阁各攻书。”

“点灯登阁各攻书?”田秀才听罢不由暗自吃惊,这个上联里的“灯”和“登”、“阁”和“各”是同音字,也就是说这是一副谐音联,很不好对。他抓耳挠腮地想了半天,竟然对不出个合适的下联来,只好悻悻地离开了洞房。

其实张姑娘的本意只是想试试田秀才的才学,和他开个玩笑而已,并非真的想让自己在新婚之夜独守空房,没想到田秀才对不出下联竟然真的离开了洞房。她想叫住田秀才,却又不好意思开口,只好任由他去。

过了一会儿,张姑娘听到脚步声,知道田秀才又回来了,心里非常高兴,嘴上却问道:“怎么,对出下联来了?”

黑暗中,张姑娘只见田秀才的身影稍微迟疑了一下,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径直来到她身边,抱住她使劲地亲个不停。张姑娘心想,田秀才肯定没有对出下联,不好意思开口,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只是任凭他宽衣解带,和他共享云雨之欢。奇怪的是完事之后,田秀才竟然穿好衣服,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洞房。

正在纳闷张姑娘纳闷之时,田秀才再次返回到洞房,一进门就非常高兴地说:“娘子,我对出了下联:移椅倚桐同赏月!怎么样?”

聪明的张姑娘闻言暗叫一声“不好”,连忙问道:“你出去后没有再回来过?”

田秀才说:“我这不回来了吗。”

张姑娘很希望他这是第二次,遂又追问道:“这是第二次?”

田秀才有些不高兴,说:“娘子问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还能回来几次不成?”

张姑娘不言语了,知道刚才和她同床的并非田秀才本人,一时羞愧得无地自容。想起新婚之夜本想和新郎开个玩笑,没想到竟然被坏人钻了空子,发生了这样丢人显眼、对不起田秀才的事,她心里那个悔呀简直就没法用语言来形容。就这样张姑娘越想越气,越想越后悔,觉得明天白天无论如何也无法面对自己的父母和田秀才,遂趁田秀才熟睡之机,摸黑写下遗书,说明情况,然后用三尺白绫上吊自尽了。

第二天早晨,田秀才发现新娘上吊自尽后,抱着张姑娘的遗体哭得死去活来。随后,他拿着的张姑娘的遗书来到县衙,击鼓呜冤。

县衙里的董县令是位清官,他仔细看完张姑娘的遗书后问田秀才说:“你从洞房出来后都去过那里?张姑娘让你对对联的事你都告诉过谁?”

田秀才说:“我从洞房里出来后径直去了书房,因为书房里有跟我一块读过书的5个秀才,他们昨天晚上喝完喜酒没有回家,我把他们安排在书房里休息。来到书房后,他们几个正在一边聊天一边欣赏着又圆又亮的月亮。见我来到书房,他们都感到非常奇怪,追问我说,人常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你不在洞房里陪新娘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因为我没有对上新娘的对联,觉得很没脸面,所以没好意思告诉他们真正的原因,只是搪塞了几句,然后假装和他们一起赏月,实则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着张姑娘的对联。过了一会儿,由于月光移动,书房里看不见月亮。有人提议把椅子移到屋外去,得到了大家的响应。于是我们几个人端着椅子来到了户外的桐树边继续赏月。此情此景我突然来了灵感,对出了下联,连忙跑回洞房去告诉新娘,却万万没有想到此前已经有人混进了洞房。”

董县令叫来5位秀才,经大家相互证实,从田秀才来到他们中间到田秀才回到洞房里的这段时间里,共有3个人先后离开,这3个人的都说他们离开是为了解手。

显然,冒充新郎混进洞房的人就是这3个人中间的一个。董县令把这3个人叫在一起,先是一言不发,足足地看了他们有一袋烟的工夫,然后他一边用眼睛紧紧地盯着3个人的脸,一边不紧不慢地开口说道:“张姑娘在遗书里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诱奸她的人背上有个肉瘤。”

“啪”,董县令突然猛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大声说道:“付秀才,还不快快从实招来!”

董县令话音未落,只见付秀才“扑通”一声跌倒在地,连声说道:“我招,我招。”

显然,董县令和罪犯打的是心里战,他先是一言不发,紧紧地看着他们,目的就是给罪犯造成巨大的心里压力。随后,他又谎称张姑娘的遗书里写有罪犯的特征,旨在观察三人的听到此话后的第一反应。结果他很快便发现付秀才额头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双腿在微微发抖。他见火候已到,又猛地拍了一下惊堂木。付秀才的心里防线果然顿时崩溃,乖乖地招供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洞房血案虽然很快就告破了,但它提供给人们的教训却是非常深刻的。痛定思痛,人们发现新婚之夜洞房里没有灯,黑洞洞的,新郎、新娘看不清对方的面目,很容易让心术不正的钻空子。所以从那时起,青年男女结婚时,人们不约而同地在洞房里点燃了蜡烛。实践证明“洞房花烛”大大增加了洞房的喜庆气氛,为喜庆的婚礼增色不少,这个习俗也因此一直流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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