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剑河出现 sk5 病毒 ? 已有 13 人死亡 ? 造谣者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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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者杨某某

为打击处理谣言散布人员,消除社会影响,剑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即向局领导汇报,并立案调查。在上级网安部门指导和南哨派出所的支持下,经调查查明:2018 年 6 月 25 日 22 时 48 分,杨 XX,男,剑河县太拥乡人,在微信群中看到群成员转发的一条中山市大涌医院发生感染 sk5 病毒谣言,杨 XX 将该信息修改为 " 剑河县民族医院 "、" 凯里市州医院 "、" 南哨镇医院 " 等单位为开头的三条信息,并发布在该微信群内,其中涉及剑河县民族医院的信息被网民转发,造成网民恐慌、议论。

2018 年 7 月 6 日,杨 XX 因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剑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3 日,杨 XX 已于当日被送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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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书

不信谣,不传谣

这些法律知识你有必要知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 )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 二 )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 三 )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抵制网络谣言,免受谣言伤害,不仅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更需要每个人的行动自觉。网络属于公共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者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传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黔东南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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