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分享的课程是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税控清单?
自2017年几个关于发票开具的文件下发以来,引起了全国一片沸腾。
很多人在发票管理上,不知道到底怎么开具发票,也不清楚,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税控清单?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文件规定:首先看一下国税发2006年第156号文的相关规定
看完文件可能你会疑惑,目前发票不是不允许加盖财务专用章,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这里你需要清楚该文件是2006年出台且规定一直有效,但在2011年出台的7号公告才规定不允许再加盖财务专用章只能盖发票专用章。
从整体看国税发〔2006〕156号可以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接着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关于开具发票的相关规定
以上两个文件均没有强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开税控清单。
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到底需不需要开税控清单?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12366纳税服务平台对于这个问题是如何解释的?
所以通过上述内容可以明确:
第一:如果我们是从系统里开具的专票,必须对应税控清单
第二: 如果我们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凭购物清单或小票(可自制)作为税收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税控清单的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底部留言区给我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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