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國民黨的腐敗有多嚴重

民國時期國民黨的腐敗有多嚴重

國民黨失敗的原因無論怎樣分析,腐敗都是原因之一。蔣介石曾在其日記中寫道:“黨、政、軍幹部之自私、無能、散漫腐敗不可救藥”。

國民黨1931年建立監察院,7年間監察院處理的案件涉嫌貪汙69500人,但僅有268人被判有罪。

蔣介石在1941年12月說:“我前方部隊兵額之空虛,已為全國盡知之缺點。各級層層矇蔽,至有一師之中缺額至3000人以上者亦相率視為故常。平時領一師之餉,臨時不能作半師之用,及至事後申報戰役經過則又任意浮報,動稱一師死傷五六千人。”一個6000人的師編隊伍,名額按照1萬人報備,富餘的軍餉都進入軍官腰包。

1944年,國庫局局長呂鹹製造的“美券貪腐案”,以低於市場價購買 “同盟勝利美金公債”(簡稱“美券”),250元國幣能買到的一元美券,國庫局的人可以20元買到。共貪汙1150餘萬元,摺合國幣約26.47億元。

民國時期國民黨的腐敗有多嚴重

1945年,抗戰勝利後上海8500多幢敵偽房產中,腐敗分子搶佔了5000多幢。

黨政軍一團亂,人人自私自利,毫無擔當,貪慾橫行,國民黨的垮臺有著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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