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從此以後,我們熟知的那個“野馬”或許只能去回味了。

耗時兩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福特野馬與四川野馬的商標爭奪戰以福特的敗訴告終,野馬商標不僅重回四川野馬的懷抱,還獲得一筆來自福特的100萬元賠款,算是大獲全勝。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當小編再打開福特官網的時候,頁面下端出現了一欄醒目的“野馬商標侵權聲明”,內容是福特對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就“野馬”商標侵權一案進行致歉,原文如下:

我公司為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6)川01民初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我公司在部分廣告宣傳中使用“野馬”的行為侵犯了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給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帶來了不良影響,現特聲明為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響。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而就在7月9日日當天,四川野馬汽車官方也發佈聲明,針對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關於野馬商標侵權聲明以及致歉,表示接受並予以諒解。說白了就是福特對川汽說:野馬這事兒,對不起。川汽說:原諒你,咱不鬧了。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整件事情的緣由可能有些人已經忘了,起因是這樣的,Mustang是福特旗下的一款性能車,英文翻譯過來,再加上車標是一匹馬,所以來到中國之後人們也就習慣叫它野馬。本來挺符合這輛車身份的一個名,可萬萬沒想到,隨著車迷們的口口相傳,加上福特進入中國的渠道曲折,到了2006年,福特在中國大陸申請註冊中文名“福特野馬”,不巧的是,川汽野馬早在1986年就註冊了這一商標。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儘管提到“野馬”人們想到更多是“福特Mustang”,但在法律上“野馬”商標確實早已被四川野馬捷足先登,因此這次福特汽車在官網發表致歉聲明也是合情合理。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看到這,我想,四川野馬是贏回了顏面,無數車迷大概也會哭了吧,畢竟這個“野馬”名字,福特再也不能用了。當初聽到這一侵權事件的時候,或許很多人都會跟我一樣覺得荒誕可笑,但確實就是四川野馬的商標註冊要早於福特。這也讓人想到了很多國外車型來中國後不得不換掉原先的中文名。像之前的“凌志”和“雷克薩斯”,“陸虎”和“路虎”都是因為商標被搶注而不得不改名。

也許很多車迷會憤憤不平,這完全是劣幣驅逐良幣,福特輸給一家靠抄襲起家的山寨品牌著實冤枉。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我們知道,福特MUSTANG的車標是一匹奔跑的馬。但是這個車標從1964年推出第一代之後不斷演化才成為了今天的樣子,而這款車直到2006年才申請註冊“福特野馬”商標,正式引入中國市場推遲到了2014年。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再來看看“國產野馬”。野馬汽車誕生在80年代末,那個時候許多人都還沒出生,而且後續還申請了多件野馬圖形的商標。當時野馬還只是四川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個子品牌,這家公司主要生產商用車為主,像“金頂”牌客車、“野馬”、“白鹿”牌輕型越野車和客貨兩用車,當年的“野馬”越野車還是國家免檢產品。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據說,當初福特Mustang引入中國時,還特地約野馬汽車喝過茶,希望從川汽手中購買或者共享野馬品牌,只不過當時因為資金方面的細節問題並沒有談攏,然後福特就自行申請通過了“福特野馬”的中文商標。結果在中國大火之後,才有了現在的商標糾紛。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一個川汽野馬,一個福特野馬,雙方本來都有自己的商標,本來可以和平相處誰也不礙著誰,畢竟兩個品牌的銷量,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所謂人一紅就會膨脹,可能是福特看不慣灰頭土臉的野馬SUV吧,總是想把“野馬商標”搞到手,據瞭解,是福特起訴川汽野馬在先。

從此,再也沒有“福特野馬”!

結果可想而知,最終川汽不但贏了官司,還成功索賠到100萬。要我說,看過了中國汽車市場的這麼多例子,福特這次輸的一點都不冤,任何事情好歹也有個先來後到,何況國內還是優先保護本國車企的。

最後:

話又說回來,任何事情不能單單隻看表面,成功擁有“野馬”之後的川汽並不會馬上火爆,同樣的,福特MUSTANG的口碑也不會因為名字的改變有太多影響。產品決定銷量,可能消費者還是會習慣性地叫它野馬,只是媒體和官方不能直接寫成中文“野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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