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中山大學張鵬的「性騷擾」行爲依規可給予開除處分

專家指出:中山大學張鵬的“性騷擾”行為依規可給予開除處分

不可以這樣對女生

7月10日,中山大學發佈最新處理結果,對日前被舉報騷擾女學生的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教授張鵬,作出停課處理,停止其任教資格,取消其碩士生、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終止與其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工作合同,並報請主管部門,取消其“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稱號。

對此,知名學者、黨建政務研究專家張員啟認為,中山大學對違規教師的處理,並不是正式的處分決定,而屬於校方針對網絡輿情采取的臨時性組織措施。張鵬應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七項,有“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行為的,最高可給予開除處分。同時,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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