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活动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根据自治州“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2018年工作安排,州党委网信办、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我是一颗石榴籽”作品征集大赛,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传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持续传播网上正能量。
一、征集内容
“民族团结一家亲”文字故事作品、图片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18年7月6日—8月5日
三、报送方式
四、奖项设置
自治区奖项设置,其中文字类:一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6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2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个,奖金各500元。图片类:一等奖5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2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30个,奖金各500元。自治州将对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大型网络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自治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活动参赛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自治区、州党委中心工作,内容主要为2017年以来在“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支教、对口援疆等工作中,以及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故事。参赛作品要求统一命名,一律用“作品标题、作品日期、参赛作者或参赛单位、联系方式”格式,如:我们村的故事( 20180418)张某某13112345678。
(一)文字故事作品
2.参赛作品须立场正确、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表述准确、引导效果较好。稿件字数不少于800字,不超过2500字。尤其欢迎图文并茂的作品。配图请标注图片说明和图片拍摄者姓名。
3.凡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参赛作品,均须由各上报单位翻译为国家通用文字,并附作者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写成的原手稿照片。
(二)图片作品
2.参赛作品须立场正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健康,反映正能量,画质清晰。
4.参赛作品须另附文档,标注标题和图片说明,图片说明须内容完整,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等基本要素。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杈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程。凡不符合规程的参赛者和作品将不具备参赛资格。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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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8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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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402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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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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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602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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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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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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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4629031
秦 力
0999-4629813
来 源:伊犁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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