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麗未來城,不簽借款借據就不給購房合同

近日,臨沂市民A先生反映,自己購買了寶麗未來城項目的房子,買房本是一件高興的事,但是在交了首付款拿合同的時候卻遇到了問題。

臨沂寶利置業:要拿合同,先簽借據

在交納了30餘萬元的首付款後,在臨沂寶利置業房貸部領取合同時,工作人員梁XX卻要求A先生必須先簽下借據,才能給原本屬於業主的合同。

工作人員讓籤的是一份什麼樣的借據呢?

內容如下:“我叫某某,今借臨沂寶利置業有限公司現金X元,大寫XX,用於購買寶麗未來城小區X號樓X單元X室住房,保證自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號:YS某某號)之日起一個月內歸還,如到期未能按時還清,每逾期一天,承擔總借款額5%的違約金。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我本人承擔。

借款人:

電話:

住址:”

寶麗未來城,不籤借款借據就不給購房合同

購買寶麗未來城的房屋時,房子是期房,A先生與臨沂寶利置業溝通後,雙方約定以住房公積金的方式支付剩餘房款。

而這樣一份借據,意思是A先生要借臨沂寶利置業40餘萬元現金,用於支付購房餘款。而A先生得到工作人員的答覆是,“臨沂寶利置業不會將該筆現金給業主”。

危險的借據,風險很大

為什麼臨沂寶利置業要與準業主簽訂這樣的合同?

A先生得到的答覆是,簽定借據是為了約束A先生儘快辦理,儘快支付剩餘房款給寶利置業。支付剩餘房款是業主應盡的義務,本是無可厚非的事。

但是,這個借據的意思是業主書面借據上“借”了臨沂寶利置業的現金,而事實上拿不到現金借款,簽下借據,就相當於沒拿到錢而借了人家公司的錢。

寶麗未來城,不籤借款借據就不給購房合同

那麼,為什麼不與購房者簽訂公積金到賬後,約定購房者儘快支付給臨沂寶利置業購房尾款,如果逾期支付,否則購房者將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這樣的補充協議,不是更加符合售房者與購房者的意思?

而臨沂寶利置業工作人員以公司規定為由,表示不籤借據,就拿不到合同。而房貸部的工作人員也表示了相同的意思。她還表示,“我們寶利置業公司非常的人性化,你簽訂了借據,如果一個月還不上,到月末來房貸部再延期就行了。公司不會追究這些違約金。”

據業主A先生介紹,臨沂部分縣區的公積金放款在幾個月到1年不等,一個月內還上基本不可能,延期就成了必然。關於工作人員說的延期就行,也沒有給出明確回覆。

有同樣遭遇的不止A先生一人,和A先生面臨同樣問題的B先生,B先生也沒有敢籤這樣一份“霸王借據”。

“籤個如期支付尾款的協議就行了,如果簽了這樣一份借據,我真擔心要還這些本金,和一天5%的違約金,這個借據簡直像是高利貸!”B先生表示。

諮詢相關律師也明確表示,這個借據風險相當的大,不建議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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