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遇到“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買房遇到“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問題:數份房屋買賣合同均為合法有效且各買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如何公平合理地確定買受人

裁判觀點:

數份房屋買賣合同均為合法有效且各買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2)合法佔有房屋;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佔有房屋,應綜合考慮買賣合同成立的先後順序、買受人付款比例以及是否辦理網籤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確定。

雖然合同登記備案不具有物權效力,但它是登記備案機關為了防止開發商一房多賣而採取的一項行政管理措施,是辦理預告登記、產權登記的前置程序,意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的實現。通過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公示,可以有效遏制一房二賣的現象,進而保護商品房交易市場的安全。據此,在購房者履行合同義務程度相當的情況下,對於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合同應優先於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合同得到保護,以鼓勵購房者積極督促開發商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的行為,規範房地產交易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