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咖啡新星“瑞幸咖啡”挑战星巴克 称遭遇不正当竞争

连锁咖啡新星“瑞幸咖啡”挑战星巴克 称遭遇不正当竞争

初生牛犊不怕虎,上周刚刚宣布正式开业的行业新星“瑞幸咖啡”就敢向连锁咖啡龙头星巴克发起挑战。

5月15日下午,瑞幸咖啡发出了一份致星巴克的公开信,指出星巴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的有关规定,拟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同时向国家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投诉。

瑞幸咖啡在公开信中主要向星巴克提出了两条质疑,其一,星巴克与很多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排他性条款。这些排他对象,既包括国内外大大小小的数十家咖啡连锁品牌,还包括咖啡占营业收入30%以上的店铺,甚至名称与“咖啡”字样相关的任何商家。

瑞幸咖啡委托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中圣解释称:“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星巴克以“店铺租约”的格式合同,明令排除其他同业竞争者进驻其排斥区域正当经营,属于排他性的“独家购买”行为,涉嫌订立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

第二,星巴克对瑞幸咖啡供应商伙伴频繁施压要求站队。瑞幸咖啡所选择的供应商全部为世界顶级品牌,其中很多与星巴克的供应商相重合,近期已有多家机器设备、包装包材、食品原料的供应商反馈,星巴克要求他们站队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继续供货。

瑞幸咖啡称,公司已接到部分合作伙伴将要停止供货的通知。星巴克的上述做法,既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中国咖啡行业的发展。

李中圣认为,按照《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星巴克与交易相对人的排他性约定,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星巴克进行交易,也同样涉嫌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们认为,星巴克以格式合同单方面设立排他性条款,已不是提高连锁咖啡馆服务的竞争门槛问题,而是在其先进入的区域内,推行“二选一”的机制,完全禁止同业竞争者的存在。

瑞幸咖啡由原神州优车集团COO钱治亚创建,于2018年1月1日陆续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营业,目前已完成门店布局525家;根据此前瑞幸咖啡提供的数据,试营业期间瑞幸咖啡累计完成订单约300万单、销售咖啡约500万杯,服务用户超过130万。

而星巴克已经进入中国市场20周年,根据世界权威的市场调查机构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在2017年星巴克在中国咖啡馆服务的市场份额达58.6%,门店数量占连锁咖啡馆总数的61%。

在过去几个月中,迅速崛起的瑞幸咖啡开始挑战星巴克的行业地位。瑞幸咖啡发布的这封公开信暴露了连锁咖啡行业的一些“不公平竞争”的潜规则,同时也搅乱了日益沉寂的咖啡市场。

下面是瑞幸咖啡致星巴克公开信的原文:

连锁咖啡新星“瑞幸咖啡”挑战星巴克 称遭遇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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