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奖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吴金华 通讯员 冯慧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石排镇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风清气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线索举报。

为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镇出台了《石排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办法提出举报人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举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的给予举报人最高10000元奖励;举报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元奖励;举报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00元至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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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法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一、电话举报

镇扫黑办(政法办)举报电话:0769-86653822。

二、信件举报

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邮寄地址: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五楼扫黑办。

三、直接举报

直接到镇扫黑办或石排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举报。

奖励标准

根据《石排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人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10000元奖励。

二、属于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元奖励。

三、属于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00元至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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