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拾荒老汉存款取不出 法援“护贫”来撑腰

鲁网淄博7月17日讯 “真没想到我这钱还能要出来啊,幸亏有你们,感谢政府部门的帮忙……”,张老汉拉着援助律师的手有道不完的感谢。

张老汉今年76岁,是高青县唐坊镇的一名五保户,以拾荒为生。2015年与外省流落至此的老伴金某登记结婚,婚后张老汉把这些年拾荒积攒的4000元钱悉数以老伴儿金某的名义存入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县王府井支行。今年老伴儿不幸离世,张老汉因不知道存款密码,被银行告知无法取钱,需先去高青县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张老汉来到公证处,公证人员详细询问了事情原委后发现无法出具公证书,因继承公证是要出具被继承人金某的所有继承人信息,而张老汉不知道老伴儿金某的父母信息。当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法公证的原因时,张老汉眼里含着泪念叨着:“不要了,不要了,太难了,跑不动了。”公证处刘主任说:“不要可不行,这钱对于你来说就是一辈子的积蓄,你来到了我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们必须尽我们的最大努力。”刘主任和法律援助中心吕主任一说这事,吕主任表示,那就起诉,由大家想办法。当场与律师进行了沟通,沟通中律师发现当时张老汉存款的支行已注销,那要诉上一级的市行吗,老汉可没那精力啊,想来想去,律师决定先诉高青县其他平级支行。立案后经高青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县支行一次性支付张老汉本息合计4000余元。张老汉于隔天便拿到了这部分存款,至此案件在短短10天之内便顺利结案,张老汉拿到钱后拉着律师的手一再感谢,援助律师说:“这都是我们分内的事,以后有困难还可以找我们,能帮的我们一定帮。”

法律援助即法律扶贫,为贫弱群体撑好法律“保护伞”,我们义不容辞。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73件,其中涉及精准扶贫户的15件,案件回访达到了满意度100%,真正让弱势群体体会到了法律的温情和政府的关心。(通讯员 池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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