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联璧金融“爆雷”谁该为投资者损失担责?

   《法律与生活》综合报道,6月19日早晨,福建泉州的林锐一觉醒来就打开手机上的联璧金融App,准备将37万元活期存款提现,作为买房摇号的准备金。直到中午,林锐还没收到提现到账通知,他心里犯嘀咕:“过去提现都是秒到,今天出什么问题了?”

P2P联璧金融“爆雷”谁该为投资者损失担责?

斐讯路由器“0元购”活动促销图片

P2P联璧金融“爆雷”谁该为投资者损失担责?

斐讯路由器包装盒内所附的联璧金融卡片

P2P联璧金融“爆雷”谁该为投资者损失担责?

联璧金融位于上海静安区的一处办公点,物业贴出了搬离公告

  第二天9点,他收到客服的一长段回复,“受互联网金融大环境影响,近日联璧金融用户出现集中兑付的现象较为严重,不排除有恶意挤兑现象情况,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妥善解决当前问题。”

北京的陆涛在6月20日才发现联璧金融无法提现,里面有他自己、妻子、岳父共72万元存款。

  6月下旬,随着P2P联璧金融“爆雷”(因逾期兑付问题或经营不善而停业),牵出了颇具争议的斐讯“0元购”套路引发聚焦。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电子数码企业,主打产品有路由器、体脂秤、电视盒子等。自2016年起,斐讯开始推出“0元购”模式:购买斐讯产品的顾客可通过上海联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璧金融APP全款返现,如再“0元购”,则需在联璧金融平台投资。

  在实体商品捆绑金融产品的模式下,联璧金融获取了大量投资,斐讯产品销量也一路飙升,在不久前的“6.18”大促中,斐讯狂卖7亿元,多项数据位居同行业第一。但就在次日,投资者陆续发现联璧金融出现兑付困难,定期投资及活期存款均无法提现。

  联璧事件爆发后,斐讯“0元购”产品被多家主流电商及零售商平台下架,不少人找涉事企业和电商平台维权。涉事平台对此表示,自己只是斐讯硬件产品的销售平台,从未与斐讯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联璧金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也从未引导消费者至该平台进行投资理财。

  那么在此事件中,谁又该为消费者的损失担责呢?

  无须讳言,受害人的侥幸心理是斐讯“0元购”模式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风险与收益并存,这是经济学的常识。以斐讯K2路由器为例,原价399元的路由器活动价可以359元买下,激活K码一个月后可以提现399元,收益除了路由器产生的40元,还有K2转手价50元左右,算下来,投资359元,一个月就能收益差不多90块。这样的回报率,吸引众多的“羊毛党”纷纷加入投机大军,也就不足为奇。

  可稍存警惕之心就能发现,斐讯K2路由器的硬件价格也就几十元,能卖399元肯定不是因科技含量高或产品品质好,关键就在于以产品的幌子来实施理财的实质。这样的模式下,斐讯已经不能称之为一个技术公司,而是一家以硬件为入口来运作资本的金融公司——斐讯与联璧之间千丝万缕的隐秘联系也证明了这点。

  而有关电商平台此时不仅是斐讯产品的销售平台,更是其“0元购”模式的导流入口。许多消费者正是在相信平台的基础上开始“薅羊毛”。更直白些说,电商平台与其说在销售电子产品,不如说在推销金融产品,在为P2P平台引流量和打广告。平台的风险也就此产生。《广告法》第25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销售斐讯产品的电商平台很难说,不清楚相关销售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金融风险。事发之后,斐讯也积极为涉事电商平台“背书”——消费者购买斐讯智能硬件产品后,可自愿选择是否根据活动规则参加,与任何第三方销售平台无关。但这很难为电商撇清全部责任。

  正在讨论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第37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据警方一份涉联璧公司案的通知显示:2018年6月21日松江分局对上海联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了解,联璧公司通过“0元”购买路由器等商品的方法,诱导群众安装公司推出的手机APP,进而通过手机APP发布借款标,承诺10%至13%的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资金。

  据一位投资者称,他得到警方最新的回复消息是,联璧案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案情、资金流向等情况,可能在之后法院判决中披露,投资者能否挽回损失,也需要根据追缴的情况由法院判决。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涉及地域广,涉案隐患大。那么在未来的P2P模式中,像类似斐讯“0元购”模式肯定还会出现,或换一张“画皮”出现。鉴于此,希望有关监管部门需厘清斐讯事件中电商平台的责任,给维权者以具体交代,给投资者挽回损失,也给电商规范运营明确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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