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动态」芒市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涉案金额8.35万元

「县市动态」芒市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涉案金额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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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经营

2018年7月11日,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卷烟394条,涉案金额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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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18时许,经侦大队接到芒市烟草专卖局移交案件称:2018年7月11日16时许,遮放边防派出所民警在龙瑞高速遮相收费站堵卡查缉时对一辆从瑞丽开往昆明的卧铺车进行检查中,从车厢内查获卷烟394条,并抓获驾驶员彭某,芒市烟草专卖局对查获的卷烟初步价格鉴定为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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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芒市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送至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大队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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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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