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奋斗的女人最幸福,不要甘当可怜人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当我们牵着手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我们以后可能会离婚,婚姻的本质在于让我们找到一个伴侣,相互陪伴,来走完以后的路。婚姻发乎于心,始于颜值,终于亲情情。从人生的轨迹来说,婚姻其实就是一场双赢的合作,两个人携手相扶养儿育女,经历人生的风风雨雨,走完人生的路。可是,个人走不下去的时候,就会经历痛苦的散伙,可以说,《婚姻法》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谁都不情愿走到这一步。

新《婚姻法》:奋斗的女人最幸福,不要甘当可怜人

2018年新修订的婚姻法,让我们对于婚姻中的各种难题,有了新的解决方法,可是面对新的修订,很多人抱怨,新的婚姻法寒了女人的心,里面的诸多条例对女性的保护越来越少,比如说。

1、离婚原本要财产各半的,但是《婚姻法》对财产分割规定的越来越细致,夫妻之间离婚分财产,法律会从出资方、出资金,付出比例等因素分配进行合理分配。

反对声:女人辛苦养儿育女,最后可能会搭上青春,一无所有,净身出户,不公平。

新《婚姻法》:奋斗的女人最幸福,不要甘当可怜人

2、婚前男方办好了房贷,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一起还贷的那一些会计算出赔偿金补偿回另一方。

反对声:婚后有了孩子后,如果男方赚钱,女方照顾孩子,房贷在名以上都是男方还,离婚后女性得不到补偿。

新《婚姻法》:奋斗的女人最幸福,不要甘当可怜人

3、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况下支持主要彩礼:“双方没有办手续结婚;双方登记了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也不算);给了彩礼以至于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

反对声:尤其是第三种,给了彩礼导致当事人家庭困难的,这让原本安心家人的姑娘和丈母娘心里都没有安全感,彩礼要少了,让人看不起,自己辛苦把女人拉扯大,就这样给了人家,心里不甘心;要点彩礼,也是考验一下女婿,要来以后自己不花,还不是给了女儿压箱子了。

纵观三种反对的声音,出发点无不适觉得女方吃亏,而吃亏的立足点是:我是弱者,应该保护我;我付出的多,应该补偿我;法律对我的保护太少,我恐怕要吃亏。

这种反对声,恰恰与我们当前的婚姻观念不入流:一方面男女平等,女性要实现人格独立、财务自由,而在具体择偶的时候,坚持要对方有房有车,独生子女,父母能带孩子;在家务、日常的开支中越来越流行AA制,却希望自己能够掌管财政大权。

新《婚姻法》:奋斗的女人最幸福,不要甘当可怜人

作为一个女人真不容易,从经历大姨妈开始,到换胎十月,养儿育女付,操持家务,事情琐碎,身心疲惫;这么多的付出未必换来丈夫的感激,甚至还要遭受丈夫在外面胡搞,甚至出轨。可是,我们不能否认,人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任何一个企图为家庭操心全部的女人都活得很累。

而新版《婚姻法》给了我们最好的注脚:婚姻中,男女是平等的,婚姻是承诺和义务,而不是累赘,好好奋斗,他是奋斗、展现自我,幸福才回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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