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老子》3——不尚贤,不种恶果

《道德经》第三章是老子对《周易》乾(帛书易写为键)卦的阐释,分别从乾卦六爻全阳的卦象(道)和卦名健(名)来论述。卦象全阳没阴,就是没有反对面的存在,是普世为善的局面。如果拔高其中一部分,大部分就变成了差别方,看似为社会树立标杆,实际是人为造成矛盾的出现,是不可取的。明白了本章的写作背景,主题思想就自然矗立起来了。

文 | 杨吉德

白话《老子》3——不尚贤,不种恶果

【白话解读《道德经》第三章】

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是不应该崇尚道德模范的。伴随着模范的凸显,是低劣、虚伪、造假和混乱的出现。

所以只有不尚贤,民众才不会产生争执和虚伪。

物以需为贵,不要以稀为贵,既以少者为贵,人人希望得而据之。

囤积居奇,得物为富,便有盗贼行窃,所以盗贼是贵重之物的衍生品。

没有商品格外珍贵,民众就不产生欲望,民心才不会乱了礼法。

根据这个道理,圣人的统治之术,以礼法空虚百姓的心智,不使他们产生对物质的欲望。

要充实百姓的肚腹,使他们对生活满足,不因饥饿而产生暴乱。

圣人设立阶级制度,以此削弱他们追求功名的志向,只强壮他们用于劳作的筋骨。

圣人使民众世代传承各自的职业,毋须学习更多的知识,使之没有非分之想。

各司其职,即便是知识广博,也不敢不在其位,乱谋其职。

尽好自己的责,做好自己的事;不在其位则不谋其政。

形成人人自觉遵守的社会准则,没有理由治理不好天下。

详细解释请参阅《杨吉德辨真道德经第3章-不尚贤这句话是怎么来的》)

白话《老子》3——不尚贤,不种恶果

【第三章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