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朔本意为阳气运行的起点,国家园林城市

山西省朔州市,朔本意为阳气运行的起点,国家园林城市

朔州市为山西省地级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总面积1.0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77万,辖朔城、平鲁2区和山阴、应县、右玉、怀仁4县。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经济最具创新力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市、山西省文明和谐城市的称号。

一、历史沿革

1、秦置马邑县,治今市,属雁门郡。西汉高祖七年(前200年)韩王信徙都于此。东汉末荒废。西晋复置,末年又废。

2、北齐天保六年(555年)于新城置朔州,八年徙治马邑城;又称北朔州,并置广安郡;又置招远县为郡治。隋开皇初废广安郡,大业初改朔州为马邑郡,改招远县为善阳县(一作鄯阳县),为郡治。

3、唐武德四年(621年)改马邑郡为朔州。开元五年(717年)于大同军城另置马邑县,属朔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朔州为马邑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朔州。

4、辽、金、元皆为朔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鄯阳县入朔州。清仍为朔州,初属大同府,雍正三年(1725年)改属朔平府。

5、1912年废朔州为朔县。1914年属雁门道,1927年直属山西省。1946年属察哈尔省。

6、1952年属山西省雁北专区。1988年改为地级朔州市;原朔县改置朔城区。平鲁、山阴二县划入,平鲁县改区。1993年将雁北地区怀仁、右玉、应县三县划入。

二、地名来历

朔”从屰从月,是一个会意字。“屰”是逆,对面走来、相互迎接的意思,月指“月亮”,“"逆"与"月"合起来表示"迎接新月"。“朔方”即北方,这是因为北方是阳气始生之方,是阳气运行的起点所在。

“朔”作为地名,指地之北端,国之边陲,处于两国交界的地方。北齐天保六年于马邑西南47公里筑新城置朔州,八年移于马邑故城,即现在的朔州城。

三、风景名胜

山西省朔州市,朔本意为阳气运行的起点,国家园林城市

1、朔州老城。即朔城区旧南街大片区,秦汉时已建成,北齐年间进行了扩建,元末明初又进行了重新修建。

山西省朔州市,朔本意为阳气运行的起点,国家园林城市

2、马邑汉墓群。分布于朔州市朔城区四周20公里以内范围。朔城区现址是秦汉马邑城的一部分,历史上胡人的南侵掳掠,汉人反击围剿,均以该地区作为重要的进攻和防守目标。尤其在汉代,这里是重要的关外军事重镇。那些守卫边关的将士死后大都埋葬在这里,形成这一带地区密集的汉代墓葬群。

山西省朔州市,朔本意为阳气运行的起点,国家园林城市

3、崇福寺。位于山西朔州市朔城区旧城内东街北侧。是一处规模宏敞,殿阁群居的古寺庙。崇福寺创建于唐代麟德二年(公元665年),由唐代大将军、朔州人、鄂国公尉迟敬德奉旨建造。到辽代,寺被改为林太师府衙,后又改为寺庙,取名林衙寺。金代熙宗年间,寺庙扩建,大兴土木。金代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金朝海陵王完颜亮题额“崇福禅寺”一直至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