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两党视同水火,但在参众两院表决时,为何执政党议员常会投票给在野党或相反?

观海听涛87197321


这个问题第一个半句话就有错误,美国共和民主两党虽然表面上不对付,其实他们在国会里有很多合作,并不是势同水火的关系。

美国国会议员在投票表决的过程中,更看重自己所在选区的利益,而不是政党的利益。因此经常出现民主党议员支持共和党提案,或者共和党议员支持民主党提案的情况。不光是现在特朗普执政期间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使是此前奥巴马执政期间,以及美国最成功的总统罗斯福执政期间,这种情况也很常见。

议员将票投给对方政党的情况经常出现

以上届奥巴马政府最重视的医保法案为例,2010年7月2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奥巴马医疗法案,最终的投票数字为217票赞成,213票反对。其实当时在众议院民主党共有255个议席,而共和党只有178个议席,双方的实力对比不应该像最后投票数字那么接近。医改方案应该是奥巴马政府最重视的一项方案,奥巴马肯定利用行政权力和党内的影响力,进行了深入动员,但是最后议员们还是以个人的政治利益为考量进行了选择。


近期美国参议院以88:11通过限制美国总统关税制定权的议案,把这种现象表露得更为明显。现在美国共和党控制着参议院共有51个议席,民主党只有47个议席,另外两席为倾向于民主党的独立人士掌握。说明至少有40位美国共和党议员投了赞成票,主张控制特朗普的权力。说明在美国参议院议员心目中,特朗普确实已经信誉丧尽,应当被严格控制。

议员拒绝党同伐异是民主的进步

美国议员倾向于代表自己所在选区的利益,而不是始终与自己的政党站在一起,应该是民主的一种进步。美国议会制度规定众议院议员按人口比例在各州进行分配,参议院议员每州都有两名,这种设计本身就是要体现地区的差异性和代表性。每一个地区的民众都能够通过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选,在美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反映自己的心声。如果国会议员进入美国国会之后,就抛弃了自己的选民,而是无脑的选择与自己所在的政党站在一起,很明显不符合这种民主制度设计的初衷



美国国会议员能够在选举中始终代表自己选区,在另一个方面,也说明美国民众对国会议员的监督非常到位。国会议员的每一次投票结果都被记录在案,成为民众在下一次选举是否继续投票给他或是他所在政党的重要依据。这就让这些国会议员们,即使选举结束仍然心有忌惮,有的时候他们宁愿得罪本党的总统,也要坚定维护选区选民的利益。可能这就是美国民主制度比其他国家民主制度更加先进,最重要的体现。



冲击时评


在面对特朗普这个“共同竞争对手”,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内的建制派,绝对是高度统一的。

1.特朗普的支持率很高,但是依靠美国大选的“赢者通吃”原则胜选的,而普通的民众投票,其实希拉里高于特朗普,多出近280万票选。

2.特朗普的特立独行,尤其是挑起的贸易战,还有全世界“怼起来”,已经让民主党本来就不认可大选结果的人义愤填膺,而共和党内的建制派也颇有微词。尤其是民主党纠缠不放的“通俄门”,让美国民众的“敌视俄罗斯”的意识形态扩大化,甚至很多美国民众都认可——俄罗斯确实干涉了美国大选,否则“不靠谱”的特朗普,怎么可能胜选?

3.特朗普的支持率,现在很多人说在增加,达到了42%,尤其是美俄领导人赫尔辛基会晤后,引发的争议没有影响到特朗普的支持率。其实,这与特朗普本来就极低的支持率(之前不超过40%)有关,也跟美国搞的贸易战、加征关税带来的民众收益增加有关系。

4.从特朗普上台后,就各种决议被两院阻挠开始,特朗普就成了一个坡脚总统,而不是真正意义的“大统领”,而即将到来的中期选举,特朗普的“前程”就不好说了。而特朗普能够坚挺到现在,跟犹太支持集团有巨大的关系。

拭目以待:中期选举,特朗普是否成为法定的“坡脚”总统?


英武


错。

美国两党政治游戏就是“一山不容二虎”;在朝在野(多数党或者少数党)的立场是泾渭分明;极少发生“倒戈”而支持对手的事例;

美国两党政治的特点是这样的:两党在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都有席位;只不过现在的共和党在两院都是多数党。因此,有没有“在朝在野”的说法;

换句话说,两党议员都可以参政,只不过到时候是投票表决,要“少数服从多数”而已。而且,在参议院中,副总统也是可以投票的,他的一票往往也是关键。

这么说吧!在有关两党基本治国理念、对政府(总统)的支持等等重大问题,是没有议员会支持对方的;比如最近一次有民主党提出要俄语翻译听证的议案,就没有得到通过;

再远一点的比如废除“奥巴马医保”法案,就是因为多了副总统彭斯非常关键的一票;这就是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那么题主所说的是否存在呢?也是事实。因为这些提案的通过都不具有“约束力”;换言之,有没有这些提案都无所谓;通不通过也就无关紧要了。顺水人情而已。

只要能够成为法律,没有哪一个党派会含糊的;这就是美国国会中多数党和少数党的那一点“猫腻”。只需要看看最后这些法案有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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